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律师之所以要高调,是因为法律服务市场不成熟不规范等特点所决定的,律师的高调多数情况下是被动的,当然也有主动高调的。不管是被动高调还是主动高调,都是因为高调能给律师带来一定的好处。从正面的角度来看,高调对律师个人、律师团队、律师群体都会有一定好处,对客户也有积极的意义,在某些情况下,对法治建设也会产生一定的积极意义。
从正面的角度来看,律师的高调还是有多种积极意义的。
1.能极大程度地提升影响力
在法律领域,律师要高调行事就不能只靠一些光鲜的词汇来炫耀自己,而是要通过积极办案及高质量的办案水平来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通过成功处理复杂案件的成绩来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智慧。建立在专业基础上的高调能极大程度地提升律师个人的影响力。
2.提升团队的品牌形象
律师的高调不能总是炫耀个人的成就,也要展示团队的成功业绩,展示团队的工作风格和特点,从而提升团队的专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为团队吸引更多的客户和案件。
3.增加社会公众对律师工作价值的认识
律师高调更多的是通过媒体报道、社交媒体宣传等方式表现出来,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律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从而增加公众对律师工作价值的了解和认知。
4.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
律师通过适当的高调行为,不仅能够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还能通过以案说法宣传法律知识,能够提升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
5.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也有积极意义
律师高调地工作不仅能使办案人员的办案行为走到阳光下,也能够使自己的办案行为置身于大众的监督之下。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既能够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质效,也能够提高自己办案的积极性和案件质量,对推动案件的公正审理会产生积极意义。
3高调的边界在哪里
高调看起来似乎人人都会,其实并非如此。高调是有门槛的,有内涵的,高调也得有智慧,并不是你想高调就能高调起来,你得有高调的基础。有的人想高调很快就高调起来了,有的人费了很大的劲还是高调不起来;有的人能够一直高调下去,有的人高调一阵子就偃旗息鼓了。这就说明高调是有限制的,也是有边界的。
著书立说、演讲授课、写文章、上视频、搞直播,这些都是律师高调常用的手段。有些人喜欢语不惊人誓不休,有些人喜欢蹭热点事件,有些人喜欢怼名人,有些人喜欢标新立异,有些人喜欢信口开河,这些表现方式也都是高调的手段。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律师的高调深受欢迎,有些律师的高调让人反感,有些高调甚至是违反规则和底线的。
所以,律师高调也得有规则意识,有边界意识,否则就很容易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律师若选择高调行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
第一,不要虚假夸大宣传
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真实是人们表达和陈述时的基本原则,律师的高调行事同样也应遵循这些原则。从这个角度而言,高调并不意味着可以过度炫耀或夸大其词,而是要在保持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适度地展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成绩。因此,律师在高调宣传自己的时候,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虚假夸大宣传。
我们有些青年律师,在朋友圈发布自己某种观点或者某种活动信息时,经常喜欢自我标榜为“权威发布”“权威解释”。一个三四十岁的青年律师,把自己的发言,自己的授课说成是权威,这种情况不是虚假宣传,就是夸大宣传。
第二,不要踩低别人,抬高自己
高调会引起他人的关注,很多律师想通过高调出名,总是喜欢以批评他人的方式,突出自己。而且他们批评的对象要么是虚无缥缈,没有具体的指向,要么是一种根本不存在的假设,要么仅是极个别的现象,他们对这种对象进行狂轰滥炸般的猛批,显得特别义正词严,把自己摆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把自己的人设打造成正确的代表,似乎他做的一切,他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其他人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这种做法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第三,不要唯我独尊,目中无人
还有一些人高调得没有谱,经常在各种场所炫耀自夸,不经意就把自己弄成了天下第一,习惯以天下第一自居,似乎除了他以外,就再没有比他更优秀的律师了。这样的高调,与律师的社会形象显然格格不入,也不符合传统的文化习俗。
第四,不能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现在的律师圈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有些高调的律师只允许自己对各种事物发表评论,似乎他的话就是真理,谁要是反对他的观点,批评他的做法,那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就会遭到强烈抨击,甚至还会被人肉搜索。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他批评别人,不许别人批评他。错都是别人的,他做的说的都是正确的。
这种情况就告诉我们,律师可以自己高调,也要容忍他人批评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只能听赞歌。
第五,不要用优势地位,强迫他人行事
有些高调的律师经常以掌门人自居,向其他人发号施令,要求其他律师必须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这样的高调就太过分了。
第六,不要不顾基本礼仪
律师工作是一个需要与他人打交道的工作,在和他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和保持基本的礼仪。这也是法律人应有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在法庭上和公共场所,律师对于自己的对手和同行应当保持基本的尊重态度,保持基本的司法礼仪。遇有矛盾和争执时不要恼羞成怒,不要搞人身攻击,贬损侮辱他人。
第七,不要只顾自己痛快,不考虑客户感受
律师在高调行事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公布案情,宣传办案业绩时,要注意考虑客户的心情和感受。有些客户不愿意律师宣传时提到他的事情和名字,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注意他们的感受,为他们保密。未经他们同意,在制作宣传材料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隐去时间、地点和人物姓名,避免有人对号入座找上门来。
第八,不要踩红线,自陷风险
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仲裁诉讼时,都有相应的禁止性的规定,这些规定是法律的底线,律师在高调行事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些红线和规则。
比如我们在披露案情的时候,就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公开一些不应该公开的信息,如未成年人案件的信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这些行为都属于踩红线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风险。
默默用功无人知,高调起来人皆知。总之,高调是一把双刃剑,律师要善用高调,拿捏好分寸。高调过头,不是伤了他人,就是伤了自己。
文/杨矿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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