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我校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湖北中医学院公开招收社会职工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它针对的是大学毕业生和符合工作条件的各种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术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
6、具备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
详情请参阅《湖北中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以下人员不能申请
1、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严重违纪违规,仍处于禁止考试期的人员;
5、依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年第1号)实施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相关时间节点
(1) “职位表”中相关职位的年龄要求由1月1日起按年计算。年龄要求为35岁或以下的,应为1988年1月1日或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2)申请人的毕业时间以填写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一般不算2024届毕业生,博士生除外。
(3)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4. 注册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2024年4月30日17:00,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间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并填妥电子版的《湖北中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职员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报名备案表或在线学生身份证明和有效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PDF格式), 最近光头的彩色照片(尺寸为10KB-40KB,jpg格式)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名为“邮政编码+帖子名称+姓名”)。
(2)资格审查
2024年4月29日9:00至2024年4月30日17:00,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2:00,学校人事处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查。
(3)确认付款并打印入场券
1、付款确认:2024年5月12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资格考试合格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2007年第18号文件的规定)向指定公司账户转账并缴纳考试费100元,并注明考生姓名和电话号码, 保留相关转账截图,付款成功后确认注册。
2、打印准考证:2024年5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19日14:30,缴费截止后,招聘单位向应聘者提供登录账号和密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在线报名系统(网站:),选择对应的应聘单位打印准考证。
5. 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9日(周日)下午14:00-16:30
)。
2. 地点:详情请参阅入场券。
(二)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的笔试分为教育考试和综合考试。其中,教育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知识、专业素质与技能、时政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笔试内容参考《公共事业单位公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和综合管理类(A类)。
(3)笔试比例
原则上,应聘人数与就业计划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3:1比例,需要取消、减少或者降低拟保留的考试比例的,学校应提交调整申请,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并在湖北中医学院官网公告调整情况。已支付已取消职位费用的候选人将获得全额退款。
(4)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预计将于5月底公布。根据相关规定、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笔试成绩最低资格线将在湖北中医学院官网划定公布。低于最低资格线的候选人将无法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五)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在指定考试中心报名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
6. 资格审查
笔试当天,2024年5月19日9:00-12:00或16:30-18:00,组织参加笔试的考生到湖北中医学院行政楼4楼403室(荆州区雪园路87号)人事处参加资格评审。 荆州市)。
(1)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才能参加资格审查:
1.《湖北省中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教育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学术研究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公务员(包括依照公务员法规定的管理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考试;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上述人员须提供书面同意注册证明,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限;
4、能证明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缴费证明,其中社保缴费证明和工资缴费证明必须提供其中一份;
5. CPC成员身份证明(如该职位需要,请提供);
6、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申请人的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错误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未真诚申请考试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经招聘过程任何环节核实后,将被取消申请就业或就业资格。
7. 面试
(一)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在达到笔试最低资格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3:1,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纳入范围。
(2)面试开始前,面试公告将在湖北中医学院网站发布,相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前5天,如有面试入围候选人弃权,面试候选人空缺将按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位, 并在湖北中医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保持不变。入围面试候选人因无人填报而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湖北中医学院提交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后,调整结果将在湖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告。自面试日期起5天内,入围候选人因候选人弃权等因素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予替换,未参加面试的候选人的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并进行排名。
(3)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面试实际参加人数与计划招聘职位数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3:1的比例,必须划定面试分数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面试分数最低及格分数的应聘者不能进入下一次招聘流程,并计划减少或取消相应的招聘职位。
(4)面试重点关注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通常以结构化访谈、讲座和试听的形式进行。
(5)面试结束后,候选人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排名将通过湖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8. 考试成绩的计算
(1)等级重量
笔试和面试成绩转换成100分制后,分别加权40%和60%。
(2)评分方法
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排名规则
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排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并列排名。候选人总分根据笔试和面试分数的加权总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申请同一职位的考生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最高的考生排名第一;当笔试和面试结果相同时,将组织额外的面试测试。
9.体检和检查
(1)体格检查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者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量与体检次数的比例,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加人数。
2.体检应当按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湖北中医学院或者被检查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单位同意,可以复查,复查机构应当在合格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申请人必须认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怀孕期间的女性申请人,应按照医生的指示推迟相关体检项目,并在怀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手续,体检通过后完成相关手续。
