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宣布,凡在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学位,一律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核查。由于电子注册系统的实施,2002年之前毕业的学历和2008年9月之前授予的学位将继续通过人工验证提供纸质验证。
号公告规定,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电子验证,国内学位信息可通过中国学位和研究生学历认证系统查询和电子验证学校明确规定可以进行认证。教育信息网。
今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位认可服务费。通过大力推广电子查询和电子认证服务,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更准确地响应国内高等教育学位证书数据查询等社会需求。
原始文件
文部科学省国内高等教育学位办公室
关于认证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城[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各省属各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联合设立。是:
随着《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的通知》(教育财政部[2018]1号)的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学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及学校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位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和电子验证。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查询。 edu.cn)中国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及电子认证。
2、电子注册系统实施前的国内高等教育学位信息(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位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学位信息),仍需通过人工认证方式进行书面认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专业机构和官员在学位认证方面的职责,共同提供国内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服务。各高等学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确认函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是。
3.各高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务、学生、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号相关规定发放成绩单、学习经历、奖励等支持。申请时的材料。
四、教育部学位认定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进一步简化流程、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教育部办公厅
2018 年7 月23 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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