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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印发
近日,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范幼儿园阳光招生实施,进一步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安全、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强调,幼儿园招生坚持“县域属地管理”、“公益普惠”、“公开公平公正”、“一站式服务”的招生入园服务原则。
《指导意见》 明确幼儿园招生目标为:一、幼儿园招收3岁以上适龄儿童(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至3岁儿童开设托班。
《指导意见》 建议幼儿园实行分类招生:一是公办幼儿园招生,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网上阳光招生。企业举办的幼儿园可优先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干警、出入境管理人员、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前来创业的企业家子女。来包头投资兴业享受优惠政策。招生流程包括网上预注册、资格审查、座位分配、成绩公布。二是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公布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纳入网上同步招生,进一步扩大全民招生。有益学前教育资源覆盖。三是鼓励有空余园位的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微型幼儿园、社区幼儿园(托幼中心)转型为0-3岁社区托幼服务机构,成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婴幼儿保育服务机构。
《指导意见》要求各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当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畅通与入户的沟通渠道。民办幼儿园、幼儿园托班的招生事项和招生简章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幼儿园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园相关的办学赞助费、捐赠费,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要坚决遏制过度营利行为和不良行为。坚决遏制无证办园行为。
快来观看《意见》全文
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本市学前教育普及、安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现就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作出规定。
一、工作原理
(一)坚持“县域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制定具体招生计划。包钢学前教育部门、市妇联等非教育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
(二)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23年,全市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94%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力争达到54%以上。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园。
(四)坚持招生录取服务“一站式”原则。整个招生录取服务在线受理、在线反馈,“减少流程、减少证件、减少时间”,让公众有更多的数据出行、更少的跑腿。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园招收3周岁以上适龄儿童(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至3岁儿童开设日托班。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情况。
按照“户口优先、就近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网上阳光招生,企业举办的幼儿园可优先招收企业职工子女。
1.网上预登记。为保证公办幼儿园招生的速度和有效性,全市建立了统一的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信息系统。本旗县区户籍适龄儿童须于5月8日8:30至5月12日由监护人登录“萌速版APP·包头教育”和“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 ,17:00。“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填写幼儿预注册信息。每个孩子只能填写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写的信息均无法修改。
3.公布结果。 5月29日8:30至6月2日17:30,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通过“梦速版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查看录取结果。
4.公布空缺公办幼儿园名单。七贤区教育局将通过七贤区级官方微信平台公布空缺名额的公办幼儿园名单。对于参加电脑分配但未被录取的孩子,监护人会选择户籍所在地有空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入园。
5、优待人员准入政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出入境管理人员子女,按相关程序入园。持《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卡的子女(含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转市教育局一次性处理。来宝投资园区的企业家子孙入园,由招商部门确认后,移交企业当地教育部门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12日。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它们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政策。招生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公布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收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纳入网上同步招生。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其他类型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情况。
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期间,幼儿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四)幼儿园班级招生。
幼儿园基础:《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级人数不超过20人。幼儿园独立招生。招生期间,幼儿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鼓励微型幼儿园、社区幼儿园(托幼中心)转型为0-3岁社区托幼服务机构,成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婴幼儿保育服务机构。
(五)特殊教育延伸至学前阶段。
4. 入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当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保持与家长的沟通渠道畅通。民办幼儿园、幼儿园托班的招生事项和招生简章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二)规范收费。
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保发改费[2015]20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幼儿园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园相关的办学赞助费、捐赠费,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款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的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款标准必须在幼儿园显着位置公示。
(三)规范幼儿园运营。
实施幼儿园幼儿电子注册管理系统。幼儿园班级名额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要坚决遏制过度营利行为和小学教育倾向,坚决遏制无证办园行为。
(四)加强宣传。
附件:1.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时间表
2、全市各旗、县、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用户评论
哇,包头市教育局终于发布了,赶紧看看有什么新消息!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不知道这次发布了些什么,希望对家长和孩子们都有帮助!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好期待这次发布的内容,希望能够解决一些家长们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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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终于可以了解一下最新的教育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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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去看看,有什么重要信息要关注的,别错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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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次发布的内容能够真正惠及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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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布了,肯定是关于孩子们的,必须认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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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的家长们都看过来,教育局发布了重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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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次发布的内容能够让家长们安心,孩子们的学习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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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布了,意味着家长们又多了一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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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发布了,期待已久的消息,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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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消息,肯定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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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消息太重要了,家长们一定要认真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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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次发布的内容能够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孩子的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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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的教育政策,家长们要及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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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的教育问题,这次发布的消息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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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布最新消息,家长们要积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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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局发布了,希望对孩子们的学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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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发布,家长们要认真学习,了解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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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布了,相信这次的消息一定会让家长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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