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王宇
在数字时代,消费者的购物方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直播是现在非常流行的销售方式,受到很多消费者的青睐,即时性、互动性高、体验感好。随着直播间的欢呼声,不少产品一上线就被抢购一空,然后通过各种物流渠道传递到消费者手中。当他们收到产品时,有的物有所值,有的名不副实,有的则是劣质假货,消费者抱怨上当受骗。近日,杭州一家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红”主播伪造注册商标案。
据媒体报道,王先生是某短视频平台的“网红”主播,他的直播间主要卖服装。 2022年11月的一次直播中,王先生结识了徐先生,徐先生声称自己有一个模仿奢侈品牌Crocin项链的频道。王女士与丈夫关某商量后,决定向徐女士提供价值11万元的正品十字心形项链,并寻找假货的流通途径。随后徐联系了齐和龙,龙联系了珠宝制造商,获取了相同的手提包、包装盒和真品证书。 2023年1月,王先生的直播间开始销售高品质仿项链,每条售价16500元。短短一个多月时间,王先生、关先生订购假冒十字心形项链42条,实际销售41条,销售额60万余元,非法获利8万元。
2023年4月,一名女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购买了一条假项链。 2024年1月,检察官开始依法提起指控。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商标。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费者选择在直播间购物,出于对平台和品牌的信任等原因,但更重要的是通过信息传播和体验展示为主播建立情感共鸣。选择其他,订购并付款。对于王先生来说,制造、销售假货不仅侵犯了品牌权益,也辜负了粉丝的信任,面临刑事指控是他的责任。
直播作为一种新的经济业态,近年来呈现活跃发展趋势,成为消费的重要驱动力。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少,从产品质量问题到税务问题,负面新闻时有见诸报端,行业亟待监管。这需要行业自律、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庆幸的是,网络主播已经被列为国家认可的新职业。相信随着直播行业更加规范,消费者将会有更好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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