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拟招收约3600人,其中学术学位1500人左右,专业学位2100人左右(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称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数预安排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待国家正式下达2025年招生计划后,学校将根据生源质量、学科建设需求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数。
学校与意大利那不勒斯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35600)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下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新生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规定的以下2项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应材料(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4旅游管理专业除外):
①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2个及以上学位。若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 教育硕士(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各领域非全日制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
(三)免初试报考学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
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学校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接收专业另行公布。
2.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四)党校学历及国(境)外学历问题
1.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 凡在国(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复试。
三、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二)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初试科目
1. 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因考生未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相应考试科目,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未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日语、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教育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其余均为学校自命题科目。
(四)初试的组织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初试成绩将按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打印成绩通知。
五、复试
(一)报考学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 学校在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应A类考生,下称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报考学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 “少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将在国家线公布后,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上线考生中按照计划数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上线考生数不超过对应计划数的,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上线考生数多于该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应用型专业、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若各地区计划数对应的上线生源未能满足教育部关于工程硕士等录取规则要求的,则将上述考生名单进行合并排序,依据可执行计划数(核减不得挪用的单列计划)按偏差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将在国家线公布后,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在国家线基础上,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在上线考生中按照学校当年度该专项计划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与相应科目单科成绩要求之和的比值,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比值依然相同,则按照服役时长、理工类专业、应用型专业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时间和比例
1. 复试拟安排在2025年4月底前开展。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3. 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含福校,下同)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
(三)学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和品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有关学院自主确定。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有关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4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学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省内高校等有关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调剂
(一)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订,并在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一并予以公布。
(二)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按照学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参加调剂。
(三)学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少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七、录取
(一)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统一下,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对于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未通过录取检查的,不予录取。
(四)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往届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还需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含全日制“少干计划”考生),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应届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寄送至学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寄送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9月1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应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福建师范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上交《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除“少干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及福建省复合型硕士层次公费师范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外,学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未按要求函调人事档案(往届生含工资关系证明材料)或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录取资格无效。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以及办理流程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管理规定(修订)》(闽师研〔2020〕13号)有关条目。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确定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下载查看。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刑法》《中华教育法》《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学制和学费
(一)“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学制为4年,免缴学费;“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学制为2年,免缴学费。
(二)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45107学科教学(生物)、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45115小学教育、0551翻译等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
(三)学校与意大利那不勒斯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的学制为3年,学费为每生189000元(全程,在意大利学*期间的注册费、国际旅费、食宿费和保险费等杂费均由学生自理)。
(四)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的学制为3年,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
(五)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各专业领域每生的学费(全程)为:0451教育24000元,0454应用心理75000元,1251工商管理100000元,1252公共管理60000元,1254旅游管理48000元。
以上所列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和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在校期间待遇
(一)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设置“三助”岗位,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按学校相关奖助文件执行。
(二)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新生和居住地为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有关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奖助政策、新生管理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校任何二级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学校从2017年起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五)学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27室
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网 址:http://yjsy.fjnu.edu.cn/
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见《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编辑:黄灵箫
审核:王晓锋
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并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依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一所具有112年办学历史、声誉斐然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办学格局。
第三条学校本部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旗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
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现有五马山校园和石竹山校园,五马山校园办学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石竹山校园办学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石竹路12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19年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
第五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相对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调整,优先调入生源较好的省份。
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外语口试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校本部英语、翻译专业和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合作办学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填报中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填报校本部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填报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所有专业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第八条 闽台合作办学、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办学等三类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
