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和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育人员的要求,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果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照总分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若总分完全相同,则选择笔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
2、体检安排
考生必须到县级以上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政治审查检查
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政审表》,由考生所在的派出所或者工作(服务)单位进行政审检查。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由负责人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重点考察候选人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政治表现。
4、资格审查
(一)审核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30-12:30
(二)审核地点: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咨询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藏达东路8号)
(三)提交材料
1、《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原件1份;
2、体检表原件一份;
3、政审表原件一份;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一份;
7、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8、西部计划志愿者或“三拥一拥”人员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签名并按指纹的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补交:
(一)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二)未完整、准确、按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候选人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
5、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必须完成体检和政治审查。未完成资格审查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提供的体检表、政审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内容,并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以免填写不全或漏填。填写错误、装订不规范等都会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负责。联系人及电话:付老师0891-6314399 13989988919
附件1:拟议入围名单
附件2:资格审查表
附件3:政审表
附件4:体检表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