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7年度最佳干部”
(共29人)
王炜 江岸区委
许光辉 江汉区副区长
陈鹏 武昌区副区长
陈兴平 青山区委副、
林文书 洪山区委副、区区长
曾建辉 江夏区副区长
何建文 东西湖区委常委、区副区长,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工委委员
董丹红 黄陂区委原副、原、组织部原部长、统战部原部长,现任组织部副部长
冯爱明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汉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关维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正局级)、工委委员
刘全保 市副,市监察委副,市治庸问责办(兼)
徐精华 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局局长
赖圣聪 副秘书长
李记泽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夏建中 市局副局长、党委副(正局级)
李国汉 市民政局局长、党组
项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黄松如 市人社局局长、党组,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公务员局局长(兼)
张军花 市水务局(市防汛抗旱办)副局长(副)、党组成员
翟玉峰 市招商局专职副局长
魏善波 市卫计委副
邓万想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局长、党组
王沈顺 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七军会执委会专职副秘书长、机关党组
李丹芳 市总工会党组、副
陈光 长江报业集团(长江社)董事长(社长)、党委、总编辑
谌赞雄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
徐斌 市公交集团原董事长、党委,现任市交通运输委党组,市物流局局长
张全胜 武汉地产集团副总经理
雷鸣 汉正街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
全市“百佳优秀公务员”
(共100人)
高超 江岸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樊祎湘 江岸区劳动街纪工委副
周全进 江汉区安监局局长、党组
胡丽娅 江汉区司法局汉兴街司法所所长
胡亚非 硚口区汉正街党工委
王翦 硚口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大队直属二中队中队长
杨红喜 汉阳区洲头街党工委、工委
盛从亮 汉阳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办公室
李宗林 武昌区信访局局长、区委办公室副(兼)
杨晓玉 武昌区食药监局徐家棚所所长
万晓辉 青山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物流局)党委副、(局长)
亢铃 青山区司法局钢花村街司法所所长
赵莎 洪山区关山街办事处副
龙祥义 洪山区青菱街公共安全办公室(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张辉 蔡甸区城乡建设局党委、局长,区房产服务中心、党组,区拆迁协调(旧城改造)办公室
邓辉 蔡甸区消泗乡副乡长、党委委员
卢鹏 江夏区纸坊街党工委副、办事处
何静 江夏区法泗街办事处党政办副
胡志峰 东西湖区新沟镇街纪工委副
钱翠萍 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办公室
邱昌春 黄陂区前川街党工委、工委
颜国祥 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防办、区人防办、区地震办)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邓辉 新洲区双柳街党工委、工委
徐新生 新洲区水务局工程管理科科长
李世涛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党委副、局长
刘庆双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科科长
薛爱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招商局局长、党组
王少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通航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招商部部长
张治平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统筹发展局局长
颜鹏程 武汉新港管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王德强 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发展一处负责人、市发改委区域合作处处长
刘文洁 市派驻市机关纪检组副组长
汪旭平 市、市监察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科员
张以 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
夏莉霞 市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
谢楚华 市办公厅综合四处处长
付翔 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处科员
何慧超 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
石柏林 市招才局“双创”协调推进部部长、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兴元 宣传部办公室
李登 统战部干部处副科员
魏扬 市维稳办信息督办处科员
柴育敏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科员
袁红瑛 政策研究室综合一处处长
刘敏峰 市编办监督检查处处长
柯永智 市信访局督查处处长
陆巍 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副
罗峰 市网信办网络宣传处处长
李晓霞 市接待办接待二处处长
潘力 台办经济处科员
吴宝申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科员
陈欣 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处长
夏继敏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黄静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科技成果及国际科技合作处调研员、市科技成果转化局综合协调部部长
梁军 市民宗委一处处长
朱锐 市局治安管理支队五大队三级警长
杨杰 市局刑事侦查支队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丁晨 市局技术侦察支队八大队一级警员
张智威 市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野芷湖派出所四级警长
黄琼 市局青山分局(钢城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谷照华 市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东荆街派出所四级警长
向荣松 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办)财务处科员
高畅 市司法局何湾强制隔离戒毒所二级警员
黄连生 市财政局办公室
杨晓春 市人社局办公室副
明德辉 市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接待科科长
黄宇 市国土规划局地籍处处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刘时芳 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孙明 市城建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建平 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
刘元林 市交通运输委计划处科员
涂亚军 市水务局处(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张群 市农委新农村建设指导处处长
杨晶 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场秩序管理处处长
陈菁 市文化局公共文化处处长
金玲 市卫计委财务处处长
孔小文 市审计局金融审计处处长
金万婵 市外办亚洲处处长
王晓东 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
吴菲 市国资委改革改组处科员
戚天伦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办公室(信访处)副
俞斌 市工商局外资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蔡昌全 市质监局办公室
张飞宇 市安监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兼职副、机关
彭胜 市旅游委规划法规处处长
高路 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科员
张菊萍 市统计局统计监测执法支队副处长
陈敏 市园林和林业局植树造林(绿化建设)处处长
陈怡 市法制办复议处副科员
陈波 市研究室研究二处副处长
姜小峰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审批服务协调处科员
许继学 市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员
杨晓蕾 市检察院部干部处副科员
胡建华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专职副()
肖浩 团组织部部长
杜小彩 市妇联组织联络部部长
盛寒枝 市工商联会员部部长
乐和 党校教务处处长
程春华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服务部副
应平安 七军会执委会场馆部场馆管理处处长、设施设备处处长(兼)
(作者:记者宋磊 通讯员武组研 摄影:记者周超 郭良朔)
【编辑:朱佳琪】
