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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行政处罚法试题100

2024-11-25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行政处罚法试题100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行政处罚法试题100以及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处罚的定义是什么?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新版《行政处罚法》第二条对此作了规定,至此行政处罚有了明确的定义。

二、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哪些?

除第四条规定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外,在第八十四条中明确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领域内有违法行为也适用行政处罚法。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否可以集中行使?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范围。

四、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是否只能由机关来行使?

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增加了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使法律更严谨且符合实际。

五、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变化?

除原有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证件、吊销许可证件、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增加了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不得申请行政许可、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种类;同时删除了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没有做出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七、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否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规定决定基层行使行政处罚权。

九、行政处罚管辖区重叠或者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十、行政机关是否可以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

十一、对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助请求是否有协助的义务?

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十二、司法机关对于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刑案件,如不能追刑但应处罚的是否需要退回?

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十三、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是否需要没收?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十四、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的?

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外,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即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收入,并不需要扣除成本等。

十五、对于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罚款时如何适用?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即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的,罚款择重处罚的原则。

十六、哪些违法处罚对象不予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十七、哪些违法处罚对象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哪些违法处罚对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十九、哪些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十、哪些违法行为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十一、哪些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

发生重大传染病等突发,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二十二、行政处罚的追溯期限是多久?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十三、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十四、哪些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十五、行政机关应当让公众知晓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二十六、行政处罚非现场执法有哪些规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二十七、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回避的规定有哪些?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

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哪些处罚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二十九、行政处罚证据种类有哪些?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三十、行政处罚事实认定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十一、行政处罚对于办案过程记录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三十二、已经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状态有变化的应如何处理?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三十三、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十四、当事人拒收当场处罚决定书如何处理?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三十五、行政处罚案件是否需要立案程序?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三十六、应立案不立案会产生什么后果?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十七、在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是否需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在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三、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人员是否可以拒绝?

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或者检查。

三十九、在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哪些义务?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四十、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必需经法制审核?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四十一、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期限是多久?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十二、行政机关能否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四十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十四、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限是几日?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四十五、行政机关应提前几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四十六、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难以按照规定时限缴纳罚款的怎么办?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四十七、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四、哪些情况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四十九、加处罚款是否有上限?

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五十、行政处罚法中的“日”是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行政处罚重点问题法律问答汇总

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在数种处罚方式中选择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者在某一处罚方式允许的幅度内选择上限或者接近于上限进行的处罚。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实践中,违法情节严重需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构成犯罪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暂未作规定。由行政执法机关在实践中,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构成要件的不同,认定是行政违法,还是犯罪,适当考虑运用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实践中,行政机关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从重处罚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严厉禁止、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某人实施了介绍、容留他人、嫖宿暗娼的违法活动,同时还用威胁、利诱等手段逼迫一些不愿的妇女从事活动,情节严重。根据这一行政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行政执法机关就可以对其处以15日拘留和5000元罚款的期限和数额上限或者接近上限的处罚。

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

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具体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也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屡犯不改的。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从重处罚,就可以依照这个具体规定执行。但需要指出的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超过法定范围的从重处罚,是不允许的。

综合执法是近几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中出现的一项集中管理权、处罚权的改革措施。在我国,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工以“条条”为主,从到县级地方建立相应对口的职能部门,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权的授权也具体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为了切实解决现实中行政机关因权限不清、职能交叉而可能出现的多头处罚和滥施处罚现象,有的地方将原来由几个行政机关分别行使管理权的事项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管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有的城市由巡警对公共场所的治安、卫生、交通、市容等几个领域的事项进行管理。但是,这种综合执法的形式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障碍,其一是它不符合行政机关职权法定,各司其责的原则;其二综合执法是在保留原来的执法机构的前提下,由一个机构行使其他机构的处罚权,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机构林立的问题;第三,综合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为了从法律上给这种新的执法方式找出路,行政处罚法规定,或者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这样,通过一定的程序,使综合执法机构有了相应的法律地位,有利于推进这项改革措施的前进。

