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需缴纳费用清单
阐明:
1.学费、住宿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与入学当年学费标准一致)
2.教材费(征收项目):学校按所学专业组织统一购买,每学年预交600元,毕业当年实际结算。
本科总付款:17,800 + 2,800 + 600 - 助学贷款(如有)= 21,200 元 - 助学贷款(如有)
专科学费总额:14,800+2,800+600-学生贷款(如有)=18,200-学生贷款(如有)
2. 付款时间
老同学请于即日起至2020年9月5日完成付款。
3. 付款说明
1.付款方式及渠道:
1、付款方式:您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或银联卡支付;
2.缴费渠道:网上缴费、现场缴费。网上缴费可选择电脑登录学校官网或手机登录学付宝APP,按提示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2;现场缴费请到财务处缴费窗口缴费。因疫情原因,现场缴费窗口仅接受特殊情况学生缴费。
2. 原籍国的学生贷款:
9月5日前已成功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耐心等待缴费大厅扣除助学贷款金额后再进行网上缴费,返校后请将贷款收据直接交给辅导员。
(三)电子发票领取:
我校费用收据均为电子发票形式,已成功缴费的学生可在学府宝APP个人信息中登记的邮箱,于开学后三个工作日内查询缴费发票。发票上显示的项目仅为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为代收费用,不在发票上列明。如需打印电子发票,请用PDF软件打开后打印;急需用发票的学生,请返校后向财务处登记或电话联系。
已网上支付的学生无需前往财务处,请直接到二级学院报名,如对支付有疑问,可联系财务处:0538-6361231。
附件1:2020学年老生缴费指引(计算机版)
附件2:2020学年老生缴费指引(手机端)
河北工业大学:2023-2021 年 31 个省区市录取分数汇总
河北工业大学: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汇总!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河北工业大学的前身是1903年创办的北洋工业学堂,是我国最早培养工业人才的高校之一。1996年,学校被列为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4年,河北省、天津市、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120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兴业报国”的办学传统和“勤俭慎行、公忠信”的校训,形成了“工学结合”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30多万名优秀毕业生。近年来,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环境与生态、计算机科学等5个学科在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排名稳步提升。
河北工业大学2023年至2021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如下:
1.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安徽省)
安徽省2023年至2021年本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45.3分—605分;
2.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北京)
北京市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25分至598分;
3.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福建省)
福建省2023年至2021年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53分—599分;
4.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甘肃省)
甘肃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10.1分—547分;
5.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广东省)
2023年至2021年广东省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范围为:562分—606分;
6.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至2021年三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24分至576分;
7.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贵州省)
贵州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48.1分—569分;
8.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海南省)
海南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629分至660分;
9.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河北省)
河北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29分至611分;
10.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河南省)
河南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65分—621分;
11.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415分—558分;
12.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湖北省)
湖北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58分至616分;
13.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湖南省)
湖南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66分至609分;
14.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吉林省)
吉林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361分—561.1分;
15.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江苏省)
江苏省2023年至2021年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范围为:534分—621分;
16.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江西省)
江西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69分至602分;
17.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辽宁省)
辽宁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486.5分至634分;
18.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至2021年三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429分—578分;
19.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宁夏自治区)
宁夏自治区2023年至2021年三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412分—504分;
20.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青海省)
青海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406分—452.1分;
21.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山东省)
山东省2023年至2021年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48分至620分;
22.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山西省)
山西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14分—587分;
23.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陕西省)
陕西省2023年至2021年录取分数线区间为:465.1分—578分;
24.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上海)
上海市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07分至536分;
25.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四川省)
四川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59.1分—622分;
26.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天津)
天津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范围为:585分—648.1分;
27.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335分至546分;
28.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新疆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434分至544分;
29.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云南省)
云南省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72分至620分;
30.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浙江省)
浙江省2023年至2021年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89分-650分;
31.2023年至2021年三年录取分数线(重庆)
重庆市2023年至2021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区间为:508分至6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