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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开始考试!保定市教育考试局发出提醒

2024-08-26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3月9日开始考试!保定市教育考试局发出提醒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3月9日开始考试!保定市教育考试局发出提醒的知识,包括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 准备考试

及时打印您的准考证

考生可于3月4日至3月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点地址和考试时间信息,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并严格遵守。

准备好您的个人文件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进入考场。 “两证”缺一不可。如果《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与所需材料不一致,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准备好所有考试设备

考生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黑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书包等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获取、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物品。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规,将按违规、诈骗处理。

准备相关证明

因特殊身体状况(如佩戴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而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当地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县级以上人员进入考试中心展示时主动向安检人员报告。

2.遵守考试纪律

遵守考试时间和安全规定

本次考试启用“2+1”安检模式。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需经过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将重新进行检查。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的学生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才能交卷。请您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路线,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入学检查,避免因天气、道路拥堵、交通管制、道路交通状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导致考试迟到。建议考生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抵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接受安检,不要在考点附近逗留、聚集,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妥善存放个人物品

手机等通讯设备和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不得带入考试中心(考试禁区)。智能安检门将检测金属电子产品。请勿携带钥匙(包括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发夹、尺子、圆规、眼镜盒、水瓶等物品,尽量不穿衣服、鞋帽等带有金属装饰物,避免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学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物品,避免因违规而无法参加考试或丢失个人物品。

诚信合规审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的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作弊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月9日开始考试!保定市教育考试局发出提醒

3.关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祝愿所有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件1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有关规定

1. 摘录《教师资格条例》

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考试成绩作废,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 摘自《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考试纪律: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

(三)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回答问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回答问题;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有喧闹、吸烟或者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六)考试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包括答题纸、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试卷带出考场;

(八)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标注信息;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

3月9日开始考试!保定市教育考试局发出提醒

第六条考生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五)代考的;

(六)故意毁坏试卷、答卷或者考试资料的;

(7)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八)传递、领取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后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文件、证书、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阅卷过程中发现答案相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发生大规模考试作弊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作弊并经查实的;

(五)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和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场、考场、阅卷区等考试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月9日开始考试!保定市教育考试局发出提醒

(三)有威胁、侮辱、诽谤、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报考的考试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可以暂停参加考试1年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暂停参加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国家教育考试:

(一)组织团伙诈骗的;

(二)在考场外发送、传输试题信息;

(三)利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行为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允许他人代为或者代为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考试,其报考的各科目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知其所在学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包括:被学校开除或开除:

(一)代替考生或者委托他人代考;

(二)组织团伙诈骗的;

(三)向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参与团伙作弊。

用户评论

孤街浪途

3月9日考试了!赶紧准备准备,别忘了带准考证!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开心的笨小孩

保定市教育考试局提醒大家,3月9日考试,祝大家都能考出好成绩!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暯小萱◆

考试要开始了,大家加油!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昂贵的背影

3月9日考试,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包括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等等。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苏樱凉

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玩味

考试时间是3月9日,大家别忘了!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几妆痕

考试前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心态。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服从

祝所有考生考试顺利!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志平

3月9日考试,要认真复习,沉着应考!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寒山远黛

考试加油!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愁杀

3月9日考试,一定要提前规划好时间,避免迟到!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嗯咯

考试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紧张!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厌归人

保定市教育考试局提醒大家,考试要注意安全,不要携带违禁物品!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病房

3月9日考试,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水波映月

考试加油!相信自己,一定能行!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拥抱

3月9日考试,要注意天气变化,做好保暖措施!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弃我者亡

考试前一天,要放松心情,调整好状态!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站上冰箱当高冷

3月9日考试,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要临时抱佛脚!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淡写薰衣草的香

考试加油!考出理想的成绩!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龙吟凤

3月9日考试,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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