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海宁教育网、海宁市门户网站 市教育局,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上周
海宁市教育局公布了114家
通过核验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昨天
海宁教育局发布最新消息!
又有94家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核验!
有你家孩子在上的吗?
最新名单来了!
截至5月22日
全市共有208家校外培训机构
通过核验!
最新公布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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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4月29日
海宁市就了
校外培训机构复训工作部门协调会
海宁市将对通过复课核验的校外培训机构
出具复课核验通过证明
并形成“绿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布
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
核验通过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接下来会不定期对这些机构进行核查
如果机构存在不达标的现象
还是要把这个核验通过的证明收回
并责令限期整改
事关孩子
大家赶紧扩散
今年要上小学、初中的学生注意!海宁教育局刚发布最新消息!
2019-05-08 16:32
小伙伴们,进入了5月,离孩子们的开学就已经不远啦!很多手续要准备做起来啦!
今天,小编从海宁市教育局获知权威消息:《关于做好2019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刚发布!2019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你关心的都在这里了!
【具体要求】
1.依法确保学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各校必须确保学区内户籍、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进入小学和初中学*。
2.一律免试入学。
各校招生要严格遵循免试入学的原则,各类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招生不得以成绩作为入学依据。任何学校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学困生以及家庭有困难、行为*惯有偏差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切实保障新居民子女受教育权利。
根据《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海教〔2019〕10号)文件规定,各校在满足学区内户籍学生入学需求后有空余学额,统筹安排本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4.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要教育动员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加强指导,为特殊学生的入学安置提供合理建议。
◆适龄的中度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申请)入学,
◆适龄的中度听障儿童到嘉兴市特殊学校报名(申请)入学,
◆适龄的中度智障儿童到海宁市培智学校报名入学。
◆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
◆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在海宁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送教上门。
【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
各校学区内海宁户籍学生预报名时间为6月15日前,6月底前完成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工作,并向市教育局上报本地户籍新生报名情况。
硖石、海昌、海洲和马桥四个街道的公办义务段学校学区生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19日。
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预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6日,7月底前基本完成招生工作。
2.报名办法。
各校要提醒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根据相关要求,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积分入学申请表等材料到相应学区内学校申请预报名。
【工作措施】
1.继续实行“阳光招生”。
各校要制订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把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同时,要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任何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
2.严格控制班额。
根据省教育现代化达标要求,各校班额继续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0名、初中45名以内。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特长班、快慢班等。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校应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考核挂钩。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如需调整招生计划的,须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4.强化学籍管理。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规定:学生学籍采用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同时,要做好符合条件转学学生的学籍转接办理工作。
5.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含新居民子女学校,下同)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办法,切实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培训等机构搞变相招生考试、测试。招生工作应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接受监管。招生报名时间由学校自定。新居民子女学校要优先接受已办理积分的新居民子女报名。
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组织,加强监督管理。
招生咨询电话:87229863、87223239。
招生举报投诉电话:87221223、87225891。
想知道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情况吗?可戳下面的链接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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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芳璐
编辑:徐晓燕
海宁市教育局最新通知!事关中小学、幼儿园开学
海宁各学校开学前后该怎么做
海宁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
最新发布
关于印发《海宁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春季
开学前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海宁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春季开学前后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 “一校一案”,并全面做好开学前后各项工作。
2020年4月3日
干货满满
发布君给家长、同学们划了重点
开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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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员摸底。学校对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寒假期间及返校前行程动向全面排摸,建立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登记全覆盖。对近期到过境内外较重地区的重点人群,要根据情况协助做好隔离工作,有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学校要求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在开学前完成健康码申领(无手机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完成健康码副卡申领),要求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每天通过钉钉复学复课平台完成健康申报和承诺。学校要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见附件1),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3.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要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规定和教育教学、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干部和教师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防控工作的校医或保健教师在学校定点值守。
4.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5.校园防控物资准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根据《海宁市学校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要求,加强校园防控物资筹措,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各校配齐备足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学校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
6.改善学校卫生专门场所设施条件。严格按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要求配备足量的流水洗手设施,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间建设和管理,配备足够的杀菌消毒洗手液、擦手纸等,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时打扫和冲洗,确保学校师生个人卫生需要,不断提升学校卫生间文明程度。
