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详细步骤:
1.1 用户手册内容说明 本文档所采用的截图为演示版系统截图,仅供操作系统时进行参考。
1.2 考生报名
1.2.1 考生注册 考生访问发布的报名系统网址,进入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注册”按钮,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填写相应的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再次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信息进行核对,校验无误后,完成注册,并自动跳转至登录页面。
1.2.2登录系统
进入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首次登录系统需要上传照片,如下图所示:
系统只能上传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点击“打开照片”按钮选择要上传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照片”,上传后跳转到照片确认页面,如下图所示:
照片确认无误后跳转到报考地市选择界面,考生根据自己的地市情况进行入口选择,进行下一步操作,如下图所示:
进入具体地市后,阅读招考信息相关内容,确认了解招考信息详情:
点击接受后,阅读报考承诺书:
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保存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岗位,选择完毕,点击保存:
点击进入报名信息确认,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填错:
检查个人信息及报考职位情况:
确认无误,点击确定,等待审核通过缴费:
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贵州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4人。其中,面向选调生计划公开遴选24人。
(二)职位信息
公开遴选职位条件和计划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报考者可通过“贵州云”(www.gzzzb.gov.cn)或者“贵州人事考试”(www.gzrsks.com.cn)查阅具体的公开遴选单位、职位、人数和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考者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在黔单位的市、县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以上人员须为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或者一级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转业干部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乡镇党政正职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7.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公开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1日17:00。
报考者按以下流程报名:
1.2024年1月22日遴选公告发布后,报考者下载《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报名期间,报考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网页”(以下简称“遴选专题网页”)链接,注册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提交报名信息。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所有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将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制成图片上传到报名系统(点击“材料上传”按钮上传图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500kb,图片要清晰准确),原件须本人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4.点击“上传确认”按钮提交,等待审核。
注:请务必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推荐表》图片,《报名推荐表》图片中的内容要确保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因错填、漏填、涂改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024年1月29日至1月31日期间,每日10:00、14:00及19:00对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进行更新,供报考者参考。报考者可通过“遴选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拟报职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报名结束后,于2月下旬公布公开遴选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考者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间内通过“遴选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组织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遴选机关(单位)按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经报名确认且已上传审核盖章《报名推荐表》的报考者,须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1日17:00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注:再次提交报名信息时,请依次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和“上传确认”按钮进行提交】
2024年2月1日17:00至2月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且已审核通过的,由报考者和遴选机关(单位)提出申请,经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环节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遴选机关(单位)申请,经组织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修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3.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者取消,组织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州云”及“贵州人事考试”上公布。
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拟改报的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组织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17:00。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7:00期间通过“遴选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贵阳市,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于4月中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公布。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组织部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贵州云”及“贵州人事考试”上公布。
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组织部将适时在“贵州云”及“贵州人事考试”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公告发布后,由遴选机关(单位)通知资格复审对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机关(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者取消遴选计划。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职位调整情况由组织部在“贵州云”及“贵州人事考试”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地点设在贵阳市,考场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组织部将适时在“贵州云”及“贵州人事考试”上发布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八、体检
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进入体检环节。组织部将适时在“贵州云”及“贵州人事考试”上发布体检公告。体检由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九、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本次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遴选计划数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遴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不低于1.5:1;如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数等于或者小于遴选计划数,则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部将适时在“贵州云”及“贵州人事考试”上发布考察公告。
考察工作由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深入考察忠诚、定力、担当、能力、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理论学*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十、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并在遴选机关(单位)和拟试用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须延长试用期的,经组织部同意,最多可延长3个月。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组织部。
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单位)报经组织部同意后可在通过考察的人员中进行递补。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试用结束前向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十一、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遴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者要密切关注“贵州云”及“贵州人事考试”上发布的相关遴选信息。
(四)本遴选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组织部。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组织部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8:30至17:30。
政策咨询电话:0851—96567(转0〈省级〉—转5〈公开遴选政策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1〈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监督电话:0851—85892775
附件:1.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贵州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贵州组织部
2024年1月22日
来源 贵州云
编辑 胥芬芳
二审 李劼
三审 刘丹
贵州“省考”今起报名,这份《报考指南》快收藏→
贵州省2024年度
省、市、县、乡四级机关
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特别提示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明确了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的基本政策,仅适用于《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由贵州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二、官方网站。“贵州云”(www.gzzzb.gov.cn)、“贵州人事考试”(www.gzrsks.com.cn)以及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为本次招录的官方网站,所有招录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报考者要持续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避免因查看其他非官方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
三、诚信报考。在报名时,报考者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学位等个人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对后提交。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凡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广大报考者应认真对待每一个招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四、认真理解招录政策。报考者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招录公告》和报考指南,理解掌握有关政策要求,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确、理性地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谨防上当受骗。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
六、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在报名时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及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须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手机号码、更换手机号码、关闭手机等导致无法联系上的,其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第二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本次招录的流程是怎样的?
本次招录主要有网上注册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加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环节。
二、本次招录的考区是如何安排的?
