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国家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测试类别
一般兽医、水产动物。
2. 适用条件
(一)兽医普通考试可由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参加,也可由《兽医普通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专业的普通大学生参加。
(二)大学及以上毕业生或《水生动物专业目录》(附件2)内的普通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水生动物认证考试。
(三)2009年1月1日(含)以前具有兽医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普通考试。
(四)2014年(含)前依据本法申请或注册并从事动物诊断、治疗活动10年以上的乡村兽医,为普通兽医或水产动物兽医,可以注册办理。测试。
3. 如何申请及何时申请
国家兽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应用四个科目,可以选修全部四个科目,也可以选择部分科目。
申请采取网上注册、网上验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使用电脑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临床兽医专栏-全国临床兽医资格考试”,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考试缴费、领取准考证。打印并分级。查询和其他与测试相关的职责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以获得详细的操作说明。申请人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确保所学专业符合申请要求,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逾期未报名或确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1、根据学历参加考试的人员
报到注册前,申请人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一)可在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的,注册时只需提供毕业证书(文凭)号作为学历信息。若学信网信息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不符,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及时更正。
(2)无法在学信网查看学历信息的,须在报名时填写与毕业证书(毕业证)一致的相关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同时,还必须通过学信网上传通过学历认证获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传的认证报告必须是原始电子照片或认证报告电子版。
(3)如已获得国(境)外学位资格,请在报名时填写毕业院校信息,并上传教育、文化、文化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体育、科学和技术。您上传的证书必须是原件。电子照片或证书电子版。
2、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考生须使用电脑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PDF文件,上传至考试报名系统。不接受电脑截图、手机照片、手机截图、转换为PDF的照片等文件格式。不接受通过学信网以外渠道获得的学籍报告和证明。
如果您是所申请专业已获得专科或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研究生),请优先以您的学历申请。
3、按职务申请者
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必须选择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和资格时间,同时上传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原始内页的电子照片。
4. 乡村兽医
注册时,系统根据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核对申请人是否已在国家兽医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或注册,以及申请或注册期限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如果系统查询的结果是该申请未注册,或者注册、注册、注册期限不符合申请要求,则视为该申请失败。
(2)网上确认
申请人可以在4月15日后在线查看初审结果。如果预审未通过,您可以在4月15日至17日期间按照说明重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申请人将于5月6日后查询筛选结果,通过筛选者可支付考试费用。各考试领域的考试收费标准以及具体缴费时间和方式均予以公布。未能在到期日之前缴纳费用将被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5. 打印入场券
有意者可以在7月8日至7月14日期间打印门票。
六、试验时间及试验方法
考试时间为7月14日。
具体安排如下。
基础科目:上午8:30转9:30。
预防对象:上午11:00-12:00。
医务部:PM 2:00-3:00。
一般应用科目:PM 4:30-5:30。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和机考。所有试题、答题要求、答题界面都会出现在您的电脑显示屏上。考生必须使用电脑鼠标直接在电脑答题界面上作答。 1月22日起,兽医国家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将公布计算机考试操作软件和演示视频,以便考生提前了解计算机考试答题界面和答题方法。
七、考试内容
测试范围基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2023版)》 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2023版)》。
每个科目有100 个问题,每题1 分。
(一)兽医普通考试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和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动物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目标。包括兽医微生物学和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
