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科左中旗教育网、科左中旗政务网部门公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办理依据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6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六条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四)对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其他体育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 从事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明; (二)场所、器材、设备合格证明; (三)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明。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明;
2. 场所、器材、设备合格证明;
3. 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明;
4. 消防合格证明。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对非高危性体育项目和其他体育经营活动许可
办理流程图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一、办理依据
《中华教育法》、《中华行政处罚法》、《中华行政复议法》《中华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诉材料
申诉书面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3217987
七、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办理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对教师申诉作出裁决
一、办理依据
《中华教育法》、《中华行政处罚法》、《中华行政复议法》《中华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诉材料
申诉书面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3217987
七、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对教师申诉做出裁决办理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对学校办学权的备案审批
一、办理依据: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四十二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令第399号2004年2月25日通过,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民办学校应当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民办学校应当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二、提供服务部门: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对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审批办理流程图
对受教育者的申诉作出裁决
一、办理依据
《中华教育法》、《中华义务教育法》、《中华未成年保护法》、《中华行政处罚法》、《中华行政复议法》、《中华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诉材料
申诉书面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3217987
七、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对受教育者的申诉作出裁决办理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一、办理依据
《中华教育法》、《中华义务教育法》、《中华未成年保护法》、《中华行政处罚法》、《中华行政复议法》、《中华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诉材料
申诉书面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3217987
七、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办理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对学校办学权的备案审批
一、办理依据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对学校办学权的备案审批办理流程图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法人(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及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三张)。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全民集体所有制除外。
3.全民集体所有制: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4.经营活动可行性报告(一式三份)。
5.“高危险体育项目”硬件设施评估表(一式三份)。
6.经营项目场地平面图(一式三份)。
7.经营项目场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8.器材或药品质量检测(或检验)报告(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9.从业人员资格(或培训)证明(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10.其他材料:项目安全服务规程(一式三份);从业人员工作职责(一式三份);从业人员服务操作规程(一式三份);项目设备应急如案(一式三份);项目公共卫生应急如案(一式三份)。
四、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办理流程图
教师资格证认定
一、办理依据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设定。
一、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二、申请材料
1.明、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明、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体检合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2.近期1.5寸免冠半身蓝底照片一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四、办理时限
两个月(具体依据上级文件再定)。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教师资格证认定办理流程图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一、办理依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第336项。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1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发布)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
二、提供服务部门: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举办健身气功活动(须在活动举办前1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1.申请书(审批(办事)窗口现场提供,审批(办事)窗口现场提供,原件1份,拟留件);
2.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活动地点、时间、人数、开展项目、辅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原件1份,拟留件);
3.举办者的明(原件,拟退件:复印件1份、拟留件);
4.活动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原件,拟退件:复印件1份、拟留件);
5.辅导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原件,拟退件:复印件1份、拟留件);
6.200人以上的活动须有机关认可的证明(原件1份,拟留件)。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
1.《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申请表》(审批(办事)窗口现场提供,原件1份,拟留件);
2.负责人明(原件,拟退件:复印件1份、拟留件);
3. 活动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原件,拟退件:复印件1份、拟留件);
4.辅导人员资格证明(原件,拟退件:复印件1份、拟留件);
5.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同意的证明(原件1份,拟留件)。(备注:1.国家批准开展的健身气功项目:易筋精、六字绝、八缎锦等;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申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3.经办人必须提供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办理流程图
一、办理依据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六条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审批冠以行政区域地域名称的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
2.【地方规章】《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竞赛管理办法》(2011年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令第182号公布)
第三十条 下列体育竞赛,由盟市或者旗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举办冠以同级行政区域名称或者同义名称的体育竞赛。