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的原则,共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所在地。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设置考点,届时将根据职位所在区域就近安排考点。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者须在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度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024年1月22日至1月25日期间,每日10:00、14:00及19:00对报名情况进行更新,供报考者参考。报考者可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拟报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2月上旬前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特别提示:为避免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导致网络繁忙等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发生,报名最后一天(2024年1月26日)不再对职位报名情况进行更新,请广大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四、提交“报名信息确认”后,哪几类情形报考者可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一)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可在报名系统中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二)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
(三)网上缴费后,因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的报考者可向招录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予以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本考区改报,不能跨考区。
五、哪几类情形属于报名失败?
(一)2024年1月26日17: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者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24年1月26日17:00至1月28日17:00期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均要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不可再修改。报考者请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3.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者,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六、哪几类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费用?怎样申请减免?
本次招录继续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免收考试费。
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度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退费前将发送短信进行提示。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招录对象中的“本省户籍”、“本省生源”与职位表中的“本县(市、区)户籍(生源)”是如何规定的?
“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24年1月户籍在贵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的人员。
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参照本省户籍(生源)规定执行。
八、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是如何规定的?
(一)“生源地为贵州省”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
(二)“兵源地为贵州省”是指在贵州省内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
(三)“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是指: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后参军入伍,服役满5年退役的人员;②普通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到服役满5年,退役后继续学*并取得的人员。
特别提示:对于毕业后未参加工作即参军入伍,并且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服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定向招录2024届毕业生的职位。
九、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报考?
(一)外省户籍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本省户籍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不能报考;其他定向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
十、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是指哪些人员?
主要是指毕业后须到指定单位工作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定向生。
十一、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能否用过去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报考?
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不能用过去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如在读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参加考试)。
十二、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等?
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之列。
若相关招录单位在职位表中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遵照其要求执行。
十三、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在符合职位所需条件时,持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报考。
在符合职位所需条件时,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可使用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所载的任意一个专业选择报考。
若相关招录单位在职位表中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遵照其要求执行。
十四、技工院校的人员报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根据《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技工院校人员可按以下条件和职位报考公务员:
(一)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可报考无专业限制的职位;若在技工院校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由报考者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五、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单位审核。
十六、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
2024年度贵州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再使用《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各招录单位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可登陆“中华教育部”(www.moe.gov.cn)网站中查询到,且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则可用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若报考者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所学专业,可根据所学专业的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内容与职位要求,选择专业要求相近的职位进行报考。报考者须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七、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服现役的经历。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见*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经历的人员,其服务基层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机关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在报考公务员时,其上述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兼职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见*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
十九、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学*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参加相关工作的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十、截止2024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事业人员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止2024年1月,仍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
(二)截止2024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应累计满3周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以上。
(三)截止2024年1月,仍为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四)在报考时,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二十一、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且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报考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并且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者由“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直接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得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报考事业单位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以及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且聘用后满足“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条件的,可报考本次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二十二、截止2024年1月,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任职3周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副或村(社区)、副(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村(社区)党组织、副或村(社区)、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止2024年1月,仍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副或村(社区)、副。
(二)截止2024年1月,村(社区)党组织、副或村(社区)、副职位任职时间累计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近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
(三)在报考时,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二十三、截止2024年1月,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或工作队员的人员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或工作队员的人员。
(二)截止2024年1月,在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应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三)在报考时,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特别提示:
1.因个人原因等中途退出驻村,然后又重新被选派为驻村第一或工作队员且任职时间未连续满2周年的,不得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2.驻村期间,在不同县(市、区)连续担任或曾担任第一或工作队员,且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后才连续满2周年的,可报考最后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3.在不同县(市、区)担任或曾担任第一或工作队员均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可报考任意一次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二十四、报考者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中华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不得存在最高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明确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二十五、少数民族加分审查是如何规定的?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报考者报名信息表填写的民族信息等,对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统一进行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报考者须据实并认真填写民族信息等,因民族信息等填写错误导致笔试环节成绩未获得加分的,须在公示期间及时联系所在考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提供佐证资料。公示期间未及时反映并提供佐证资料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加分。
资格复审时,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享受民族乡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机关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机关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4年3月1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后,还须参加3月17日的专业科目考试。
二十七、司法行政机关职位包括哪些?
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狱、强戒机关职位。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职位的人员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二、哪些职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
报考职位且面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需参加体能测评,司法行政机关狱(所)医职位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及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若出台体能测评新规定,则根据新规定的体能测评范围和标准等执行。
二十九、体检标准按照哪些规定执行?
公务员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认真查阅上述体检标准,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职位进行报考。
三十、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确定体检对象后,在考察等后续环节出现空缺职位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十一、违规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规违纪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报考者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我省公务员招考的答卷必须送相关机构做雷同卷测查。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 贵州云
编辑 李劼
关于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简章(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简章公告)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户评论
我想去贵州读大学,看看能不能在那边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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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测验难度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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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开始报考的呀?我有点想要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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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哪些职位可以报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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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竞争这么激烈吗?有了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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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务员工作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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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哪些网站可以参考最新的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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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知道一下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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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考公务员需要多长时间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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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次考试针对哪些人群开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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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报名成功的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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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难度是越来越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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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除了考试之外还有其他环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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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些建议,让我更容易通过这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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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面试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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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贵州的公务员工作环境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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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考过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考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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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务员福利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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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年报名人数特别多,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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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成为贵州的一名优秀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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