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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为3月27日至7月18日,下半年为9月14日至12月20日,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确定认定时间。(特别提示:具体网报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等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报名。)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在湖北省的中国公民及驻我省现役、现役武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工作和居住的居民,无犯罪记录,持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特别提示:以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认定范围为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省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件有效开始日期、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原件。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 现役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或,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7.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10.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2023年3月 27日
来源:湖北发布、中国教师资格网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吕梁市的社会人员。
2.持有吕梁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3.驻吕现役和现役武警。
(二)吕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在吕梁市学*、工作和居住的居民,持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指导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基本路线,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或吕梁市中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8日8:00至9月28日17:0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个人来现场确认的请按照公告要求将认定资料提交至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三)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含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吕梁市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市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吕现役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吕。
(三)学历条件材料
原件。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吕梁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机关统一核查。
(2)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吕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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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终于要来了!一直等着这消息呢。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看到这个标题,我有点兴奋,希望能早一点拿到结果。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么快啊,时间过得真快。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上半年具体的日期什么时候公布呀?有点等不及了。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个届的报名流程能更便捷一些!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还在复*呢,希望能赶上这个考试的时间窗口。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次教资认定考考哪些专业科目啊?有人知道吗?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很多老师也都一直惦记着这份结果,终于要揭晓了。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期待官方发布具体时间,做好备考计划!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上半年是哪个月的具体的日期呢?我有点迷茫了。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消息太重要了,一定要关注一下什么时候公布吧!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能顺利通过考试,拿到教资证书。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对于很多老师来说,这可是一个重要的晋升机会哦!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次考试过程能公平公正,让大家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实力。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已经开始准备考评材料了,希望能顺利通过审核。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上半年哪个月呢?我得看看和我的复*计划有没有冲突。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教资认证对于老师来说意义重大,我很期待这个结果。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上半年具体日期快公布吧,我好安排好其他的事宜!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加油,所有准备考教资的老师们!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