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黑龙江公务员-2024黑龙江下半年省考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三)拥护中华宪法,拥护中国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八)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其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服现役的经历,项目生基层服务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见*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加强乡镇干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录用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内其他市(地)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以下简称《招录计划》),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以下简称《咨询电话》)。
《招录计划》《报考指南》《咨询电话》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下同)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选择笔试考区后,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2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报考指南》。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确认后,请于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申论科目试卷分为三类,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三个类别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设置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相关考试大纲可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2. 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打印成绩单。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一般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有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
(二)面试
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原则上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与职位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哈尔滨市直机关部分职位试行结构化小组面试),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分别命制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等要求。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凡体检、考察、体能测评(如需进行)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六、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将面向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统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
特别提醒:
1. 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录计划、报考指南(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本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录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 报考者需随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报考者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5.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7日
来源:极光新闻
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三)拥护中华宪法,拥护中国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八)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其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服现役的经历,项目生基层服务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见*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加强乡镇干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录用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内其他市(地)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以下简称《招录计划》),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以下简称《咨询电话》)。
《招录计划》《报考指南》《咨询电话》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下同)公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选择笔试考区后,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2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报考指南》。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确认后,请于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4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申论科目试卷分为三类,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三个类别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设置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相关考试大纲可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2.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打印成绩单。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一般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有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
(二)面试
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原则上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与职位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哈尔滨市直机关部分职位试行结构化小组面试),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分别命制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等要求。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凡体检、考察、体能测评(如需进行)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六、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将面向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统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
特别提醒:
1.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录计划、报考指南(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本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录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考者需随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报考者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5.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省市级综合管理类)
2.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县乡级综合管理类)
3.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行政执法类)
4.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5.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7日
扫描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省公务员招257人!职位表已发布
注意:
黑龙江省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
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发布!!!
公告内容如下
黑龙江省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为满足我省边境县(市、区)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一级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2019年度我省边境县(市、区)共计划考试录用257人。省公务员局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hljsgwy.org.cn)发布具体招考计划。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国籍;
2.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3年10月18日至2001年10月17日间出生);
3.拥护中华宪法,拥护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或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2019年度我省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招录的报名、照片传递、网络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hljsgwy.org.cn)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报考人员即日起可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相应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详见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中的附件。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报名网址: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最终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
3.缴费确认。2019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凭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9年11月5日9:00至11月7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凭号和密码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黑龙江省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政策解答》,了解本次招考详细政策。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录用各个环节,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以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外,一律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对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先行缴费,其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费事宜。
7.本公告中关于年龄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含当日)。
8.报名咨询:0451-12333转0;缴费咨询:4001-500-800。
咨询具体职位资格条件方面问题,请报考人员直接拨打附件中相应咨询。
四、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边境地区基层机关(单位)人员需求实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网上统一公示。
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需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缩减或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核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或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学历需要认证的,应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供规定材料,积极配合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报送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科目考试范围以《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参考。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9年10月11日
录用计划
政策咨询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版权归原创所有,向原创致敬。
责 编:李佳明
审 核:代宝柱
用户评论
今年年底要考试了吗?得好好开始准备了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听说黑龙江公务员工资不错的吧,很吸引人啊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已经在关注一些模拟试卷了,感觉黑龙江的考题还是挺难的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问问今年报名时间又是什么时候?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听说这次考试还有新的岗位设置吗?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去年我差点错过报名时间,这次一定要牢记 dates!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有没有人知道黑龙江公务员考什么科目啊?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朋友说想报黑龙江公务员,你们觉得怎么样呢?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需要准备多少教材才能好好备考呢?可以分享一下你们的经验吗?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有没有人知道哪些机构的培训比较靠谱啊?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感觉参加公务员考试压力好大啊,加油吧,大家!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明年就要毕业了,想报名试试黑龙江公务员啊,希望成功!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今年的考场安排在哪儿?有没有人知道吗?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准备做一些练*题来锻炼自己,不知道哪个平台比较推荐?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希望能了解一下黑龙江公务员的生活状态,辛苦吗?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感觉参加考试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吧,需要注意什么?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次考试能够公平公正,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黑龙江的优势有哪些呢? 我想了解一下当地生活氛围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明年就考了黑龙江公务员,感觉很期待也很忐忑。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听说黑龙江有很多美丽的自然风景啊!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