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
(四)具备该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5)与任职资格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验要求截止至2024年2月28日。如因工作单位变动而中断时间,在不同单位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计入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24时(邮件发送时间起计算),报名截止后,若网络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报名时间将延长10天。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①《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1)(签字扫描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表); ②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包以“姓名+专业+岗位”命名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请勿重复发送电子邮件。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审核应聘者求职材料,并及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应聘者注册邮箱。
(二)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亲自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收到专业考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参加人数与同一岗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5:1的,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上一个岗位有多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候选人,则一起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参加人数与同一岗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超过5:1的,专业测试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考试以百分制计算,分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在就开始规划2024#
重庆文理学院 2024 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 个岗位等你来
1.工作原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德才兼备的考核办法。
2. 招聘计划
本次通过公开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岗位名单》(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满足该职位的其他要求;
6、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失信情形认定书规定的人员、尚未撤销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单位人事纪律被单位免职或者解除职务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离任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用纪律正在禁入期间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仍在读、试用期(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公告发布前已在我市公费培养并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训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已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进入拟招(聘)录用公示阶段的人员、其他依法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是指41周岁以下,且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3年,特别优秀人才经市属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认定,年龄可适当放宽。
(3)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申请者须持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申请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境外高校毕业的申请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专业资格审核参考《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目录(2023年修订)》(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附件5),报考人所报考专业可符合其中一项专业目录。
专业资格审核参照附件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亦可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为主,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准确、规范填写毕业专业。
所修学科、专业不在所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资格审查单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所修课程、专业培养目标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称条件中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括现有水平(数字)。例如,“40岁以下”包括40岁,等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公告所涉及的时点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核。
1.提交审查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将应聘申请表扫描电子版(附件6)及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科研经历;主要学术成果;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文章清单;专利及获奖情况)打包压缩,以“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应聘部门+应聘职位”为名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预审。
学校相关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及岗位要求,按程序完成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达到岗位要求者,由学院推荐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咨询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在专业面试前进行,对进入专业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进入专业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资格审查材料(附件7)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的,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时须向我单位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洁承诺书》(附件8),未按要求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洁承诺书》或经核实已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条件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5. 评估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等形式,应聘人员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1.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主要综合考核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各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2.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申请者将接受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各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组织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招聘后续考核范围。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作为体检人选。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将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心理测试定于面试当天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总分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评估分数以百分比计算,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以心理测试成绩和应聘人员总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总考核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学历、职称、专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仍相同时,增加综合面试,增加面试成绩较高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体检由学校会同院系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指定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录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确认的项目外,招录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经招录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学校及各学院、部门将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考察,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有无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检查组要坚持“人人必查”原则,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和检查留痕原则,严格检查考生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犯罪记录等,并审查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注意通过现场检查、延伸检查、官网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其中,学历、学位、信用状况等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核实。检查结论不合格的,检查组要向被检查人说明理由。
候选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候选人,将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继续受聘的资格。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或经确认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安排补录。
七、宣传
就业部门将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及毕业时间、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执业)资格等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事项。
2024届毕业生毕业后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在公布和批准后一个月内未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
8. 雇佣与薪酬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学校应当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招收员工登记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
对经批准聘任的人员,学校与聘任人员应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任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任合同(样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办理聘任手续。相关福利待遇按照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的,正式录用;试用期未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因聘用人员或者与招聘工作相关的人员隐瞒有关情况,发现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在本单位任职不少于3年。录用人员在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前,不得报考或调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录用办法’等6项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弄虚作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核实前暂停聘用;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影响评审结果的虚假材料、信息,或者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应当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核实,视为违纪失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