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上海市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执业管理办法》,明确取得临床类别、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执业管理。自2022年2月7日起,所有非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可以开展中医诊疗活动!具体是怎么回事儿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促进中西医结合,鼓励西医学习中医,推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在临床的广泛应用,上海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执业管理办法》,明确自2022年2月7日起,取得临床类别、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办法》主要包含3个中心内容:
1.所有执业医师可开展中医诊疗。
2.所有执业医师有4种途径,考核通过其中一个即可开展中医诊疗。
3.西医从事中医服务不再受限。
以往开展中医诊疗需要中医执业证,而只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或是国家认可的以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才能报考。而此次《办法》明确,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执业管理,适用于本办法。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了非中医类别的基层医生。此举打破了以往中医执业规定,为基层医生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线。
《办法》也为大家提供了4种方法开展中医诊疗,大家通过任一即可开展中医诊疗。
一是经过中医药相关教育或培训且考核合格的,通过相关程序登记或授权;
二是参加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批准或委托举办的不少于2年的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学习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是参加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举办的专项中医医疗技术培训班,并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通过取得相应证书的;
四是经医疗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培训合格的医生,《医师执业证书》被备注“西学中”字样,即可开展中医诊疗。
《办法》指出,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参加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或委托举办的不少于2年的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学习培训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在其原执业范围内从事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相同的中医诊疗活动。
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参加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举办的专项中医医疗技术培训班,并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通过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在其原执业范围内开展专项中医药技术。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经医疗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以在其原执业范围内应用全国性专业学术组织制定的本专业临床诊疗规范或指南推荐的单味中药饮片。
考虑到中医技术要求高,中药饮片或中成药使用规范较不同,以及存在部分较大风险的诊疗活动,《办法》对开展中医类别的医生提出不断学习、培训的要求,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比如定期组织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接受中医药基本理论、中药饮片或中成药、中医医疗技术使用规范的培训。而符合2年西医学习中医系统学习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条件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年参加不少于10个二类学分的中医药相关继续教育项目。
可以看出,《办法》打破了中医执业的旧规定,这一措施,有利于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习、运用中医药理论和中医诊疗技术提高临床疗效,也有利于进一步打破中西医结合执业瓶颈。而对于基层来说,老百姓对中医有高认可度,开展适当的中医诊疗更利于基层医生拓展诊疗范围,为老百姓带来更多福音。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