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武汉市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武汉市市级机关设在区的派出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武汉市各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报名人员应为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区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仔细阅读遴选公告,下载填写打印《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并不得改动表格样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区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还需由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的,还需报组织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党委(党组)、各区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2.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点击“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上的专业名称填写。1月2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者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月24日9:30至1月28日16:00,各遴选机关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者改报其他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推荐表》的,各遴选机关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组织部同意,最低比例不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在武汉组工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机关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9:3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遴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遴选机关商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机关报告,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机关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事项在指定网站统一发布。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中旬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机关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组织部在武汉组工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有效、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机关。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各遴选机关对报考本机关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部报送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该职位。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武汉组工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武汉组工网发布。
(二)体检
各遴选机关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可同步进行。
六、研究决定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在武汉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组织部。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九、纪律与要求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职位设置、报考条件、报名审核等情况,请咨询各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1。
武汉组织部
2024年1月10日
来源:武汉组工
出品:武汉广播
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159人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45家省直单位110个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159个计划。其中,16个职位24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湖北省市(州)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州)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三级、四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职位专业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2021年)》等;职位专业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2021年)》等。对于以上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附后(附件3),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以及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各级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报名人员于2022年8月13日9:00至8月16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上的填写。8月16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资格初审。2022年8月13日9:30至8月17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非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8月18日9:00至8月19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组织部同意可以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组织部批准,最低不得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职位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审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7日9:3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考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遴选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动到上级机关、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由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事项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考场设在武汉市(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9月上旬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按规定比例(除有专业测试的职位外,按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组织部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专业测试。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组织专业测试的单位详见《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业测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在面试前完成,满分100分。如进行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
4.面试。面试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5.成绩合成。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五、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在9月下旬前完成。
六、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各遴选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组织部。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九、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防控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用户评论
想问问武汉公务员工资待遇怎么样?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请问武汉公务员考试每年几点报名呀?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今年武汉公务员招录计划多少人啊?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武汉公务员要考哪些科目 sih?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准备报考武汉公务员,听说专业要求很严哪,我这个专业的合适吗?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武汉公务员的生活节奏怎么样?很忙吧?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感觉武汉公务员工作环境挺好的,稳定又有人气!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对政治课不太擅长,还能考上武汉公务员吗?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有哪些网站可以了解到武汉公务员最新的考试信息?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听说要参加笔试面试环节,准备怎么复*啊?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问问武汉市区和 suburban 区区别大不大 ?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问一下哪个公务员岗位竞争激烈呢?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考上武汉公务员以后可以换工作吗?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武汉公务员培训怎么样?待遇如何?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了解一下武汉公务员的工作职责,是哪些方面?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对武汉市的发展很感兴趣,也想为本地贡献力量,所以想报考公务员!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以前听说公务员考试很难过,现在越来越想去试试了,不知道合适吗?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看了很多资料发现武汉也是热门的去考公的地方啊,竞争很大吧?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要提前几个月就开始准备武汉公务员考试吗?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多了解一些关于武汉公务员报考条件的信息!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