授权执法是指法律、法规将某些行政处罚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一般来说,行政权只能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来行使,行政处罚法也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作为一项原则加以规定。但是,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数量的增加仍赶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时,行政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也日益增强,单靠行政机关难以满足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客观上需要一些社会组织承担某些行政管理职能。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经过授权,非行政机关的组织就取得了执法的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由于授权是将行政处罚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该组织取得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因此,授权必须慎重。行政处罚法将授权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层面,将规章排除在外,就是出于慎重的考虑的结果。

有行政管理权不一定就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里所说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已经清楚地表明,有些行政机关有行政处罚权,有些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哪些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法理上说,一些具有管理社会职能的行政机关应当具有行政处罚权,如、工商、卫生等行政机关;而有些行政机关主要是对内行使职权的,如办公厅,虽然其有行政管理权,但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采取法定原则,这是现代法治的要求。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包括: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由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也不得越权设定。

3.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实施主要由行政机关实施,但也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以行使某些行政处罚权。这里,应注意,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确定的违法行为和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依法进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既包括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也包括其他行政法律关于程序的规定。行政处罚法是一部程序法,是时行政机关如何实施行政处罚进行规范,一方面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在程序上进行必要的规范,防止滥施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就两类行政处罚案件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即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作出了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决定程序。

1.当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或者行政处罚案件人员对案件的已经终结,违法事实基本查清,并且可以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确定给予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或者人员应当将情况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并附有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2.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案件的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查时,应当认真审查执法人员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发现违反法定程序的,必须及时纠正。认真核实执法人员给予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适当,发现有不适当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认真审查违法事实是否确凿,证据是否充分,发现有不足的,应当责成执法人员予以补充。

3.行政机关负责人经审查后,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的行政处罚案件,即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能即时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将报告和意见交有关机构,再提出处理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有关机构的意见,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将即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告知当事人,再次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与申辩。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与行政机关的事实、对案件的认定有出入的,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复查;当事人无异议的,行政机关可以即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5.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并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

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决定程序,行政处罚法作出有别于一般案件的规定,目的是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正确、有效。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决定程序,除按一般案件决定程序办理以外,增加规定了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区分,应当从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经验出发,予以确定。例如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严重,处罚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案件。这类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有的当事人会要求举行听证。对于符合听证范围的案件,需要按照听证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举行听证。经过听证,需要进一步的,行政机关应当继续,查清事实后,再作决定;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凿的,可以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这样规定是表明对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应当持极为慎重的态度,使行政机关处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能够既保障依法行政,又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为人的一个行为既违反行政法中某个法条的规定同时又触犯刑法的某个法条规定,从而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竞合。在实践中,一行为同时触犯了行政法和刑法的情况大量存在,如偷漏税、、破坏公共秩序等行政违法行为等,在行为构成犯罪的同时还触犯有关行政法的规定。发生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竞合的实施处罚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处刑罚。即对一行政违法行为己构成犯罪的,只由司法机关给以刑事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就同一事实重复处罚。这实际上也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给予刑罚就足以达到惩处和预防行政犯罪的目的的,就没有必要再由行政机关予以有关行政处罚。如:对于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流氓活动,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作了处罚规定。刑法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处理这类违法行为时,对于违法者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应当由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行政机关原则上就不应再对其适用行政处罚了。这是因为司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已经作出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而且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其制裁程度已远远超过了行政处罚对其的制裁,因此行政机关再对其适用拘留等行政处罚已没有必要,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适用刑罚后,便不得再适用行政处罚。