第九条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文理专业的录取规则,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设4分级差,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设3分级差,第二专业志愿之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之间设1分级差),根据投档等效成绩(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调配原则;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在投档等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按先同等优先再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相关科目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具体以2019年各省份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为准,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省级统考(联考)子科类为器乐类方向考生(四川省只招收省统考音乐表演专业中考试类型为民乐专业、西洋管乐专业、西洋弦乐专业、打击乐专业的考生)。江苏省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常规梯度志愿或实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以下排序规则录取:
(一)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省份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30%。
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数学。
(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省份(福建省)
1.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在考生文考成绩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70%且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省艺术类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按综合分录取的专业及综合分折算办法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
以上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关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平行省内特征分。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在考生录取依据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校本部2019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新生在仓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区就读。
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2019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在福清市五马山校园和石竹山校园就读,其中学前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7个专业的新生在石竹山校园就读,其他专业的新生在五马山校园就读。
第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分选具体专业。
第十九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0〕205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 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 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 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生 年;软件工程收费标准为10500元/生 年;闽台合作办学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 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 年;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 年,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 年。2019级新生收费标准是否调整将以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第二十条 学校现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大学联盟项目、暑期项目等多种国际交流访学项目及交换生项目,根据有关规定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美国、英国、芬兰、新西兰、西班牙、葡萄牙、日本、捷克、菲律宾、波兰、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知名大学进行中短期交流、学*。学校还设立了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专项经费,在学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者可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同时筹集设立了十多项社会助学金。
学校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被录取在含有师范专业的按类招生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先不享受该项奖学金,在分选具体专业后,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开始享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同时按规定一次性补发分选专业之前的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四条 学校网址:http://www.fjnu.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fjnu1907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fjnuzsb
联系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867412、22867413、22860731、22860873
E-mail:zszx@fjn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350117)
录取结果查询:http://zsb.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计划招生6300人 在闽计划3822人
东南网6月26日讯(本网记者张立庆 通讯员 张晨辉)近日,随着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布,在闽各大高校陆续公布了2022年招生计划,其中福建师范大学官方公布了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指南。
今年,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计划招生数为6300人,较2021年略有增幅。在闽计划3822人,分布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等4个批次。作为百年学府,师范教育始终是福建师范大学的底色和亮色,学校现拥有19个教师教育专业,先后获批国家级教师教育类教学成果奖十余项,是全国四所经教育部审批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院校之一,今年继续在提前批招收历史学(历史学+地理科学复合培养)和化学(化学+生物科学复合培养)两个专业各40人,该招生项目通过双学科复合公费培养,“4+2本硕衔接”,免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毕业后定向招聘、岗位双向选择等优惠政策,开展试点两年来得到了优质高分考生的青睐。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学校持续优化“双一流”建设布局,主动融入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大局,统筹推进“新师范”“新文科”“新工科”建设,获批9项国家级、省级新文科建设项目,“孙绍振中国语言文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哈德斯菲尔德学院获教育部批准设立。为推动服务地方文旅经济产业发展,构建“互联网+教育”新平台,学校今年新增网络与新媒体、会展经济与管理两个专业招生。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宝琛计划”实施体系,2021年新增国家级人才3人、省级人才185人,引进优秀博士89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占比达到63.27%,同时持续统筹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金专、金课、项目、教材、认证”五位一体建设,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达到36个,占本科招生专业比为46.7%,占比列省属高校首位;在全国师范院校中率先实现可对标开展的师范专业二级认证全覆盖;ESI全球前1%学科增至5个;USNews 世界学科排名上榜学科5个,26个学科进入软科2021“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已形成综合性大学的学科框架和体系。学校在软科2021年中国大学排行榜中位列第89位;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2022年中国大学排行榜中位列全国76位,文科实力全国排名第39名,位居中国非双一流大学文科实力排名首位。
用户评论
打算考研的话,闽师一直是我心中的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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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大的师资力量真的值得信赖,有很多优秀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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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今年本科的招生计划,什么时候公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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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师的研究氛围真的很棒,很多老师都很有经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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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闽师的校园环境很优美,今度行きたいな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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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都说闽师的文科系实力强啊!真想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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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福建师范大学的家校直线是怎样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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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闽师的专业设置挺全面的,有我喜欢的方向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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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什么时候更新最新信息啊?有点等不及想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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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建师大的新生报到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场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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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关于闽师的奖学金制度,可以在哪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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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闽师的学生社团活动很丰富多彩,有没有哪些特别的社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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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的历史很有趣,想知道它的发展历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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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更多关于闽师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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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氛围怎么样?闽师的学生都超级努力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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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闽师的毕业生去哪儿工作啦?就业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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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有哪些比较特别的研究方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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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闽师的课业负担,会不会太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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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师的面试题有分享吗?有点紧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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