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规范招生》的要求,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号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专职普通教职工招生选拔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正式名称为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首批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入选国家“双一流”大学。建筑大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及办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邮政编码100083。
第四条颁发证书: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有关规定的,颁发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适合普通高等教育学院的毕业生。
第五条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工作应当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基础,兼顾德、智、体、美、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申请人的努力程度。择优选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各级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北京林业大学设立本科招生指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指导小组由学校党委**、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纪检监察、本科教育、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任组长。副主任委员由教务主任担任。其他部门也是成员。
第七条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管理机构,负责本科生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北京林业大学成立本科生招生督导小组,以分管纪检监察的负责人为组长,纪委**处、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成为领导者。纪委**处、监察**处工作人员为委员。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招生
第九条北京林业大学的招生工作在教育部指导下,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学校负责、学校负责”。省实施该制度。 《招生选拔》由教育部制定。在招生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艺、劳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计划的制定
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有利于国家社会需求、有利于学校学生供给结构、有利于学生就业服务”的原则,国家根据以下:已编辑。各州招生机构可能会公布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包括各州大学的申请人数、上一年的录取率以及直属大学的课程可用性。
学校将预留招生计划总额的1%,用于调整各省(区、市)统一考试在线生不平衡情况,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录取种类及录取原则
1、招生类型:我院普通科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大学专项计划、艺术类、内陆西藏班、内疆高中班、新疆合作计划、南疆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民族包括。种族。为少数民族学生、非藏族学生以及港澳台国际学生委托特别项目。
2、调整幅度:原则上,连续自愿提交的调整幅度在120%以内,并行自愿提交的调整幅度在105%以内。经品德评价、专业调整并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被排除在外。
在此范围内,我们根据申请成绩、职业抱负和相关单科成绩选择最佳候选人。
3、学校志愿者: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选拔并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作为志愿者。如果招募的志愿者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学生质量更好的其他州。完成您的入学计划。
4、专业录取:根据成绩确定录取。申请成绩相同的,按照各省(区、市)统一的排名规则确定录取。如果各省(区、市)同分成绩没有明确的分配规则,则先比较实考文化总分,再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改革本地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按顺序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修科目的总成绩。非改革省份相关学科比较顺序:理工科申请者按数学、语文、普通科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文史类申请者按语文、数学、普通科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为了。艺术等特殊门类如有单独招生规定的,以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相应招生简章具体规定为准。
凡未达到专业志愿但符合调整条件的考生,将按照申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整至未完成专业,直至录取名额满为止。
我校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政策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招生。”
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和木材科学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为五年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有入学时申请该项目并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录取。马苏。如果您符合入学要求,则获得批准。
5、加分政策:对于享受加分政策(国家加分)的考生,学校将在转年级、转专业时给予加分,但最高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和所有高考加分不适用于未安排国家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外语
1. 只有英语为母语的人才可以申请日语专业。
2、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不会说英语的候选人谨慎申请。
3.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计算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生物科学、设计、动画、其他专业建议非英语考生谨慎申请。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性别。
第十四条往届生录取: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特殊类型考生录取:艺术类专业、大学特色专业、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按照加拿大有关政策和具体政策执行。教育部执行。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相应招生简章的规定。
第十六条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及前卫生部。我校根据专业(门类)特点、人才培养要求、就业需求,制定了部分专业(门类)的补充规定。更多信息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招生政策栏目。bjfu.edu.cn)。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费标准
根据京物价(2000)217号文和京物价(2000)334号文件精神,2024年学费标准如下:林业、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专业学生每天2500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学生每年6000元,设计、动画专业学生每天6000元。每年10000元,其他专业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分两期收取,第一、二、三学年每生每年学费4万元(。其中5500元)。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每名学生每年收取5500元的学费、专业培训费用(其中费用34500元)。目前的标准是每个学生一个学分。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约60学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约70学分该部分的学费标准每年略有调整,基于: UBC 大学入学年份的标准。
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0元。如果2024年国家调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十八条入学考试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部科学省条例第41号),我校在学生注册时进行入学资格初审,仅在确定申请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下,考试过程中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及其他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复试中发现作弊或者徇私舞弊行为的,视为复试不及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学生资格。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资助政策和程序
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延期学费为主,社会经费为补充的“6+1”多元互补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新生报到设立“绿色通道”。入学后,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将得到适当的帮助。如果您是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在学校注册上遇到困难,请联系您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寻求帮助。学校阳光资助热线:010-62336036。
第二十条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严格执行四阶段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准入信息公开十项要求。我校主要公开渠道为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官方网站,网址:http://zsb.bjfu。教育网。
第二十一条招生声明:学校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招生,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学校保留追究以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推广或其他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入学咨询及监督投诉窗口
联系方式:010-62338216、62338222
传真:010-82381399
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bjfu.edu.cn
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纪检监察部投诉热线:010-62338237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制定,待学校办妥并通过有关审查程序后公布施行。公司章程的修改也遵循类似的程序,必须在获得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教育部最终审核,解释权由学校本科招生指导组负责。
2024,北大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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