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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地正在招聘教师,都有编制,岗位表看过来

2026 08 15 06:05:41

>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滦州市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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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县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人。其中:乡镇中小学招聘100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4名、乡镇卫生院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具有肃宁县户籍;报考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的父母一方具有肃宁县户籍也可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

(六)适应专业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0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要求确定。

岗位条件表述为岗位仅限于“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主要适用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已超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中列明的择业期限的考生不能报考仅限于“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如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的,可报考其它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于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如考生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聘用后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师范专业毕业考生所学全日制专业对口,且符合教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教师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另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
http://121.28.131.187:8053/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7:00

缴费时间:9月21日9:00至9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仅限于“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考生,更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专业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使用支付宝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

7、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审核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考生务必牢记重要时间信息,如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随时关注报名考试系统和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及减少岗位及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9月28日在报名系统和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各位考生要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仔细查看取消及减少报考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于9月29日17时前,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6改报岗位(咨询电话:0317-5579025)。逾期未来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考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7:30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3/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方面)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经济、人文、国情等方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10月26日考生可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3/查询个人成绩,确定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五、证件审核

10月27日-10月28日,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7-5579025)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肃宁县户籍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的父母一方为肃宁县户籍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资格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另,岗位仅限于“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考生,证件审核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3/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

七、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取得资格证较早者、相关工作经历较长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如某环节需要递补人员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3/上公布。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已就业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考察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http://121.28.131.187:8053/、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报考乡镇中小学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其本人选择具体的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如考生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可通过考录、调配、选调等方式离开基层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与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仔细阅读。我们将在必要环节和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所有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遵守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事项要求。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保持所留通讯设备畅通,按要求进行。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7-5579025

详情登录

http://www.suning.gov.cn/view/detail.aspx?id=17197

滦州市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采取选聘方式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教师30名,详见《2020年滦州市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高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4年9月10日至2002年9月9日);不限户籍;不限性别;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0年9月9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聘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滦州市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市电视台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8:30-9月15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lxjyjrenshigu@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28603。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学历底线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并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一份;

(3)《2020年滦州市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察环节核实。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面试

1、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形式: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内容:高中阶段某一节新授课(含职教中心)。面试结果在滦州市党建网发布。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面试、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市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审批备案

待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审核无误且体检、考核通过,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六)聘用

审批完成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聘用选聘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上交有关材料,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于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2513。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滦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5-8965193。

详情登录:

http://www.luanxian.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17&id=43094

易县关于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高(职)中学校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119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119名,聘用后具体单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还包括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0年9月8日至 2020年9月20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教体局负责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报名,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与易县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资格审查表上照片相同);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附电子照片。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照片打包后(文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在报名时间内(2020年9月21日8:30至9月25日下午5:30)发送到邮箱yxgkzp3@163.com。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8:30至9月25日下午5:30,逾期视为未报名。

3.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的电子版资料下载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初审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及人社局审核人员在《易县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资格审查表》中签字。

4.缴费:初审合格的在邮箱中进行回复“初审合格”,考生于领取《笔试准考证》前到人社局财务审计股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联系电话8816009)。

5.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需要减免费用的考生,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xgkzp3@163.com。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务于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凭交纳报名考务费票据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各约占50%,两科合并为一张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时政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心理、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分岗位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为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考生务于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具体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评委由县招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依据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当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时,笔试、面试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体检。

个人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户籍或生源地为本县的;出生时间晚的。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

体检、考核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以及后续环节不同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组织递补。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

1.人员管理。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所聘用人员列县教体局下属中小学全额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特别提醒:1.请考生随时关注易县政府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及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通知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2-8228059(人社局) 0312-8856219(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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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学前教育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幼儿教师5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四)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聘任制幼儿教师50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

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等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20年9月8日至9月20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并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由教体局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报名,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与2020年易县公开招聘聘任制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上照片相同);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2020年易县公开招聘聘任制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1),《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附电子照片。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照片打包后(文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在报名时间内(2020年9月21日8:30至9月25日下午5:30)发送到邮箱yxgkzp2@163.com。普通全日制中专毕业生实行现场报名,需携带个人人事档案、报到证及相关资料在报名时间内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现场审核。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8:30至9月25日下午5:30,逾期视为未报名。

3.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的电子版资料下载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初审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及人社局审核人员在《2020年易县公开招聘聘任制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中签字。

4.缴费:初审合格的在邮箱中进行回复“初审合格”,考生于领取《笔试准考证》前到人社局财务审计股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联系电话8816009)。

5.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需要减免费用的考生,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xgkzp2@163.com。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考生务于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凭交纳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易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试题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封闭命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幼儿心理学、教育学理论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5:1的全部进入面试,择优录用50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考生务于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到易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具体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委由县招聘办公室从外县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每组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5分钟,共两道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当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时,笔试、面试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六)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

体检、考核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以及后续环节不同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组织递补。

(八)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无编制,使用学前教育聘用制教师数,由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聘任制教师聘用审批备案表》连同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县财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聘期为3年。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任合同,自聘任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任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绩效工资300元,生活补贴24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负担(保险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录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录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录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聘任制幼儿教师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特别提醒:1.请考生随时关注易县政府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及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通知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2-8228059(人社局) 0312-8856219(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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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教育类别和层次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坐落于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河北省唐山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条件(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此次招聘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时00分—9月21日18时。

2.报名邮箱:rsczp@ncst.edu.cn。

3.咨询电话:0315-880512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一览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发布)。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浏览学校网页。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笔试成绩在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学校负责。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考生参考比例不足的岗位,全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淘汰者,后果自负。同时,面试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方式进行(试讲/说课的教材和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由岗位适应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适应性评价由招聘岗位所属或相近专业领域专家对面试人选进行专业性考评;综合性评价由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和管理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性考评。

岗位适应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均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考核打分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在本考核组(岗位适应性评价组、综合性评价组)内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本组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岗位适应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适应性评价成绩×30%+综合性评价成绩×30%),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由学校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党员,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st.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8805129 (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05081 (华北理工大学纪委办)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911/9456.html

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1952年建校,是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隶属于河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进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在职培训等。学校位于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占地205亩,校本部在校生8000人,办学规模10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9月11日至2002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在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时间:2020月9日14日-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笃行楼一楼大厅(新实训大楼);电话:0311-89260081。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 证件审核。每人仅限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进行审核。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尚未获取,需提供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盖章)。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外地报考人员可以委托他人携带以上材料进行审核。

由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现场确认。通过审核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55元。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报名、证件审核时应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河北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佩戴口罩。为避免聚集,只允许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人)一人入校,视报名人流情况限制进校人数,其他应聘人员请在校园附近耐心等待。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综合素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相关岗位工作应知应会内容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及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公示栏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260081(学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5657(省国资委机关纪委)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911/9457.html

(肃宁县政府网站、滦州市政府网站、易县政府网站、河北人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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