2.刑罚与行政处罚双重适用。即对行为人除由司法机关予以刑罚处罚外,有关行政机关还应予以行政处罚。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行政犯罪具有触犯刑法和行政法的双重性,行为人也就应当相应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另一方面,刑罚与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功能的差异决定了在适用刑罚的同时还必须适用行政处罚以弥补刑罚的不足。刑法规定的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和范围相对比较狭窄,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仅适用刑法规定的刑罚在有些情况下不足以消除违法行为人犯罪的全部危害后果,也不足以彻底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在适用刑罚的同时并处一定的行政处罚有利于更好地打击犯罪,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因此是十分必要的,在实践中也切实可行。如:对于偷税。抗税的违法行为,刑法只规定“违反税收法规,偷税、抗税情节严重的,除按照税收法规补税并且可以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依照有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对于有偷税、抗税行为的人,行政机关还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对违法者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还不足以挽回其给国家和造成的损失,因而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以解决刑罚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对于刑罚和行政处罚并处的问题,有些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如:刑法规定,违反海关法规,进行,情节严重的,除按照海关法规没收物品并且可以罚款 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更多的情况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是单处还是并处,这就需要执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灵活掌握。如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这一规定,对于销售失效、变质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应给以刑事处罚,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当然这一行政处罚必须是为了解决刑事处罚所无法解决的问题而作出的。也就是说一行政违法行为触犯了刑律,如果刑罚已对违法者作出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就应当免除;如果刑罚已对违法者作出了财产方面的处罚,如罚金,关于财产方面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就应当免除。

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它与不予处罚的规定有本质的区别。不予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不构成行政处罚意义的违法,本不应该处罚而不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情况;而免予处罚是针对违法事实已构成行政违法而只是由于考虑到有特殊情况存在,如:情节显著轻微等,不再科处行政处罚的情况。我们在适用行政处罚时,应当认真区分免予处罚和不予处罚,才能准确地运用好这两种手段。

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内选择较低的处罚方式,或者在一种处罚方式下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幅度的较低限进行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严厉禁止违规定种植等原植物,违者除铲除其所种等原植物以外,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触犯此规定但如果能主动承认错误,并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机关就可以在拘留和3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中选择较轻的处罚,如决定罚款,可以处罚低额的罚款,如决定拘留,也可以在1日至15日内决定较低的期限。当然,从轻处罚也不是绝对要适用最轻的处罚方式,更不是一定要在幅度最低限进行处罚,行政机关要综合考虑其违法情节,同时针对违法者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属于未成年人,是否有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因素,违法后是否有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等,作出如何从轻处罚的具体决定。

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在处罚的程度上,它界乎于从轻处罚和免除处罚之间。具体地说,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以下对违法者实施处罚。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或者为提供条件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实践中,对于一些轻微的活动,违法者是初犯,同时又能主动承认错误,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配合机关查处其他违法活动,对于这样的违法者,机关可以减轻处罚。如对其采取警告等手段,这就是在法定处罚方式拘留罚款、劳动教养之外,选择比这些法定处罚方式轻一些的警告方式进行处罚。另一种情况是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实施处罚。如: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触犯这一规定,又有减轻处罚情节的违法者,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这种减轻处罚,是在法定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幅度最低限以下给予的处罚。

当然必须指出,实施行政处罚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即以过罚相当为原则,即行政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因此,我们在运用从轻、减轻处罚的手段时,要注意综合考虑违法者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悔罪情节,对于有些法定只能从轻处罚而不能减轻处罚的,不能给予减轻处罚,更不能免除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在对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决定。这里所说的不同情况,大致有: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的“过罚相当”的原则。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进行审查后,认定当事人确有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和违法行为情节轻重,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行政机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对其处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一是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二是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三是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依法可以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也是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作出的决定,需要当场向当事人宣告;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送达当事人。

3.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种情况不同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况。经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终结,或者经听证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将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结论及时通知当事人。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类案件一般都属于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执法人员,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或者行政机关的集体讨论,认为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是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1.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规定的两年超过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如果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行为发生的两年内已被行政机关发现,但违法行为人在两年内未被查获或者违法行为人逃避处罚,在两年后行政机关将其查获,仍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4.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个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出售豆猪肉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于这种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其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