7.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等)、消毒器械和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保健室)及临时隔离室应储备一定数量防护服、防护镜或防护面罩、一次性橡胶手套、一次性医用口罩、鞋套、防护面罩等,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8.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严格落实访客登记制度。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值班干部、保安、保洁等)均要落实身份核实→亮码、扫码和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并登记好信息。
9.宣传教育与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开学前师生、家长线上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政策、法律法规及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返岗后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并通过测试。会同有关部门举办防控骨干人员专业培训,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模拟应急演练。学校要将防控知识教育与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
10.返校交通管理。学校要视实际需要,积极联系属地,强化联动机制,切实做好返学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卫生防护和应急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安全、顺利返校。师生返校时,做好出行防护,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
11.学校开学提示。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告知各年级的具体开学报到时间,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应注意事项及防护要求,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12.优化教学计划。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学情研究,安排教师及时分析线上教学质量监测情况,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调整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教育教学进度。
13.部门督查指导。市教育局联合卫健(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属地镇(街道)和卫生服务中心等方面力量组成的专业指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开学防控工作方案、防控制度、应急预案完善,防控物资设施、力量准备充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4.学校开学报批。在开学前7天,对照《海宁市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任务清单》,学校将本校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方案、制度,师生信息排摸,健康申报,物资、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学校防控和复学工作组市提交开学申请报告,市联合督查指导组现场督查,通过后方可开学。
开学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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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时报到。全市学生分三批开学:第一批为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第二批为高一、二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初一、二年级和小学4-6年级;第三批为小学1-3年级、幼儿园。学生返校报到时间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要分年级分班级错时报到,年级较多、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安排上下午时间分开报到。切实防止报到当日校门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
2.门卫管理。学生报到日,家长只能送到校门口,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各学校要提前筹划,妥善做好学生进校和住宿生行李物品及入住宿舍的安排和师生、生生互助等工作。完成报到进校后,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离开校园。
3.健康监测。所有师生员工进校必须符合返校条件,在进校前必须测体温。学校要组织充足力量开设多个通道分散设点开展检测,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滞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临时帐篷,对体温异常学生及时送至“临时隔离室”妥善安置。
开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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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出行防护。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2.加强门卫管理。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除允许返校的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未取得“绿码”的教师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期间,严控家长进入校园,不组织任何在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除救护、防疫车辆和配送物资等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在严格履行报批、检测和登记等程序后方可进入校园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外来学*考察团组,请各地、各学校婉拒或延期。
3.落实师生体温检测。学校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午检和寄宿生每日晨午晚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
4.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班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的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对缺勤、请假或早退的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5.暂停人员聚集。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必要的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外出的考察、学*、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校体育课尽量安排在户外场地进行。
6.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7.加强食堂和超市管理。学校要充分做好开学工作食品安全保障准备,在开学前3-5天完成自查,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于开学前完成对所属学校涉及食品安全的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要重点检查学校在食品原料采购与存储、加工、食堂员工每日体温测量、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方面的工作。食堂员工须佩戴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避免直接裸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生熟食品(材)混用,避免生食肉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分餐制度,固定学生就餐区域,落实校长陪餐制度,通过错时就餐、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就餐人员密度。校外配餐的学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配送单位进行事先检查,及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求配送单位加强对配送人员管理,固定配送人员,要求配送人员戴口罩、测温合格后入校。
8.宿舍管理。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宿舍出入口处应安排检查点,负责每天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3℃),立即登记在册,报告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并按预定程序进行处置。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等物品,无必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寄宿制学校还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9.通风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室、办公室、洗手间等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教室空调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和活动。
10.教学衔接。各学校要在开学后进行一次摸底检测,准确掌握线上教学开展后的学情,合理确定正式开学后的教学起点。同时,对未能参加线上教学和学*水平明显低于整体的学生,在开学后可通过组建临时教学班、个别辅导等方式提供帮助。对不能返校学*的学生,各学校要予以关心关爱,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指导。市教育局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落实教育关爱。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重点做好援鄂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
12.加强关心和指导。对正在参与企业复工复产、顶岗实*的职校学生,相关学校要落实管理责任,协同实*单位共同加强实*学生的安全防护和实*指导工作,做好对实*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13.应急处置。严格学校管理,强化防控应急处置。发现发热等疑似患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海宁市学校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排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并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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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中考各项目考试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正式开学时间再行确定。
