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OSS监控服务控制台中报警规则的概述和设置方法。
在部署OSS监控服务控制台之前,请阅读云监控提供的监控服务文档,了解基本概念并配置报警联系人和报警联系人组。
报警服务概述报警联系人和联系人组由于OSS报警规则是根据OSS监控项来配置的,因此与OSS监控项的维度分类类似,也会分为两个报警维度(用户级和桶级)。
报警规则页
报警规则页面是OSS监控和报警相关的规则管理页面。您可以查看、修改、启用、禁用、删除相应的报警规则。您还可以查看报警规则对应的历史报警情况。
点击报警规则对应的查看,可以查看报警规则的内容。如需修改报警规则,请单击“修改相应报警规则”。单击适用警报规则的“删除”即可删除警报规则。您可以通过选择多条报警规则,单击表格底部的删除按钮来批量删除报警规则。如果报警规则已启用,单击“禁用报警规则”即可禁用该报警规则,用户将不再收到相应的报警信息。通过选择多个报警规则并单击表格底部的禁用按钮来批量禁用报警规则。如果报警规则被禁用,则单击报警规则上的“启用”将再次启用该报警规则,并检测并发布相应的报警信息。选择多条报警规则,单击表格底部的启用按钮,即可批量启用报警规则。单击对应报警规则的报警历史记录,可以显示该报警规则历史记录中发生的所有报警。相关概念:
报警历史是指报警规则状态变化的历史记录。例如,从正常状态变为报警状态也是一种状态变化。还有一个特殊的状态变化(通道静默)。如果通知对象为Channel Silent,则表示报警规则触发报警后,在指定时间内达到报警触发状态(即报警已报警并恢复正常状态)。此时系统不会向通知对象发送报警信息。在通道静默期结束之前,不会向通知对象发送新的告警信息。报警历史信息可保存1个月。也就是说,一个月前的报警信息将被自动清除。查询时,一次最多只能查询3天的数据,不支持查询31天之前的数据。单击特定报警规则通知对象后面的“查看”,可以查看该通知对象的成员(报警联系人组)以及每个成员接收报警信息的方式(短信、邮件、旺旺)。
查看报警规则
通过报警规则页面的以下控制信息,可以快速找到搜索到的报警规则。
报警维度下拉框:全部和桶级别。如果选择“全部”,则显示所有用户级和桶级报警规则。 Bucket下拉框:如果报警维度下拉框是Bucket级别,您可以在此列出您账户下的所有Bucket。选择对应的Bucket,会显示属于该Bucket的所有报警规则。监控下拉框:列出所有OSS监控,包括用户级和Bucket级监控。 All 显示用户或存储桶级别的所有监控器的警报规则。状态下拉框:可以选择以指定状态显示报警规则,如全部、正常状态、报警状态、缺失数据、启用或禁用。选择全部,显示所有状态的报警规则。维度下拉框:可以在不同维度查看报警规则,如“所有用户”维度、“组”维度、“实例”维度等。
添加报警规则
要进入“创建警报规则”页面,请键入:单击“用户配置文件”页签中“服务监控摘要”下任一图表的按钮。在“桶列表”页签中选择指定的桶,单击“创建报警规则”按钮。在“Bucket List”页签中选择指定的Bucket,然后单击服务监控汇总图上的按钮之一。根据需要配置报警规则。相关资源产品:选择对象存储OSS。资源范围:根据您的需求选择“所有资源”或“存储桶”维度。 Bucket(针对桶尺寸):选择指定的桶。您可以一次选择多个存储桶。设置报警规则的规则名称:自定义。规则说明:根据需要选择监控内容、监控时间以及监控哪些值。 +添加报警规则:点击可添加多条规则。通道静默时间:如果警报发生后未恢复正常,则重新发送警报通知的频率。连续多次超过阈值后报警:即连续多次报警的检测结果符合配置的规则描述时才会触发报警。示例:配置规则描述为“公网流出量每分钟超过100MByte,且连续3次超过阈值,则触发报警”。仅当连续3分钟内公网泄漏超过100MBytes时才会触发警报。有效时间:选择报警规则的有效时间。通知方式通知对象:根据报警联系人和联系人组如果预先配置了报警联系人组,如果没有配置报警联系人组,则直接选择对应的联系人组,点击快速创建联系人组,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将出现一条消息提示您创建它。警报级别:选择您希望如何收到警报规则的通知。电话+短信+邮件+钉钉机器人需购买电话报警资源包后才能使用。邮件主题:设置通知邮件的主题。电子邮件备注(可选):设置电子邮件备注信息。报警回调:输入可从公网访问的URL。云监控通过POST请求将报警信息推送到该地址。目前仅支持HTTP 协议。单击“确定”,完成报警规则配置。
注意事项
目前,属于特定存储桶的报警规则是否存在与该存储桶的存在没有强相关性。这意味着即使某个Bucket被删除,属于该Bucket的报警规则仍然存在。建议您在删除桶之前先删除对应的报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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