5.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追诉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由于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实践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对时效问题作出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于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就应依照特殊法的规定,以6个月为限,不再执行两年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有很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是对于未过追诉时效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另一方面是对于违法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应再追究其行政责任,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在中,发现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已超过了追诉时效,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终止,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体现了行政处罚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机关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手段之一就是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必须明确,给予行政处罚,决不单纯是为了惩罚。对罪犯判处刑罚,还要强调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对一般的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罚,更应强育,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和广大进行教育,提高法制观念,使广大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必须指出,保障法律贯彻实施,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靠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要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法律也才能有群众基础。当然,对少数违法分子,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目的,决不是单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

速览!2022年中级注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

2022最全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答案解析

答案仅供参考

1.甲是某煤业公司采煤机操作人员,工龄超过20年。乙、丙是该公司新招录人员,从事井下作业,其中丙毕业于煤炭职业院校。某日,因甲操作不当造成致1人死亡。发现,该煤业公司员工安金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到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说法正确的是()。

  A.该煤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B.甲根据工作经历可以不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C.乙在完成规定的安全培训后可以独立上岗作业

  D.丙可以免予参加初次培训及市场操作培训

  【答案】A

  【解析】

  B选项错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C选型错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D选项错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四问条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参加初次培训,实际操作培训除外。

  2.根据《民用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民用品销售、购买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申请《民用品销售许可证》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审查

  B.销售、购买民用品的,不得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C.企业取得《民用品销售许可证》后,应当在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机关备案

  D.使用单位凭《民用品购买许可证》可以购买民用品

  【答案】B

  【解析】

  A选项错误。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申办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B选项正确。销售、购买民用品,应当通过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C选项错误。民用品销售企业持《民用品销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销售民用品。民用品销售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机关备案。

  D选项错误。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的保险,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承保机构应当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预防技术服务

  B.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C.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生产经营单位投保的社会保险

  D.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答案】D

  【解析】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D正确。AC错误。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于上述行业之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国家鼓励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B错误。

  4.有关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义务与责任。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义务与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消防施工委托监理的,监理单位对消防施工质量承担首要责任

  B.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首要责任

  C.监理单位负责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组织接受检查

  D.设计单位从业人员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答案】D

  【解析】

  AB选项错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

  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C选项错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D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

  5.甲企业重新装修办公大楼,涉及部分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变动,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了乙企业为施工单位,丙企业为甲企业办公大楼的原设计方,丁企业与丙企业都具有相应涉及资质。根据《建筑法》,变动的设计方案应当由()

  A.甲企业委托乙企业提出

  B.乙企业委托丙企业提出

  C.乙企业委托丁企业提出

  D.甲企业委托丁企业提出

  【答案】D

  【解析】

  《建筑法》第四十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故本题选D。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下列重大危险源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的是()

  A.构成三级(含)以上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B.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C.构成二级(含)以上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D.构成二级(含)以上重大危险源,且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答案】B

  【解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7.某县应急管理部门对某机械制造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但该企业拒不执行,遂决定对其采取停止供电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应当提前通知该企业的时间是()。

  A.6小时

  B.24小时

  C.12小时

  D.48小时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管职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产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8.某企业发生爆炸,县委李某、县长朱某接到报告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朱某认为被困人员获救可能性较大,建议暂不上报,李某同意。因延误救援,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根据《刑法》《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李某、朱某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朱某均涉嫌构成不报安全罪

  B.李某、朱某无报告义务,不构成犯罪

  C.李某、朱某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

  D.朱某涉嫌构成瞒报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安全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情况,贻误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1)导致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抢救的:

  ①决定不报、迟报、谎报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情况的;

  ②在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③伪造、破坏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④毁灭、伪造、隐匿与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以及其他资料的

  9.2022年4月1日、某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遭责令在4月21日之前查正,并对该公司处罚3万罚款,4月22日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改正,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关于对该公司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处理的做法,正确的是()。

  A.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罚款

  B.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5万元罚款,同时按日连续处罚

  C.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63万元罚款

  D.对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万元罚款

  【答案】A

  【解析】

  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3)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10.为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对突发的应急反应能力,某矿山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生产安全应急条例》,该企业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频次应当是()。

