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顺义教育,顺义区教育系统2023年工作部署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招聘岗位
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招聘设置专技十二级岗位42个,拟公开招聘教师110名。
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北京生源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北京生源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和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进京条件。
(二)北京生源,列入北京市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培养2022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年龄要求:
1.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专业要求:
毕业生所学专业和《职位资格条件表》中所列专业一致,并且需有岗位所需和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有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的适用于低。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数学教师。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资格条件表》。
(八)服从顺义区教委工作安排。
(九)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17:00。
2.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以登录http://td.kaopuce.com/ehr/jbzx(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免冠证件近照和相关资料。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2021年12月6日9:00至2021年12月8日17:00,顺义教委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需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和邮箱发布的初审结果,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所需资料,拍照上传到对应“附件材料”,照片按下面顺序以实际内容命名,如“1正面”“3户口簿首页”“5推荐表”。
1.原件正面。
2.原件反面。
3.户口簿首页原件,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视同原件。
4.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5.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6.有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7.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证件之一:
(1)教师资格证原件。
(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上传高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
8.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需要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9.招聘岗位要求为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采用讲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顺义区官网http://www.bjshy.gov.cn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
1.根据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总成绩末位并列时,则加试面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全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顺义区官网http://www.bjshy.gov.cn/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资格复审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察与体检阶段。
1.体检工作由区教委联系相关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工作由区教委统一安排。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之一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其他人员。
其他说明
(一)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0年和2021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二)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的,在2022年7月20日之前,必须取得岗位所需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顺义区“梧桐工程——干部人才引进计划”是顺义区面向优秀应届硕博毕业生实施的人才项目,凡列入梧桐工程招聘计划的岗位,聘用人员除享受编制内教师所有待遇外,优先入住顺义区人才租赁住房,优先纳入年轻干部人才库,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组织部门持续跟踪培养。
(四)2021年12月8日下午17:00以后将不再受理网上报名。如有问题,请考生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7:00以前联系招聘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生应及时关注顺义区官网http://www.bjshy.gov.cn/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八)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控措施。视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顺义区网站http://www.bjshy.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考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10-69440571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以办好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力推动区域教育生态不断优化
1月9日下午,顺义区新闻办公室组织2024年顺义区“”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专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闫震宇主持。区人力社保局局长王海松、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黄海鹏、区文旅局局长李莉、区教委孟朝晖、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陈笛、区新城中心陈向东出席,介绍2023年全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的成果及2024年重点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顺义区教委孟朝晖在发布会上介绍了2023年区教育事业发展成果:
2023年,顺义区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精神,以办好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提质增效”主题主线和重点任务,攻坚克难、踔厉奋发,推动区域教育事业在各方面取得新进步。
一、以区委、区《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全面推动教育综合改革
2023年9月,顺义区委、区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要求,对“办好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出专门部署,以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改革、快改革为动力,全力谋长远、补短板、调结构、破难题、增后劲,持续提升顺义教育质量和公共服务能力,使区域教育成为顺义打造高品质现代化新城、创建港产城融合典范的坚强基石和强大动力。《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维度,确立了“一个目标”“六大任务”“三项保障”及二十项具体措施,对顺义教育未来三年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区教育“两委”组织全系统干部教师深入学*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二、以办好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力推动区域教育生态不断优化
2023年,在区委、区的大力支持下,区教育“两委”在保障学位供给、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顺义学校、南彩一小、府学胡同小学顺义分校、后沙峪幼儿园阿凯笛亚园区、少年宫空港校区等新建改建教育设施投入使用,新增学位6690个。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75%,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91%,均高于市级标准。在与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中关村一小、中关村三小、黄城根小学等名校合作办学的基础上,区教委又与首都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挂牌成立首都师范大学附属顺义实验学校,区域优质教育品牌不断增加。
顺义区第十五中学正式挂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顺义实验学校。
三、以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为引领,全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2023年,区委教工委制定印发了《顺义区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优化调整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和校长,目前已经完成学校议事规则、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基层党组织力、战斗力得到显著加强。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校长职级制、绩效工资、区管校聘等改革。2023年,落实“十百千”教育人才引育计划,引进名校长1人,公开招聘引进硕博研究生78人。完成校级干部121人、教师843人的交流轮岗,有效盘活教师资源,焕发教师队伍活力。着力推进“双减”工作提质增效,优化课后服务体系,课后服务功能定位从“托管服务”向“教育服务”拓展升级。坚持德育为先,牢牢抓住学校思政课平台阵地,推动各门课程与思政课相互配合、同向同行。坚持实践育人,依托12年一体化学生社会大课堂活动,组织8万余名学生参加农业劳动、生命安全、生态环保等实践体验。
四、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持续深化国际和民办教育供给侧改革,扎实推进援教工作
国际化、高端化教育聚集效应已在顺义区形成,在助推顺义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速“两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教育支援合作扎实开展,选派专业技术人才43人赴西藏、内蒙古支教,接待202名受援地学校干部教师来顺跟岗研修,接待拉萨北京实验中学京藏宏志班330名师生来顺游学,21所学校及研修部门与内蒙古学校继续签订结对协议,3家社会组织(民办学校)与结对地区贫困村签署协议,捐款捐物8万元。
北京市顺义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公布
讯 据顺义教育官微消息,4月30日,北京市顺义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公布。
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北京教育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有关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顺义区实际,经区批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和二十届二中,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责任予以落实。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顺义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其父母长期在顺义区工作、居住,符合在顺义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顺义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2.初中入学条件。已完成小学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具有顺义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在顺义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小学教育的,依照《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3.初中入学条件:凡在顺义区或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依照《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四、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按照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顺义区”端口,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区教委会同各镇、街道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各校按照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采用多校划片方式入学,确保符合在顺义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加强对空挂户、实际住所的审核,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房、非合法建筑、危房、未交付房产等,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1.继续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房产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对入学使用的房产地址实行“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提供一个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该房址如再有入学需求,以多校划片方式协调解决。
2.以2021年9月1日为时间节点,此时间之后在顺义区取得房产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多校划片,不再对应一所学校。
3.用于入学的房屋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房屋所有权(共有产权房除外),本区户籍儿童少年可放宽到“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若房屋产权为父母共同所有,或本区户籍儿童少年“四老”与父母共同所有,按其产权占比之和计算。入学使用“四老”房产的,要求祖孙三代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中(农村地区由于农业、非农业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在同一地址)。
4.各镇、街道加强对拆迁(置换)未回迁家庭子女入学的监管,对相关家庭实际租房情况进行审核,区教委和各镇、街道在其户籍所在地或租住地周边区域内协调入学。
(三)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子女、全国劳动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残疾程度,可以申请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区教委成立由教委为组长,相关部门主管为副组长,中教科、小教科、学前科、民办科、规建中心、综治科、机关、办公室和招考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小组。区教委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街道办事处、镇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期间,各镇、街道成立由镇长或办事处担任组长,主管教育副职任副组长,学校校长和镇、街道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小组。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
(二)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校要加强入学需求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区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三)公办寄宿学校根据寄宿条件可接收部分服务区域外的寄宿学生。公办寄宿招生继续推行电脑随机录取,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要求民办学校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
