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5公里。2019级各专业学生一、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沙河校区,第四年教学安排根据学校总体规划确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督导”的要求,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生工作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区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准的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精神,结合学校近年来生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区高考报考人数和生源质量等,综合分析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种类和录取原则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等素质进行全面测评,择优录取。
第十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今年共设42个本科专业,其中通信工程与管理、电子商务与法律、物联网工程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以“北京邮电大学(洪福校区)”名义招收首批以“北京邮电大学(洪福校区)”名义招收本科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北京邮电大学(洪福校区)”名称仅供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和我校招生时使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教学安排请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一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作为录取主要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应按规定加分并报送档案。
第十二条 关于专业偏好。安排专业时,应当尊重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偏好。录取时专业偏好之间的分差为:第一专业偏好与第二专业偏好之间的分差,第二专业偏好与第三专业偏好之间的分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偏好之间的分差为0分。当考生第一专业偏好无法满足时,将相应分差扣除考生分数,考虑第二专业偏好,以此类推。
同一专业(类别)招生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数(实际考试成绩扣除专业差额后的分数)相同,则按顺序优先考虑实际考试成绩较高者、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理工科专业(类别)按数学、综合理科比较;文科专业按汉语、外语比较;英语、日语专业按英语、汉语比较。
第十三条 关于退学。除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民族预科、联合招生、自主招生等特殊专业录取外,通过统考录取的考生,如同意调整专业,我校在提交档案后不予退学;如考生不同意调整专业,所报专业已满,学校将予以退学。
第十四条 关于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根据专业(类别)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实验班(信息与通信基础科学),不适合报考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理工科与创意设计实验班、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十五条 关于外语。根据各专业(类别)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与管理、电子商务与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英语水平不合格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别)对外语不做限制。
第十六条 往届毕业生及男女比例:录取时对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关于转档比例。转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转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并列申请的省份,转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八条 顺序志愿填报批次中,如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我校将依据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按相应批次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填报完招生计划;如仍未填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则进行志愿征集。平行志愿填报批次中,对未填报完的招生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后仍未填报完招生计划的,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较好的其他省份。
第十九条 关于上海市考生,上海市考生报考我校须按照上海市教育局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各专业(类别)选修科目要求报考,上海市教育考试中心按其有关规定报考。
上海市考生报名时,同一专业(类别)考生等效基准分数(从实际考试成绩中扣除专业差额后的分数)相同的,优先考虑实际考试成绩较高者、有政策加分者、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我校将把上海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纳入自主招生的报名要求和初评内容。
第二十条 关于浙江省内考生,浙江省内考生须按照浙江省教育局和本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各专业(类别)选修科目要求报考我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报考。
浙江省内考生按照专业分类提交材料,不设专业分数差异。
我校将把浙江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纳入自主招生的报名要求和初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最低成绩为AB+,必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入档后,采取先分数后成绩的录取方式。以高考实际成绩、文理科加分、选修科目成绩、数学科目成绩为依据录取,成绩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为A+A+、A+A、A+B+、AA、AB+。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及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收协议的考生,也须符合以上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偏好1:1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关于自主招生等特殊考生。经我校认定的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校特色专业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院团或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协议的考生、艺术类考生的招生,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及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收到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到注册并加盖录取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由我校校长签署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学费
第二十五条 2019年学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会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法律、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学费为5500元/年,三、四年级学费为400元/学分,共80学分,400元/学分;电信工程与管理、电子商务与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为700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其他专业(类别)学费为5500元/年。另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各省、各专业奖学金、贷款政策及招生计划、专业(类别)介绍等详细信息请参见每年招生简章等材料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招生过程中乱收费,严厉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此前制定的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东南大学与江北新区签署合作协议,大医科办学主校区将落地江北
继本月初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新区再次携手高水平大学,迸发出“产学研融合”新火花、产业发展新模式,在一次次行动中不断涌现、不断前行。
当天上午8点半,东南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部创新发展大会在长江国际会议中心如期举行,20余位中外院士、众多国内外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作为大会的重要环节之一,东南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部入驻南京江北新区的协议签署仪式在南京江北新区举行。“我们要共同努力,推动东南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部加速落地江北新区,支持‘东大’项目培育孵化。”新区科技创新与大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签约中提到的医学与生命科学部即东南大学医学部门,包括学校数字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介入医学工程医学研发产学创新平台、教育部基础医学创新中心、国家健康大数据研究院、器官芯片研究所等平台。
东南大学一直重视医学与生命科学的发展,医学与生命科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随着东南大学多个重大医学平台逐步落户新区,未来这座医工融合发展的“创新港”将为新区带来更多优秀人才和优质科研项目,也将进一步引领江北生命健康产业的变革。
此外,双方还将全力推进妇女儿童中心、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新院区建设,携手打造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同时,新区也将继续推进EDA国家创新中心高端化发展,合力做好东南大学江北校区建设。
深化与高校合作,放大高校科研优势,促进更多原始创新转化,对于一个地区的创新发展至关重要。如何更好地放大优势?资金支持是主要关注点之一。在此次新区与东南大学的合作中,新区还发布了东南大学江北新区医工融合基金,全力支持东南大学各类创新项目和重点平台在新区的落地。
新区以最大的诚意与高校合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优质项目落户新区、转化新区。不到一个月,新区就先后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南大学签约。时移世易,新区又与南京工业大学共建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江北创新中心、与南京大学共建生命健康协同创新中心,有效将高校实验室的前沿技术转化到新区产业园区,以高“研”值催生高产值,进一步推动产业蓬勃发展、赋能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