临床目标。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等。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家禽、牛、羊、狗、猫等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试验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组织学和胚胎学、水生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和鱼类药理学。
预防目标。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微生物学、水生动物寄生虫学、水生公共卫生。
临床目标。包括水生药理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等。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饲料和营养、水产养殖生态学和水产养殖。
8. 通过/失败测试结果的判断
如果同时申请多个科目,每个科目的及格分数为60分,其中一个科目的及格分数有效期为三年。连续三年内通过所有科目的申请人将被视为成功。
如果同时参加四科考试,合格分数线将在考试结束后由国家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布。即使4科总分未达到及格线,如果其中一科达到60分,该单科也将被视为通过。一门科目的及格分数将保留并有效期为三年。
九、资格申请及授予
国家兽医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当按照各考试领域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兽医资格。考试合格的,由报考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颁发在职兽医资格证书。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大学生,必须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站上有),通过考试后才能取得兽医资格。
10.证书补发
如您以往已取得证书,因遗失、损毁等原因需申请补发证书的,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示要求办理授予原始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符合兽医资格标准的,不得重考。
(二)参加国家港澳台居民兽医资格考试的有关事宜参照本通知执行。其他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兽医国家资格考试,相关事宜按照海南试验区考试公告执行。
(三)2024年西藏自治区继续开展丙级临床兽医证书试点。
(四)考生可以按照考试指引进行复习和准备考试。农业农村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单位提供考前培训和指导。
附件1:兽医普通考试专业目录
1.研究生专业(44个)
序列号
职称
1
传染病与预防兽医学
2
动物检疫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3
动物解剖学、组织学和胚胎学
4
动物免疫学
5
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
6
动物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
7
动物生物化学和分子遗传学
8
动物生物技术
9
动物药房
10
兽医工程
11
动物医学生物学
12
动物性食品安全(仅限安徽农业大学)
13
动物营养生理学(仅限山东农业大学)
14
基础兽医学
15
临床兽医学
16
鸟病
17 号
动物源性感染病
18
人畜共患病和公共卫生
19
人畜共患病流行病学
20
实验动物兽医学
21
实验动物科学与比较医学(仅限扬州大学)
22
动物药房
23
兽医
24
兽医病理学
二十五
兽医产科
26
兽医公共卫生
27
兽医公共卫生
28
兽医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
29
兽医寄生虫学和寄生虫学
30
兽医临床诊断
31
兽医内科
32
兽医生物工程
33
兽医生物技术
34
兽医生物信息学
35
兽医生物医学
36
兽医外科
37
兽医微生物学和免疫学
38
兽医学
39
兽医药理学和毒理学
40
动物药房
41
细胞工程(仅限西北国立大学)
42
预防兽医学
43
中兽药
44
中国兽医学
2.本科专业(16个)
序列号
职称
1
畜牧兽医
2
畜牧兽医及管理
3
动物传染病预防与检疫
4
动物检疫和食品检验
5
动物科学和兽医学
6
动物生物技术
7
动物药房
8
兽医学
9
动植物检疫
10
兽医
11
兽医公共卫生
12
实验动物
13
实验动物科学
14
中医兽医学
15
中国兽医学
16
宠物医疗
3.大学专业(27)
序列号
职称
1
草食动物生产和疾病控制
2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3
宠物护理和疾病预防
4
宠物药房
5
宠物医疗保健
6
宠物药品
7
宠物医疗技术
8
畜牧兽医
9
畜牧兽医及管理
10
动物传染病预防与检疫
11
动物饲养与疾病预防
12
动物科学和兽医学
13
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
14
动物药房
15
兽医学
16
兽医体检
17 号
动物医学检验技术
18
动物药
19
动植物检疫
20
兽药生产、销售
21
兽药技术
22
兽医
23
兽医公共卫生
24
兽医学
二十五
家禽及家禽疾病的防治
26
生猪生产与疾病管理
27
中医兽医学
附件2:水生动物检验部门名单
1.研究生专业(15个)
序列号
职称
1
水产养殖
2
水生生物学
3
海洋生物学
4
海产
5
临床兽医学(仅限上海海洋大学(原上海水产大学))
6
水产兽医学
7
饲养水生动物
8
水产养殖
9
水产遗传学、育种和繁殖
10
水产医学
11
水产动物健康养殖
12
乘法和乘法项目
13
水生动物药
14
渔业发展
15
钓鱼
2.本科专业(11个)
序列号
职称
1
淡水捕鱼
2
海水养殖
3
水产养殖
4
水产科学与技术
5
水产养殖教育
6
水生动物药
7
海洋捕捞
8
渔业资源和渔业管理
9
海洋渔业科技
10
水产养殖
11
现代水产养殖技术
3.大学专业(16个)
序列号
职称
1
水产养殖技术
2
水生动物药
3
水产科学与技术
4
淡水养殖
5
淡水捕鱼
6
海水养殖
7
水产养殖
8
水生动植物保护
9
渔业综合技术
10
特种水产养殖及病害防治
11
渔业管理
12
明特水产养殖
13
选育
14
海洋捕捞技术
15
城市钓鱼
16
动物药房
信息来源:国家兽医认证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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