(五)严格学籍管理。顺义区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加大民办学校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区教委将进一步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六)严肃入学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大宣传力度。区教委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各学校在服务片内所属小区(自然村)、幼儿园、小学、初中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等。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校额到校等政策。
入学咨询电话:61428301;69433656(招考中心)
入学监督举报电话:81499598(教委机关)
附件:
1.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2024年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3.2024年顺义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2024年顺义区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落实和市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按照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参加信息注册后,申请人须持本人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审核。
二、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或镇受理审核申请
在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顺义区”端口,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所填写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提出审核申请。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镇统筹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联合审核:
1.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其中,劳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3.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局顺义分局负责。
4.全家户口簿由市局顺义分局负责。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反馈审核结果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要在2024年5月31日前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并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或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上进行确认。
三、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均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均应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且至少一方在顺义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无效),须提供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房屋所有权占比100%(共有产权房除外),购房入住时间须在2024年4月30日以前。
2.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建房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房主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明,工作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半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房、非合法建筑、危房等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全家户口簿能清晰表明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的关系,户籍页未直接标注关系的,提供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2.小学入学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持有北京市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操作,如实记录审核结果,留存审核材料一年。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和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要及时向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宣传审核程序和标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区教委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
附件2
2024年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精神,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非顺义区户籍,且其父母至少一人为本市户籍。户口簿及其他材料能清晰表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户籍页未直接标注关系的,提供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2.儿童年龄符合入学规定(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二)在顺义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家庭在顺义区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回执》。
2.适龄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在本市无住房,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满3年以上(含3年)。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顺义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劳动合同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签订,至2024年4月30日须满3年,同时应提供2021年5月至2024年3月在顺义区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2021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顺义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2021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顺义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2021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应为申请人本人,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程序
(一)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适龄儿童父母应在5月19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提出审核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统筹审核工作,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开具《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初审合格证明》。
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联合审核:
1.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由顺义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其中,劳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本市无房情况和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单独承租房屋实际居住情况由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负责。
3.出租房屋发票和《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由区税务局负责。
4.全家户口簿由市局顺义分局负责。
(二)注册采集信息
适龄儿童父母在5月24日前,持《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初审合格证明》,携带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注册。注册后于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选择“顺义区”端口,完善信息,确保网上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与所提供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一致。
(三)审核结果反馈
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入学审核登记
区教委对通过审核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子女,协调安排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委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或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操作,如实记录审核结果,留存审核材料一年。
(二)各街道办事处或镇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和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要及时向申请人宣传审核程序和标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区教委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
附件3:2024年顺义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4:2024年顺义区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关于顺义教育,顺义区教育系统2023年工作部署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户评论
今年顺义区的教育事业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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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今年新政策能更好地服务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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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听听具体哪些方面会有变化,对我们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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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一直很注重教育发展,这次部署会一定会给大家带来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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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去年顺义区的科技教育做得很好,希望今年能继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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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会不会对疫情后的教育模式有新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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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的学校一直都很棒,希望能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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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专门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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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一下老师的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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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教育资源能更加均衡分配,每个孩子都能得到优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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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上会不会公布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或者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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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很多有名的学校,希望能持续保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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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学生综合素养有具体计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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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们一定很期待这次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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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教育系统能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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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重点是什么?可以提前透露一些线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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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看到更多关于素质教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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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未来的教育规划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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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长来说,哪些方面的信息会比较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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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顺义教育能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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