(二)举办高危险性项目的体育竞赛。
(三)举办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项目的体育竞赛。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1. 提交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和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等;
2. 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3.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4.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
5. 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请书必须于举办该项体育竞赛两个月前提交
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科左中旗教体局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一、办理依据
1.【部门规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9月13日教育部令第7号发布) 第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 2.【地方规章】《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2003年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8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令第130号公布) 第七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以下类型: (一)新任教师培训; (二)教师岗位培训; (三)骨干教师培训; (四)学历进修; (五)其他类型的培训。 第九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每5年为一个培训周期。每个培训周期内,新教师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教师岗位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参加学历进修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免于参加同期其他形式的相同内容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证书制度。高级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初级中学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培训机构颁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和晋级的必备条件,未经资格认定的培训机构出示的考核成绩无效。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教师进修学校或教师培训机构出具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科左中旗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理流程图
民办教育机构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
比例备案
一、办理依据
《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令第399号2004年2月25日通过,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民办学校应当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民办学校应当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民办教育机构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
比例备案办理流程图
民办教育机构许可
一、办理依据
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内蒙古民办学校申请登记表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不含申请人补正材料时间)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民办教育机构许可办理流程图
30个工作日。(不含申请人补正材料时间)
民办学校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的备案
一、办理依据
《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年3月5日中华令第399号公布 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实施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自主选用教材。但是,民办学校应当将其所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报审批机关备案。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出具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正式通过的文件及其他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民办学校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的备案办理流程图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备案
一、办理依据
《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令第399号)第二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出具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正式通过的文件及其他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备案 办理流程图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事后备案审批
一、办理依据
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年3月5日中华令第399号公布 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科技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出具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正式通过的文件及其他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事后备案审批
审批办理流程图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办理许可
一、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体育法》(2016年修正本)
第四十五条 第二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2. 【行政法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6月18日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3年6月26日中华令第382号公布 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批准。
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
第十六条 第一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用途。按照城市规划而需要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用途的,必须按先行择地新建偿还和不低于原设施标准、规模的原则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的改建、拆迁必须征求当地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较大型体育设施的改建、拆迁必须征得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1.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申请表》
2.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3.先行择地新建的全民健身实施施工方案和预算方案;
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法人明。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办理许可
办理流程图
一、办理依据
1.【法律】《中华体育法》(2016年修正本)
第十一条 第二款 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体育法〉办法》(2002年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02年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公布)
第十五条 第一款 自治区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由旗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标准考核、认证。
3.【部门规章】《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2011年10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公布 自2011年11月9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一)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
3.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4.申请晋升的,需提交原技术等级证书;
