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历#
研究生培养单位:
具有同等学历的硕士学位申请将于2024 年开放。《西北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习大研[2021]15号)(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12日
8:30—12:00、14:30—17:00
2.报到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第二教工楼一楼2114研究生室
2. 适用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三年或以上,并在学习课程五年内满足以下要求的人。
1. 申请人必须修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与所申请学位相对应的全部科目,并通过考试,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2、通过国家统一的外语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普通学科水平考试,具有同等学术能力。
3.科研成果要求:学位申请者须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育、科研、专业知识、管理等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以及与所申请学位相关的科研成果他们的学术研究必须得到提高。他们正在申请的学位的专业。要想作为第一作者产生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该科研成果的第一签署机构必须是西北大学。先进科研成果奖励由各研究生院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3. 申请文件
如果您符合申请条件,请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2、研究生项目学生报名表(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西北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2份。
4、《西北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3)2份。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必须亲自报名;不接受代办或书面申请。
4、资格审查
我校对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学位申请程序。
五、学位申请接待时间及相关事宜安排
(1) 提交论文
学位申请者必须在2024 年10 月12 日之前将论文的“双盲”同行评审版本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文章不包含作者或导师信息,包括封面(隐藏作者和导师信息)、英文扉页(隐藏作者和导师信息)、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和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学术研究期间获得的学术研究成果(隐藏作者信息)等,并删除“标题”、“后记”、“致谢”等部分。导师通过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报送的论文,培养单位通过系统验证申请人信息,导出名单,并以电子方式复印由培养单位签字盖章的名单和纸质版。将单位转移到研究生院。
学位申请者提交学位论文时须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情况自查表》,并交培养单位检查并保存。学位授予完成后,培养单位将将此表作为学位申请者档案材料的一部分归档。
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名单提交论文。论文提交有固定周期,因此如果您在10月12日之后提交论文,则需要签署《承诺书》。本学期审稿论文提交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11月1日后,我们将不再检测学术不端行为并提交论文。
(二)首篇论文及论文评审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
从2024年10月12日起,研究生院将首次开始接受论文,以发现和审查论文造假。第一次测试练习是在论文评审开始之前进行的,测试的版本是论文的“双盲”评审版本。因论文版本不正确而造成的学术不端行为由学位申请人承担,学位申请人在提交论文前必须确保论文版本正确。纸质检测结果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号文件(习大研[2019]40号)相关规定进行。
(3) 作文考试
论文评审阶段将于2024年11月中旬开始。各培养单位统计、核对答辩人员名单,在学位申请人答辩前三天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答辩系统,并及时将电子版答辩系统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回复通过后,论文才能实施。未经研究生院审查而提出答辩的,答辩无效。
(四)二级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发现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查
2024年12月1日前,各培养单位必须完成论文评审。通过论文答辩后,您需要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对每一项进行修改,并提交论文定稿进行第二次学术造假审查。第二次检查必须在各院系学位委员会审议前三天完成。复审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是论文的最终版本,包括论文封面、英文扉页、《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和《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声明。”必须包含有关大学论文原创性的声明。论文作者、导师。扫描页面、全文、科学研究成果、致谢等。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_作者_职称_专业_讲师”。考试成绩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审核。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批准
2024年12月11日前,各培训单位须提交《西北大学硕士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签名盖章纸质版一份)。逾期者,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六)学位申请档案材料的提交
培养单位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纸质硕士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档案材料。这包括您的学位申请档案材料的两份副本。完成盖章手续后,您需要一次提交一份副本。每个培训机构将提供副本。单位加载学生的个人档案,并将副本发送至学校档案馆存档。
六、其他事项
1.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学位申请,并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二、为保证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请有关部门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导师,严格控制同等学位人员申请的硕士学位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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