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资讯 > 培训提升

毕业大学生保障房专租来了!涉及昌平——

2026 05 08 21:31:48

北京保障房中心持有运营的部分项目房源,开展面向毕业大学生专项配租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面向毕业生公寓试点房源共计1240套,分布在7个行政区、16个公租房项目。具体房源情况详见下:

房源为全装修标准,配置必要的厨卫设施,无家具家电,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房屋建筑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人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上述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部分房屋含有上一承租租户剩余的能源费,入住时需缴纳相应金额的能源费。

二、配租对象

上述房源租赁对象为在北京市就业且在京无房的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就业地认定以社保缴纳地为准。

1.申请配租的新毕业大学生(下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23年至2025年(含)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2)申请人须提供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未承租本市其他公租房、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工作安排

(一)线上展示

1.展示时间:2025年7月8日10:00—2025年7月17日17:00。

2.展示网址:新毕业大学生可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查看项目信息介绍,或登录北京保障房APP查看。

(二)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10:00-2025年7月17日17:00(分时段开展登记,详见上表各项目意向登记起始时间)。

2.登记方式:申请人通过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登录www.bphc.com.cn注册账号,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专项配租界面)或北京保障房APP进行登记(APP下载及操作方式见附件)。

3.登记材料: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婚的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并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均符合的由一方申请。

(2)申请人须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明,可先行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承诺书》。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缴纳社保、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行提供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业单位的注册地纳税地须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下载《承诺书》后签字上传,并于入住后6个月内补充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学历学位证书。上传的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各方信息均应清晰完整并包含各方签字盖章页。逾期未提供社保证明、学历学位材料的,运营单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腾退房屋。

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及上传材料均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材料应为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并确保清晰完整,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本次意向登记视为无效登记。

4.登记原则:

每位申请人仅限参加一个项目的意向登记。如有更改意向,可取消原登记项目,在登记期内另行选择其他项目。每个项目设定登记人数上限,当登记人数达到房源套数的2倍时,该项目不再接受新的登记申请。

(三)审核签约

1.资格审核:

申请人完成意向登记,获得登记顺序号,系统自动进行房产核验。各运营单位组织对意向登记人员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5日

(2)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4日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通过后,登记人员可在APP或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2)如审核不通过,登记人员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内,电话联系意向登记的项目,再次提交复审材料。复审不通过的,此次意向登记视为无效。

(3)如审核不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复审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意向登记。

2.审核结果公示:

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3.选房签约

具体选房签约事宜由运营单位按照审核通过的登记顺序号适时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复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运营单位通知要求参加选房签约工作。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配租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登记顺序号作为选房顺序,秉持“先定先得”原则,意向登记项目选房签约工作结束,登记顺序号作废,同时不再接受新的意向登记申请。整体选房签约工作截至9月中旬结束,本次专项配租结束后申请资格不再保留。

(五)配租规则

为维护毕业大学生专项配租工作的公平有序,在配租工作期间,每位申请人仅能签约一套房源。本次专项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对所有人员的合同签约信息进行统一复核上报。若发现同一申请人签约多套房源或有瞒报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本次资格,其签约的所有房源均视为无效。

特别提示:

(1)使用“北京保障房APP”登记的,请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下载最新版本。

(2)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先行注册账号,进行基础信息填报。

(3)登记期间如遇系统升级维护,暂无法使用时,请等待维护结束后继续登记;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和北京保障房APP的“通知公告”栏目。

(4)登记信息请务必检查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要求上传材料。在填报信息完成上传相关材料后,请务必关注本项目的配租登记起始时间并前往项目详情页进行登记,在明确看到“登记成功”页面后,完成登记。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之后不再接受新登记。在登记期间,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登记截止前及时登录系统变更信息。在登记期结束后,所有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5)具体登记操作手册请详见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平台WEB操作手册》和附件2.《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平台APP操作手册》。

四、配租须知事项

(一)优惠政策

为缓解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过渡性困难,每个租赁期首月减免1个月租金,后续按照多住多免的规则,最多可累计免缴3个月租金。未满一个租赁期退租的,不享受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二)鼓励合租

允许同性别的单身大学生按间合租整套房屋(合租人员须为参加本次配租登记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须符合北京市租赁管理相关规定。

(三)租赁期限

承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合同两年一签,每年对新毕业大学生承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同一名新毕业大学生只能申请租赁一次面向大学生专项配租房源(合同期内腾退的,不得再次申请)。

(四)退出机制

承租期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获得本市产权型住房或其他住房保障的,或申请人社保缴纳地不在北京市的,或承租期限已满6年的,或未按时补充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学历学位证书的,均须腾退租住房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须遵守承租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居住,并不得出现转租、转借或利用房屋从事经营、违法活动等违规行为。对于未按时缴纳租金、或发现承租人有转租、转借或利用房屋从事经营、违法活动等违规行为的,将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1.保障房中心对外咨询电话: 88150800 、 68636205

2.咨询邮箱:jiesujiban@bphc.com.cn

3.各项目咨询电话:


内容来源:北京保障房中心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