5.单项体育对申请人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需提交该体育项目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6.参加继续培训、工作交流和展示活动的证书或证明。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图
适龄儿童、少年因故要缓学中断义务
教育学业审批
一、办理依据
《义务教育法》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残疾证、医疗机构证明、生活照片等必须能够证明适龄儿童缓学的。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适龄儿童缓学办理流程图
适龄儿童、少年因故免学中断义务
教育学业审批
一、办理依据
《义务教育法》《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残疾证、医疗机构证明、生活照片等必须能够证明适龄儿童缓学的。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适龄儿童免学办理流程图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
一、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1.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注销程序,提供注销申请书;
2.登记证书副本;
3.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算报告;
4.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办理流程图
校车使用许可
一、办理依据
下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令第617号2012年3月28日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实行。)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尔沁左翼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图
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一、办理依据
1.《中华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2.《中华义务教育法》第八条 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3.《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4.《教育督导条例》(二)县级以上地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二、提供服务部门:
科左中旗教育体育局
三、申请材料
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申报表。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监督投诉电话:
0475-2376176
七、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八、办公地址及时间
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西侧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教科体局窗口。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审批办理流程图
科左中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科左中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中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内教发〔2018〕16号)、《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19〕6号)、《通辽市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政办字〔2020〕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加强统筹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落实并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有效化解“大校额”、“大班额”等难点热点问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通辽市有关招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坚持统筹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由统筹安排,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三)坚持免试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所划片区免试和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入学问题。
(四)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深化阳光招生工作,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及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相对稳定原则。保持在一定时期内学区划分的稳定性。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建设规划、人口发展走向和二孩政策等因素适度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其中包括:一是具有学校招生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二是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因其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永久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三是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因其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人员)的随迁人员子女。
2.初中:招收2020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包括:一是具有科左中旗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是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因其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永久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三是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因其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人员)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学位类型与入学材料
按照招生片区内户籍和非招生片区内户籍,将学位划分为三个类型。
A类:有户有房(含有户祖房、有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监护人)是招生片区内户籍。网上报名时需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主)的二代户口簿以及。
B类:外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为非招生片区内户籍,在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房产证权属人属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及;
二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拆迁回迁协议(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产权比例50%及以上)、廉租房安居房实际居住证明等,商住两用用房证明可作为有房证明,纯商业用房证明不算有房证明。房地产遗留项目没有正规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之间的水、电、暖气缴费正规发票各1张。房地产遗留项目未交工、未入住不算招生片区内住房。
三是学生居住的社区或嘎查村出具的招生片区实际居住证明,并由辖区派出所签字盖章。
C类:外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监护人)为非招生片区户籍,其父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经商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招生片区内无房产的。符合进城务工经商子女入学条件的,截止到2020年8月1日前租房并实际居住满半年的,临时务工等短期务工的不作为子女入学参考条件。
务工、经商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的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必须要注明签订日期、租金和截至日期),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复印件;
二是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务工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据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
三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及。
四是学生居住的社区或嘎查村出具的招生片区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并由辖区派出所签字盖章。
非招生片区内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及。