  A.每3个月一次

  B.每6个月一次

  C.每9个月一次

  D.每12个月一次

  【答案】B

  【解析】二是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条例》第八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规定,演练必须每半年至少1次,也可以针对不同的,每半年组织2次及以上演练,由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演练结束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这是法定义务。

  11.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列建筑中,属于高层民用建筑的是()。

  A.建筑高度26米的住宅楼

  B.建筑高度30米的非单层科研大厦

  C.建筑高度24米的非单层商业楼

  D.建筑高度20米的非单层公寓楼

  【答案】B

  【解析】

  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

  12.甲市政公司将道路维修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在道路上进行挖掘活动,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行人丙夜间跌入坑中受伤。根据《民法典》,关于行人丙损害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市政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甲市政公司与乙公同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

  【解析】乙公司为承包单位,损害赔偿专指因生产经营单位的过错,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导致生产安全,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与连带赔偿的区别在于,损害赔偿只有一个主体,单独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只能是一个,即导致生产安全。

  13.甲、乙、丙、丁是某煤业公司的四名职工。甲男,17周岁;乙女,矿井建设工程技术专业毕业;丙女,已怀孕7个月;丁女,育有10个月的婴儿。根据《劳动法》,关于该公司工作岗位安排的做法,正确的是()。

  A.安排甲从事井下作业

  B.安排乙从事井下设备布置工作

  C安排丁暂时顶替某职工夜间值班

  D.安排丙从事第二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答案】D

  【解析】

  二、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一是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二是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三是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四是不得安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此外,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三、国家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周岁的劳动者。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在道路上驾车行驶的做法,错误的是()

  A.张某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电动自行车,时速达到20千米

  B.某制药公司司机驾驶货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主动停车让行

  C.某运输公司司机驾驶设计最高时速75干米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D.赵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答案】A

  【解析】

  (二)非机动车通行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千米。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饺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千米的机动车,不得进人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千米。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机关的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15.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教育背景和身体健康条件,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特种作业人员有关条件的是()。

  A.李某20周岁,职高毕业,拟从事煤矿瓦斯检查作业,除高血压外无其他病症和生理缺陷

  B.王某16周岁,初中毕业,拟从事高处作业,除糖尿病外无其他病症和生理缺陷

  C.张某19周岁,高中毕业,拟从事高压电工作业,除眩晕症外无其他病症和生理缺陷

  D.马某21周岁,初中毕业,拟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除眼睛近视外无其他病症和生理缺陷

  【答案】A

  【解析】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项、第2项、第4项和第5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16.某煤矿存在重大隐患,在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矿长何某擅自安排30名作业人员下井作业。作业期间发生透水,20多人被困,经全力救援,所有人员成功获教,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根据《刑法》《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失于何某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对其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B.应当对其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应当对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应当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答案】C

  【解析】

(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是《刑法修正案(六)》第一条第二款增设的新罪名;《刑法修正案(十一)》作了进一步完善。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4个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作业的安全。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是对正常的作业安全秩序的严重扰乱和破坏,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即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4)主观方面为过失。本条第二款的行为不是第一款的加重处罚情节,而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但同时应注意本罪是结果犯,即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但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只属于一般责任,不构成犯罪。

  17.某企业发生爆炸,县委李某、县长朱某接到报告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朱某认为被困人员获救可能性较大,建议暂不上报,李某同意。因延误救援,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根据《刑法》《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李某、朱某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朱某无报告义务,不构成犯罪

  B.李某、朱某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

  C.李某、朱某均涉嫌构成不报安全罪

  D.朱某涉嫌构成瞒报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不报、谎报安全罪,是指在安全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情况,贻误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县委李某、县长朱某均涉嫌构成不报安全罪。

  18.甲企业是大型的钢铁冶炼经营企业,乙企业是大型的从事建筑施工的中型企业二级单位;丙企业是中型的从事船舶制造的企业二级单位,丁企业是中型的石膏矿开采民营企业。根据《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B.甲、丁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C.乙、丙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D.丙、丁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答案】B