附件1:
海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
新冠肺炎防控有条件返校
实施细则
01
师生员工返校条件
持有绿码并与健康申报表统一的师生员工,以及未申领到绿码但健康申报表比对无异常的学生,可以返校。未申领绿码的师生员工或者没有条件申请健康码的学生,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返校上岗上学:
1.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未取得医院和疾控部门身体康复证明的;
2.有过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有过重点疫区旅行或居住或与确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或因其他原因应予以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未满的;
3.学生的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4.健康申报表显示异常的
02
师生返校具体要求
1.严格落实省教育厅防控办《关于做好防控期间教师返岗工作的通知》,已申领到绿码且与信息码统一的教职工,可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安排返校上岗。教职工返校实施“绿码+测温”制度,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校园。
2.学生返校实施“健康申报+测温”制度,健康申报无异常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校园。健康申报中存在不得返校上学情形的,须符合下列条件,可返校上学。
(1)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已出院的凭诊治医院证明返校;
(2)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凭当地疾控中心解除医学观察证明返校;
(3)近期有过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有过重点疫区旅行或居住或与确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的学生,凭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证明返校;
(4)学生的父母(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凭父母(监护人)的相关证明返校。
(5)晨检中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后,凭诊治医院证明或嘉兴居住地社区(村)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证明再返校。
其他需实施有条件返校的,以疾控部门的指导意见为准。
海宁市学校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办法(试行)
为加强校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及时科学有序处置校园新冠肺炎突发,有效控制疾病传播,根据省、市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01
病人隔离
在校期间如发现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应立即让其戴好口罩,迅速将其引至临时隔离留观室,登记周边人员信息并及时做好疏散工作。
02
询问流行病学史
学校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测量,询问其是否有其他不适症状,前14天内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包括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疫区人员、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等情况。
03
上报信息
学校应第一时间向教育、卫健(疾控中心)、属地等上报相关情况,并联系住校健康指导员,协助开展学校防疫工作。
04
发热教职工和学生处置
1.对体温异常但发病前14天无流行病学史的师生,学校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教师家属,由家长或家属带回送医。家长或家属一时无法到校接回送医的,学校要安排专人将其送医就诊,相关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学校要落实专人,保持对患病学生或教工健康状况了解并作好登记,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发热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72小时),经校医确认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2.发现体温异常并且发病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学校要立即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疾控中心、镇(街道)和教育部门。属地镇(街道)安排医疗专用车将患者就近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排除病例,需经属地疾控机构出具证明后,方可返校。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对班级、教学楼、学校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和场所消毒,落实控制措施。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以卫健部门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散布信息。
05
现场消毒
出现疑似患者后,学校要在属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疫点消毒指南(第一版)》(浙卫办)要求,及时、规范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厕所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06
密切接触者管理
1.密切接触者判定: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学生同班级、同寝室人员、任教教师,教师同办公室人员,其他与病人有过接触人员。
2.学校为密切接触者配置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属地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病例所在班级学生、教师集中医学观察,同一楼层的学生居家医学观察;学生为寄宿生的,所在寝室所有学生集中医学观察,寝室所在楼层的其他学生居家医学观察。
3.学校获知师生家人中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与属地疾控中心对接,配合属地镇(街道)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管理。
4.疑似病例被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
07
停复课标准
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
(一)停课标准
1.班级停课:一个班级发现1例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确定有密切接触的班级和所在班级均停课2周。学生或教师家属出现确诊病例,经风险评估判定停课范围与时间。
2.学校停课: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所在学校停课2周。
(二)复课标准
1.疑似病例被排除后,所在班级、学校即可复课。
2.出现确诊病例时,由专家根据学校形势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复课。
08
职责分工
1.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师生防控知识培训,提升师生个人防护能力;同时要立即根据本办法,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并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信息报送,对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09
学校新冠肺炎突发应急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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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看来海宁教育真的走在前头啊!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能随时查到海宁的学*资源真是太好了。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是不是可以查询考试成绩啦?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个平台能方便家长了解学校情况。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官网看起来很美观,信息也很齐全啊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注册账号看看具体服务内容!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学*资源应该多一些吧,比如课件、练*题等。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方便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动态呀!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网站会不会有招聘信息?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海宁市门户网站太好用了,可以一次搞定所有信息。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对教育的投入看起来很高啊!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能够提供更多互动课程,让学*更有趣味性!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是不是能实现在线考试和答题呢?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可以把各个学校基本信息都展示清楚。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很方便查阅海宁市各级教育政策的,可以关注一下!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网站设计真的蛮好的, 很人性化!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个平台能够更好地服务师生!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能不能提供在线咨询功能,方便家长解决问题?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海宁市教育的宣传推广做得很好!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期待以后更多的创新和发展!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