二是监护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明(调令或调转文件)。监护人在行政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工作的,明需到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在审核过程中确定学位类型时,如遇户籍分离不明、抚养权不清等特殊情况时,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用以佐证。
(三)建立招生入学报名诚信黑名单制度。
科左中旗招生工作小组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对家长(监护人)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房产买卖合同、居住证明等材料,联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人社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查,同时,进行实地查看。凡租房、工作、居住信息等提供虚假材料的,扰乱招生秩序的,均列入诚信黑名单;学生家长(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房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向机关报案处理。对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并记入个人招生征信系统。在招生结束后,责令其回户籍地入学。在招生入学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个人违规开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问责。
(四)招生区域划分。
1.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区内小学
(1)旗实验小学:招收具有保康镇社区户籍的汉语授课适龄儿童;在保康镇内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2)保康中心校:招收具有保康镇辖区嘎查村户籍的汉语授课适龄儿童。
(3)旗蒙古族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具有保康镇户籍的蒙语授课适龄儿童;在保康镇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蒙语授课)。
(4)保康镇第二小学:招收在保康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汉语授课)。
(5)宝龙山中心校:招收具有宝龙山镇户籍的蒙语授课适龄儿童;在宝龙山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蒙语授课)。
(6)宝龙山二小:招收具有宝龙山镇社区户籍以及前玛尼吐、后玛尼吐、东宝龙山3个嘎查村屯的汉语授课适龄儿童;在宝龙山煤矿、科迈企业实际务工随迁子女。
(7)宝龙山三小:招收具有宝龙山镇农村户籍以及宝龙山镇内实际务工随迁子女(除宝龙山二小招生区域以外的)。
(8)舍伯吐中心校:招收具有舍伯吐镇户籍的蒙语授课适龄儿童;在舍伯吐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蒙语授课)。
(9)舍伯吐二小:招收具有舍伯吐镇及花胡硕苏木户籍的汉语授课适龄儿童;在舍伯吐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汉语授课)。
2.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以外小学
(1)希伯花中心校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希伯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白音塔拉农场中心校:招收具有白音塔拉农场户籍的适龄儿童。
(3)门达中心校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门达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4)巴彦塔拉中心校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巴彦塔拉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5)协代中心校:招收具有协代苏木户籍的适龄儿童。
(6)努日木镇中心校及辖区教学点:招收具有努日木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7)胜利乡中心校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胜利乡户籍的适龄儿童。
(8)丰库中心校:招收具有丰库牧场户籍的适龄儿童。
(9)代力吉中心校及辖区村小:招收具有代力吉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0)图布信中心校(小学部)及辖区村小:招收具有图布信苏木户籍的适龄儿童。
(11)架玛吐中心校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架玛吐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2)白兴吐中心校及辖区教学点:招收具有白兴吐苏木户籍的适龄儿童。
(13)腰林毛都中心校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腰林毛都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4)花胡硕中心校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花胡硕苏木户籍的蒙语授课适龄儿童。
(15)珠日河中心校:招收具有珠日河牧场户籍的适龄儿童。
(16)花吐古拉中心校(小学部)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花吐古拉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7)敖包中心校(小学部)及辖区村小、教学点:招收具有敖包苏木户籍的适龄儿童。
(18)敖包腾跃私立小学、花吐古拉东方私立小学、代力吉希望私立小学、努日木新苑私立小学:按照批准设立时的招生区域招收适龄儿童。
3.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辖区内初中
(1)保康二中:招收旗实验小学、保康镇第二小学、代力吉中心校、代力吉希望私立小学、架玛吐中心校及辖区内所有村小、教学点的汉授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在保康镇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汉语授课)。
(2)保康三中:招收保康中心校、努日木中心校、努日木新苑私立学校、丰库中心校、胜利中心校、协代中心校及辖区内所有村小、教学点的汉授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在保康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汉语授课)。
(3)旗蒙古族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旗蒙古族实验学校、代力吉中心校、协代中心校、架玛吐中心校及辖区内所有村小、教学点的蒙授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在保康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蒙语授课)。
(4)旗体育学校:全旗范围内招收具备相应的体育运动条件,家长或监护人以及学生本人同意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5)宝龙山中学:招收宝龙山二小、宝龙山三小、白兴吐中心校及教学点的汉授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在宝龙山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汉语授课)。
(6)宝龙山蒙中:招收宝龙山中心校、腰林毛都中心校、白兴吐中心校的蒙授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在宝龙山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蒙语授课)。
(7)舍伯吐中学:招收舍伯吐二小、希伯花中心校、腰林毛都东腰小学、珠日河中心校及辖区内所有村小、教学点的汉授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在舍伯吐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汉语授课)。
(8)舍伯吐蒙中:招收舍伯吐中心校(含敖本台小学)、希伯花中心校、花胡硕中心校、珠日河中心校及辖区内所有村小、教学点的蒙授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在舍伯吐镇实际购房、经商、务工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蒙语授课)。
4.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以外初中
(1)巴彦塔拉中学:招收巴彦塔拉中心校、门达中心校、白音塔拉农场中心校及辖区内所有村小、教学点的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
(2)图布信中心校:招收图布信中心校本部、七棵树小学汉授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
(3)花吐古拉中心校:招收花吐古拉中心校、腰营子小学、东方私立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
(4)敖包中心校:招收敖包中心校、宙内小学、腾跃私立学校小学毕业生及辖区内适龄儿童。
(五)招生入学方式。
第一类: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区内幼升小入学。
2020年秋季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辖区小学一年级阳光招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现场审验、实地、分批录取”五个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8月14日-15日)。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辖区内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zstest.tlsjyy.cn/ ),支持电脑和手机登录。家长完善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选择所属的招生片区学校和学位类型,并上传审核材料。按照A、B、C三种学位类型分两个批次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为A类有户有房。报名时间:8月14日。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的家长(监护人)可持户口簿及到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批次为B类(外户有房)和C类(外户租房)。时间:8月15日。