  【解析】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8号)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9.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建一支专业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队伍后,将其暂时交由该县某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根据《生产安全应急条例》及有关规定,关于该救援队伍人员素质和教育培训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B.企业应当负责对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

  C.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D.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应当具有建筑施工领域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答案】A

  【解析】

  A正确。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B、C错误。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D错误。为错误干扰选项,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0.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设施中,不属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是()

  A.某煤矿的井下排水系统

  B.某铁矿的防排烟系统

  C.某化工企业的安全保卫系统

  D.某木材家具企业的安全系统

  【答案】C

  【解析】

  法律还对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矿山设计项目作出了规定:

  (1)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

  (2)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

  (3)供电系统。

  (4)提升、运输系统。

  (5)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

  (6)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

  (7)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

  21.根据《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的特别规定》,关于关闭煤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责令被提请关闭的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并注销相关证照

  B.各级地方有权作出关闭煤矿的决定

  C.决定关闭或不子关闭煤矿的期限为15日

  D.应当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井封闭、填实矿井井简

  【答案】D

  【解析】

有关部门向有关提出关闭的建议。不论地方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B选项错误。

  有关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接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关闭煤矿的建议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实施。C选项错误。《特别规定》提出了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5项要求:

  D选项正确。

  (1)吊销相应证照。A选项错误。

  (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22.张某为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过程中发现某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张某未及时告知设备单位,也未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该机构和张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B.应当给予张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C.应当撤销张某检测人员资格

  D.应当吊销该机构检验、检测资质

  【答案】B

  【解析】

  《中华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

  (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

  23.法律的制定主体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也不同。关于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北京市制定的《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应急管理部制定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B.《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法律效力高于北京市制定的《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C.《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法律地位高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D.《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法律效力高于应急管理部制定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答案】D

  【解析】

  选项A《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属于地方规章,《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法律规定,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层级高于地方规章,因此A错误。选项B.《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属于河南省的地方性法规,而《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属于北京市的地方规章,不属于同一管辖范畴,不能作比较。因此B错误。选项C,《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法律地位“低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因此C错误。选项D,《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属于制定的行政法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属于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层级高于部门规章。因此D正确。

  24.2022年某饮料生产企业发生一起重大生产安全。经,该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2020年和2021年的年收入分别为60万元和70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都门应当对该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

  A.36万元

  B.48万元

  C.52万元

  D.56万元

  【答案】D

  【解析】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三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①发生一般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②发生较大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

  的罚款;③发生重大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④发生特别重大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70×0.8=56万。

  25.根据《安全生产法》,下列职责中,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的是()。

  A.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B.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C.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D.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答案】D

  【解析】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使行政许可审批职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设计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应当公示收费标准

  B.为保障安全,有权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使用指定的品牌的安全设施

  C.对已依法取得批准但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应当撤销原批准

  D.对未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取消并处以罚款

  【答案】C

  【解析】

  A选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

  B选项,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C选项,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D选项,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27.根据《民用爆炸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民用品企业设立及生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调整生产能力进行改建的,应当申请办理《民用品生产许可证》

  B.申请从事民用品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地方产业结构规划

  C.应当向当地民用品行业主管部分提交企业设立申请

  D.依法取得《民用品生产许可证》并完成基本建设后,可以生产民用品

  【答案】A

  【解析】

  A选项,民用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当申请办理《民用品生产许可证》。

  B选项,申请从事民用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和产业技术标准。

  C选项,申请从事民用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向民用品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依据《民用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D选项,民用品生产企业取得《民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民用品。

  28.李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员工,某日,该公司的建筑工地仓库突发火灾,公司安全副总王某为减少经济损失,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李某从着火的仓库搬出存放的沥青卷材,并称李某若不服从安排就予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李某采取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不服从王某安排,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B.李某应当服从王某安排,立即进入仓库搬运沥青卷材,公司应给予经济补偿

  C.李某应当服从王某安排,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事先告知公司,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D.李某有权不服从王某安排,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事先告知公司,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三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9.某矿山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安全评价,依法完成了安全设施设计师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应当单独列支,并与项目投资计划分别编报

