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网上录取。
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得私自招生,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和网上志愿填报,被全市统一网上录取的考生才具备高中入学资格,才能网上注册电子学籍。
二.落实“十个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录取未在本盟市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或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复读生,举办补*班;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规范学籍和考籍管理。
各普通高中在2021年中考录取时,自录取报到一个月内为学生办理学籍续接手续,做到学籍信息互通、统一管理,禁止发生人籍分离现象,在校学生考籍建立以学籍为依据,严禁学校为违规录取的学生办理学籍。
四、加强招生宣传和监管。
考生及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通辽教育”和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微信公众平台。如有对招生政策不明或接触到疑似非正当招生行为的,请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违规招生行为举报后,要及时做出处理。
五、严格跟踪落实。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通辽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在招生过程中,对造成不良影响、后果严重的学校及个人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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