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共11个,拟招聘12人,具体岗位详见《西安文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 注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是****党员(含****党员候选人),其他岗位无硬性要求。
2、作风修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育人为本,为人正直;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专业能力。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有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导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体育教师岗位具有扎实的体育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体育专业课,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学历要求及学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95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7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7日之间出生)。在国内取得的最后一个学历和学位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认证日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博士毕业学科须与所申请岗位所需的硕士毕业学科属于同一一级学科,硕士毕业学科须符合所申请岗位的要求。
5、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校级以上兼职辅导员、学生会干部或班干部(含党团干部)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以《西安文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到处分或者被开除学籍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
2.在公务员录用或者事业单位录用中,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及2024年未毕业的学生及2024年未毕业而凭原学历入学的学生;
4.需要规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5.已服役年限且未服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三拥一扶”人员;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6.被执行人违反信托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录用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文理学院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网站:西安文理学院()。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7:00(5月23日17:00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登录公布的报名网站,选择应聘岗位,在线报名。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的规定出具的应聘同意书;未提交应聘同意书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西安文理学院2024级考生个人信息表》,并在《西安文理学院2024级考生个人信息表》底部确认并签署诚信承诺内容。
(3)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2024年5月14日9时至2024年5月24日12时,学校人事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从政治状况、年龄、文化程度、学历、学历、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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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 2020 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启动,招生计划及专业详情公布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0年专科项目招生规模不低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即74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类别)专科项目招生情况如下:
注:1、考生可填写的具体专业以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学校特色招生计划专业为准。
2.浙江、山东、海南等已实施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根据自己的选修科目和学校招生专业(类别)限定选修科目要求选择报考。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该项目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级以下高中招收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选拔人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须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区域农村,且选拔人须在当地连续居住3年以上。
2.已在户籍所在县级高中学校连续注册3年并实际在校学习。
3.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秀。
4.高中阶段参加学校专业相关数学、物理、信息学竞赛或科技创新大赛获奖。
3.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学校特色专业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5日。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真实、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及志愿者管理信息。
2.上传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全部报名材料,包括:
(1)高校特殊招生项目申请表(系统打印,含高中成绩,考生本人签名,加盖高中公章,高中审核员签字。对于往届生或转学高中的考生,其高中成绩还须加盖原高中教务处公章);
(2)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按照书写要求填写,否则视为报告无效,不能进入材料审核);
(3)学业优秀证明材料(数学、物理、信息学等学科竞赛获奖、学校专业相关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等,须由中学校长在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所有证明材料须为高中期间取得。不得以论文、发明、专利等作为证明材料提交上传。
(4)户籍证明(能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农村,且考生在该地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的文件,如户口卡或户口簿(首页、主户口页、考生现住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5)北京邮电大学特色专业招生信息表(中学部)(请按要求填写,中学部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部公章)。
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缺少申请人签字、学校校长签字、学校公章的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获奖证书等)以及未按照书写要求完成的专科招生申请报告,将被视为无效,不予受理材料审核。
以上材料须按照招生简章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申请报告须以word格式上传,其余材料须扫描或拍照(须清晰)后上传。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经中学审核盖章的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点击后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的状态由“申请表待上传”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考生完成报名。
考生须在学校特色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学校特色招生计划。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纸质材料,学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4. 评选程序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参与评审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1.对已完成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户籍、学历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报名材料和总体报名情况,确定入选人选名单。入选人选名单将于2020年6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取得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成绩。
2.学校根据各省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名额和选拔人数,确定各省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办法
1、取得学校特招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按照省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单独填写高校特招计划,申请书中填写“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省公布的学校特招计划范围内填写专业申请,须服从专业调整。
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理工科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未按学校上述要求填写高考报名表的考生,视为放弃学校特殊招生计划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3.2020年高考已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4.学校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报考专业意愿等安排专业。
5、取得我校专科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报考高考时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须达到AB+,必修科目成绩须全部通过。
6.取得学校特殊招生计划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公布、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一周内,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按照《学校特殊招生计划报名考生信息反馈通知》按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须将有关情况传真告知学校招生办公室。
6. 其他
1、学校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学校监察室电子邮箱:;电话:。
北京邮电大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高校特色专业招生报名、考试辅导,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如发现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考生须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今年报考、考试和被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各位考生及家长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和认可本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报名材料准备及录取要求。
4.学校特殊招生计划合格人选名单和被录取人选名单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5.本招生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咨询热线:62285045
传真:
电子邮件: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