  B.负责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部门,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C.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得更改设计文件

  D.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进行单独验收,不得与建设项目同时验收

  【答案】C

  【解析】

  A错误;D错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B错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30.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机关负责人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互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责令改正

  B.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具体负责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C.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应当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D.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并制定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处置预案

  【答案】A

  【解析】 第十条

  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处置预案;

  (三)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选项B错误,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应当具体负责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选项C错误,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承办者*应当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31.某游乐场的客运索道在运营过程中制动器失灵,导致牵引钢丝绳断裂、吊厢坠落,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负责该的牵头部门是()

  A.县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

  B.市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

  C.省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

  D.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

  【答案】C

  【解析】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特种设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再者重大由省级负责组织。是分等级的,登记越高,负责的就越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大、较大、一般分别由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负责。特别重大由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织组进行。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可以直接组织组进行.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组进行。

  32.某公司新招录甲、乙、丙、丁四名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该公司与新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甲为财务主管,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暂扣其

  B.因乙现行入职,在入职之日起第20天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C.与丙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约定其试用期为70天

  D.因丁为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约定其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3年

  【答案】B

  【解析】

  A选项,扣押劳动者居民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B选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C选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选项,竟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3.生产经营单位及特种作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应当给于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及特种作业人违反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B.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

  C.特种作业人员转借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D.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答案】D

  【解析】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

  1、生产经菅单位未建立档案的处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A选项错误。

  2.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处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D选项正确。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3.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的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的,依法享有工伤医疗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必须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不得到其他医疗机构救治

  B.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C.职工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D.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答案】B

  【解析】

  A错误,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B正确,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C错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D错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35.某施工单位承建地铁站基坑工程,因违规施工,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蒋某发现问题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生塌陷,导致2人死亡。根据《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该起中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蒋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罪

  B.蒋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工程重大安全罪

  C.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理单位承担次要责任

  D.监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A

  【解析】

  B错误;工程重大安全罪,犯罪主体是单位,正确说法是施工单位构成工程重大安全罪。CD错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6.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安全管理部门联合车间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应当由车间负责组织整改

  B.总经理应当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C.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应当有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应急管理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答案】B

  【解析】

  A选项错误:对于一般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B选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对于重大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

  C选项错误: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D选项错误: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7.甲公司承建乙公司位于某市的展览馆工程,施工完成后,乙公司决定在1个月后投入使用。根据《消防法》,关于该建设工程消防检查和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向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B.甲公司应当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安全检查

  C.乙公司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许可

  D.乙公司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检查

  【答案】D

  【解析】

  (四)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A错误,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及以上地方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B错误,建设单位应当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C错误,D正确。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

  38.为了将甲公司生产的通过管道输送至乙公司,甲公司需要修建一条管道。根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关于该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管道确须穿过地震活动断层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

  B.经过充分论证,该输送管道可以穿越某乡镇医院

  C属于剧毒化学品,不能通过架空管道输送

  D.乙公司对该输送管道的安全负责

  【答案】A

  【解析】

  A,正确B错误;《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C错误;《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追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推定可以架空运输。

  D错误;《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乙公司是使用公司,不是管道权属公司。

  39.甲企业拟新建大型铁矿开采项目,乙企业拟扩建年产30万吨的煤矿项目,丙企业拟新建年产30万辆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丁企业拟扩建铜冶炼生产线,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核查的做法,正确的是()

  A.甲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后,开工建设

  B.乙企业委托某设计院完成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由该设计院向有关部门提出设计审查申请

  C.应急管理部门在受理丁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查的申请后,在15日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

  D.应急管理部门在收到丙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预予以受理的决定

  【答案】D

  【解析】

  AB明显错误,C错误,D正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0.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现隐患应当按规定及时处理。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中紧急处置和自然灾害预警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在隐患排除前,应当设置和警示标志

  B.在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C.在接到可能导致灾难的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D.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灾难的隐患,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答案】A