(2) 调查
1、考察工作由湖北中医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德德第一的标准,可进行个人对话、实地考察、审核档案、面试等方式,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可延伸对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考生诚信记录等各种诚信信息的调查。在检查过程中,应审查申请人的资格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经调查发现有影响就业的情形,经核实属实的,应当取消就业资格。
2、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总分排名依次更换体检或体检人员。
10. 公示备案
(一)湖北中医学院根据领导班子集体调研检查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经批准后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湖北省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用工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条件报荆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告中反映的有影响就业的问题,经核实属实的,不予办理就业备案。公告中反映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应当中止录用职备案,并在查明后决定是否办理用职备案。
11. 就业
(一)经荆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学校通知新聘人员登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纳入聘用期,实行岗位管理,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可根据需要按总分排名更换人员,并按照上述程序重新办理有关事项和程序。
12. 纪律要求
(一)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舞弊、偏袒行为,一经查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纪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不参加面试或体检、检查、宣传、录用等环节,应出具书面陈述,以扫描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湖北中医学院。 应聘者在此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被联系不上。如确无法联系,由湖北中医学院根据事实记录,视为候选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生工作的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完成事项在湖北中医学院官网公布。本公告相关政策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职位清单”中列出的内容由湖北中医学院解释。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2021 年高职单招章程公布
1. 学校概况
学校全名: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及级别: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招生招生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考试招生中的重大问题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校纪委对高职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三、申请条件
已报名参加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取得14位考号的考生。同时,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报考我校学生须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相关补充规定。
四、候选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1年高职自主招生报名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3月4日8时至3月14日18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写高职单招报名申请表。每所学校报名表一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并提交。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追加申请,报名表不可修改。因考生自身疏漏或错误填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我校官网(http://)“高职院校单招报名系统”,确认专业偏好(每位考生可填写3个专业偏好,分别为第一专业偏好、第二专业偏好和调整专业偏好),同时缴纳报名费130元/人,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高职院校单招。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向我校提供《高职院校报名表》、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
5. 专业与课程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六、审查
1. 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专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2. 考试地点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四川省天府新区石高经济开发区天府大道南三段50号)
3. 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考试题目由省定,分普通高中、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分三卷同班,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3月26日13:00-18:00,3月26日8:00开始领取准考证。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针对普通高中生)和职业技能测试(针对中职生)。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测评、答疑的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测评、答疑的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普通高中生、中职生面试满分均为200分。
各位考生应认真配合上级领导和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VII. 入场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分别确定普通高中、中职类别的文化考试及格分数线和面试及格分数线。
2. 入学规则
1、在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考试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的原则形成最终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由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专业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如专业第一志愿未满,对从未被录取、已填写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专业第二志愿仍未满,对从未被录取、已填写专业服从专业分配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以文化成绩为准录取。 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先。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考生在公布录取名单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到校或发送传真申请退学。
4、在公布录取名单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空缺名额将按往后顺序递补。
5.免试。在教育部主办或共同举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举办的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专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中职毕业生,经省教育厅审核合格、高职学校考核情况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可免试进入相关高职院校录取。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均应于2021年3月27日前参加高职教育自主招生报名,并向学校提交《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自主招生免试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手续前,考生正常参加所报学校的高职教育自主招生考试。
8. 时间安排
九、新生报到及审核
通过我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严肃审查,对不符合报到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学籍。
10. 其他事项
(一)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免交报名费、住宿费、餐费。
(2)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与录取或者相应的入学考试与录取。
(三)已参加我校高职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得转校,转校政策按照国家有关学籍管理政策执行。
(四)2021年高职教育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未完成计划转入2021年四川省高考招生计划。
(五)高职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执行,服务费、中介费按照学生自愿、非盈利的原则收取。
(六)本规定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