2.网上预审(8月16日-17日)。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旗招生工作小组、学校将在平台上对学生的户籍、房产、实际居住情况、外来务工经商等关键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批次结束前家长可根据提示内容完善资料再次报名(上传资料与报名学校要求不符的,请依据学位类型填报所属的片区学校,多次上传非招生片区学校的,将列入黑名单);网上报名审核通过显示等待录取的,将通过平台发布各批次所有小学预录取名单,家长需要密切关注此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按规定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只能服从调剂。
3.现场审验(8月18日-19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显示等待录取的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招生平台上打印的承诺书、报名表、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所属的学校提交入学材料,进行现场审验。B类和C类学生还需提交经户籍地学校、报名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科左中旗2020年外来务工随迁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家长登录科左中旗网站或关注科左中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自行下载申请表)。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内容,在指定位置粘贴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因家长原因错过现场提供材料时间的,只能服从调剂。
4.实地(8月20日-22日)。针对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旗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学校和相关部门,A类与部门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比对;B类和C类学生提供的房产、实际居住情况、外来务工经商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招生入学报名诚信黑名单。
5.分批录取(8月23日-24日)。对于实地审核通过,确认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招生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入学,9月1日上课。同时,学校按要求对已经录取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将招生统计表、学生花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登记存档,并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连同电子版,按时间要求上报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二类: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以外幼升小入学。
公办小学幼升小:
2020年秋季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以外小学一年级阳光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报名、网上公示直接录取”两个步骤进行。
1.线上线下同时报名(8月16日-17日)。各校要做好阳光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通知辖区内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准备好入学材料到校办理报名登记。由学校统一组织人员将学生信息录入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招生平台,同时提交、上传入学材料。家长(监护人)需依据以下学位类型提供相应的入学材料。
A类:有户有房(辖区户籍)。报名时需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主)的二代户口簿及。
B类:外户有房(非辖区户籍)。报名时需提供:
一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主)的二代户口簿及。
二是适龄儿童所在嘎查村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并由辖区派出所签字盖章。
三是经户籍地学校、报名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科左中旗2020年外来务工随迁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家长登录科左中旗网站或关注科左中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自行下载申请表)。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内容,在指定位置粘贴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网上公示直接录取(8月18日-19日)。
网上报名结束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招生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入学,9月1日上课。同时,学校按要求对已经录取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将招生统计表、学生花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登记存档,并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连同电子版,按时间要求上报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中心校辖区内村级小学、教学点的招生报名工作,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实施,分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和录取。
民办小学幼升小入学(敖包腾跃私立小学、花吐古拉东方私立小学、代力吉希望私立小学、努日木新苑私立小学):
2020年秋季四所民办小学一年级阳光招生工作,网上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报名、网上公示直接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
1.线上线下同时报名(8月16日-17日)。各校要做好阳光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准备好入学材料到校办理报名登记。由学校统一组织人员将学生信息录入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上传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主)的二代户口簿。
2.网上公示直接录取(8月18日-19日)。
网上报名结束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招生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入学,9月1日上课。同时,学校按要求对已经录取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将招生统计表、学生花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登记存档,并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连同电子版,按时间要求上报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三类: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区内小升初入学。
1.2020年秋季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辖区内初中七年级(不含旗体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现场审验、实地、分批录取”五个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8月14日-15日)。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辖区内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zstest.tlsjyy.cn/ ),支持电脑和手机登录。按照A、B、C三种学位类型分两个批次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为A类有户有房。报名时间:8月14日。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的可到校,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批次为B类(外户有房)和C类(外户租房)。时间:8月15日。
辖区内小学毕业生:采取对口直升的形式,报名所属的初中校。通过平台填报所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平台上传小学毕业证(毕业证图片要清晰)和户口本。学位类型选择A类。如有小学毕业证遗失等情况,家长可到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公章必须要清晰)。
左中户籍旗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片区学校升入初中的: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平台填报所属学校,平台上传二代户口簿全页、和小学毕业证。学位类型选择A类。
非初中校招生片区内户籍,父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购房且实际居住或实际务工、经商、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招生区域通过平台填报所属学校,根据B类和C类两种学位类型上传入学所需的材料以及小学毕业证。