  【解析】

用户评论

蔚蓝的天空〃没有我的翅膀

终于找到了行政处罚法的试题,准备好好考试了!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有阳光还感觉冷

看名字就知道这是模拟真题,希望能遇到相似类型的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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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暯小萱◆

这100道题难度怎么样?有点儿担心...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南初

下载下来看看,平时复*的时候多做点类似的题应该不错。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绝版了i

答案是必不可少的啊,这样才能检验自己学*成果。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聽風

最近在学行政处罚法,正好拿这些试题来练练手。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三年约

希望能掌握到行政处罚法的知识点,提升考试的成绩!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万象皆为过客

做试题的时候需要仔细思考,不能凭感觉选择答案。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家的爱豆是怪比i

学*效果好的人或许能轻松答对所有的试题吧?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莫飞霜

希望能在考试的时候保持冷静,顺利运用所学的知识。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丢了爱情i

这些试题的讲解也很重要,能帮助我更好地理解相关法条。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青衫故人

想要考好行政处罚法,不仅要背书,还要会套用法律文条款。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尾流莺

学*法律需要仔细思考和分析,不能简单的记忆单词。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全网暗恋者

做完这些试题后可以查阅官方的解释资料,进一步巩固理解。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柠栀

希望这些试题能帮助我提高对行政处罚法的掌握度!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ˉ夨落旳尐孩。

考试终于就要来了,相信自己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一定能够取得好成绩吧!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泡泡龙

预祝所有正在备考的学子都能取得理想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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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花了素颜

做试题是一个很好的学*方法,能帮助我快速掌握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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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一点把你清空

认真学*和复*是取得成功的不二法门!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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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自考网 2024-11-25
  • 高考前姐姐帮我缓解压力【姐姐去上大学了很难过】

    高考前姐姐帮我缓解压力【姐姐去上大学了很难过】

    从小,姐姐就是我的榜样,她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而我,虽然也努力学习,但成绩总是平平无奇。每次看到父母欣慰地望着姐姐,脸上洋溢着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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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高考,陕西省高考报名条件

    陕西省高考,陕西省高考报名条件

    本科一批:文史类488分,理工类475分。本科二批:文史类397分,理工类372分。高职(专科):文史类150分,理工类150分。艺术(文)类文化课:本科: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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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考录取通知书时间—高考录取通知书电子版

    高考录取通知书时间—高考录取通知书电子版

    23日起多省份可查高考成绩,大多集中在6月23日至25日之间。北京6月25日发布高考成绩天津预计6月25日前后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河北高考成绩预计6月下旬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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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考考研—自考考研是全日制研究生吗

    自考考研—自考考研是全日制研究生吗

    已毕业自考本科生:自考本科已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学,考研报考时等同于应届本科生,受限制较少,可以直接凭借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考试。未毕业自考本科生:如果还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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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莒县一中录取分数线,莒县一中录取分数线2022

    莒县一中录取分数线,莒县一中录取分数线2022

    7月5日上午,工作人员在纪检人员监督下现场从保密室提取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数据光盘,通过会场大屏幕向与会人员展示录取操作过程。市教育局负责就今年录取政策调整、艺体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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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考二本分数线-普通二本分数线

    高考二本分数线-普通二本分数线

    ↓↓↓01四川文科本科第一批:529分;本科第二批:457分;专科批:150分。理科本科第一批:539分;本科第二批:459分;专科批:150分。02重庆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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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西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文科

    西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西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文科

    以下西华大学:2023年2021年3年录取分数线汇总(5省)!5个招生省份:四川省、安徽省、北京市、福建省、甘肃省;1、四川省2023年2021年3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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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西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文科

    西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西华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文科

    以下西华大学:2023年2021年3年录取分数线汇总(5省)!5个招生省份:四川省、安徽省、北京市、福建省、甘肃省;1、四川省2023年2021年3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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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学籍网、青岛学籍网查询

    青岛市学籍网、青岛学籍网查询

    根据之前青岛市教育局发布的《2020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进程》,从5月21日开始,2020年中考报名就正式开始了。2020年青岛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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