在我旗完成小学阶段教育到旗外就读的:旗外户籍在我旗完成小学教育的在籍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家长(监护人)在8月25日前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辖区初中和科左中旗教科体局办理学籍迁移手续;我旗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或小学一年级新生,因父母(监护人)在旗外实际购房居住、务工、经商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请到旗外学校就读,家长(监护人)提前准备好审批材料,审批材料包括:一是通辽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导出的,经其他招生旗县所属学校签字盖章符合录取条件的报名表(通辽市以内的提供)。二是二代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三是房产证或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6个月以上)及房主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另外提供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四是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务工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据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并依次到招生片区初中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2)网上预审(8月16日-17日)。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后,旗招生工作小组、学校将在平台上将对学生的户籍、房产、实际居住情况、外来务工经商等关键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批次结束前家长可根据提示内容完善资料再次报名(上传资料与报名学校要求不符的,请依据学位类型填报所属的片区学校,多次上传非招生片区学校的,将列入黑名单);网上报名审核通过显示等待录取的,将通过平台发布各批次所有初中预录取名单,家长需要密切关注此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按规定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只能服从调剂。
(3)现场审验(8月18日-19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显示等待录取的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招生平台上打印的承诺书、报名表、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所属的学校提交入学材料,进行现场审验。B类和C类学生还需提交经户籍地学校、报名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科左中旗2020年外来务工随迁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家长登录科左中旗网站或关注科左中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自行下载申请表)。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内容,在指定位置粘贴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因家长原因错过现场提供材料时间的,只能服从调剂。
(4)实地(8月20日-22日)。针对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旗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学校和相关部门,对B类和C类学生提供的房产、实际居住情况、外来务工经商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招生入学报名诚信黑名单。
(5)分批录取(8月23日-24日)。对于审核通过,确认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招生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入学,9月1日上课。同时,学校按要求对已经录取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将招生统计表、学生花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登记存档,并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连同电子版,按时间要求上报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2.旗体育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
2020年秋季旗体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网上报名时间与三大镇初中七年级招生同步进行,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报名、网上公示直接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
(1)线上线下同时报名(8月16日-17日)。学校做好阳光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通知家长(监护人)以及学生本人同意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准备好入学材料到校办理报名登记。由学校统一组织人员将学生信息录入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招生平台,同时提交、上传入学材料。
入学类型统一选择选择A类(有户有房)。网上报名上传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主)的二代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
(2)网上公示直接录取(8月18日-19日)。网上报名结束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招生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入学,9月1日上课。同时,学校按要求对已经录取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将招生统计表、学生花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登记存档,并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连同电子版,按时间要求上报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四类: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以外小升初入学。
2020年秋季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以外初中七年级阳光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报名、网上公示直接录取”两个步骤进行。
1.线上线下同时报名(8月16日-17日)。各校要做好阳光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通知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的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准备好入学材料到校办理报名登记。由学校统一组织人员将学生信息录入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招生平台,同时提交、上传入学材料。家长(监护人)需依据以下学位类型提供相应的入学材料。
A类:有户有房。以下两种类型填报A类,网上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辖区内小学毕业生:采取对口直升的形式,报名所属的初中校。通过平台填报所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平台上传小学毕业证(毕业证图片要清晰)和户口本。如有小学毕业证遗失等情况,家长可到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公章必须要清晰)。
(2)左中户籍旗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片区学校升入初中的: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平台填报所属学校,平台上传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主)的二代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
B类:外户有房(非辖区户籍)。非初中校招生片区内户籍,父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购房且实际居住或实际务工、经商、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
一是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主)的二代户口簿和。
二是适龄儿童所在嘎查村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并由辖区派出所签字盖章。
三是经户籍地学校、报名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科左中旗2020年外来务工随迁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家长登录科左中旗网站或关注科左中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自行下载申请表)。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所有栏目内容,在指定位置粘贴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在我旗完成小学阶段教育到旗外就读的:旗外户籍在我旗完成小学教育的在籍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家长(监护人)在8月25日前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辖区初中和科左中旗教科体局办理学籍迁移手续;我旗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或小学一年级新生,因父母(监护人)在旗外实际购房居住、务工、经商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请到旗外学校就读,家长(监护人)提前准备好审批材料,审批材料包括:一是通辽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导出的,经其他招生旗县所属学校签字盖章符合录取条件的报名表(通辽市以内的提供)。二是二代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三是房产证或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6个月以上)及房主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另外提供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四是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务工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据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并依次到招生片区初中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2.网上公示直接录取(8月18日-19日)。网上报名结束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招生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入学,9月1日上课。同时,学校按要求对已经录取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将招生统计表、学生花名册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依序装订),登记存档,并由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校长)签字连同电子版,按时间要求上报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六)摇号和调剂入学。
1.摇号入学。在分类招生过程中,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时,启动摇号方式入学。学校在网站上及时发布摇号信息,通知家长参加摇号。参加摇号的学生必须符合摇号条件,对于第一次摇号未中或不符合第一次摇号条件的学生,发布信息提醒家长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教科体局根据剩余学位信息,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线上报名,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批次,如出现报名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再次启动摇号。
2.调剂入学。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或摇号的学生、摇号未摇中及其他未能正常入学的学生,必须要服从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调剂入学。学校招生片区户籍的调剂到就近学校就读,非学校招生片区户籍的责令返回户籍地就读。
(七)招生工作流程。
1.成立招生工作组。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分管、资料审核、复核、电脑录入等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2.强化招生宣传。各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科左中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家访、微信群、家长视频会等形式对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报名提交资料、招生地点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好招生宣传,耐心接受家长报名咨询,深入、细致解读阳光招生政策。
3.加强业务培训。旗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全旗各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资格审核和系统操作培训会,加强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明报名审核要求、审核办法,严格纪律要求。各中小学要针对招生平台系统操作对家长进行培训。
4.规范组织操作。各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学生入学条件及方式以及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周密细致做好招生入学、分班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出现疏忽和纰漏。
5.规范义务教育交接制度。各小学要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初中就读,并在9月10日前将小学生毕业去向花名册报至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各初中要组织教师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照名单,摸准人数,做好入学前的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到校就读。
(八)高度重视控辍保学。一是落实法定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旗招生工作小组统一管理,各民办学校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学校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计划)报旗招生工作小组,经审批同意后备案方可按时进行招生,且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各民办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各民办学校不得为非招生片区初中直接或变相提供学生成绩排名、学生或家长信息。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十)整治“小饭桌”。各中小学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对入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签订责任状,严禁以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为名,实际在“小饭桌”夜间住宿的学生。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责令其返回原招生片区就读。同时,统筹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规范“小饭桌”管理,逐步取缔夜间住宿“小饭桌”。
(十一)均衡分班。
1.各校要依据教师的年龄、教龄、学科、职称、学历和教学成绩等,均衡搭配师资,报教科体局审核批准。先确定班,并及时公布,公布后不允许再调整。
2.各校通过“学生智能分班系统”智能随机分配学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保持合适的男女生比例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初中一年级新生分班时可将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作为参考因素之一,做到各班级学生人数、性别比例、学*水平等保持相对均衡。有住宿生的学校,分走读班和住宿班,两类班级分别按要求编班。其中,同时入学的双胞胎,征询家长意愿,如果要求分到同一班级,可在随机派位时进行操作。中小学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
3.将确定的班级名单密封,在纪检监察部门、党代表、、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现场监督下,班随机抽取,由班和现场监督各界人士签字确认,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另一份报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4.分班之后,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改变分班结果,确定的班、任课教师不得更换。
5.由于家长原因延迟报名与报到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接收安排学位,通知学生到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到。届时,旗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委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公开分班,二次分班时间统一定于9月15日;若在无故推迟报到者,以9月15日为时间节点每半个月统一进行分班,不予享受分招政策。已经达到标准班额的班级,二次及以后分班时,随机派位到未达到标准班额的班级。
四、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1.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区内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8月15日,线上复审、现场审验、实地核查时间为8月16日至22日。
2.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区内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8月15日,线上复审、现场审验、实地核查时间为8月16日至22日。
3.保康、宝龙山、舍伯吐镇区外初中、小学网上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至19日。
4.摇号调剂时间为8月25日至26日;均衡分班及名单公布时间请关注平台公告。
五、工作要求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入学需提交接种证及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单。适龄儿童由于客观原因要求延迟入学的,家长需提供缓学材料。
2.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在第一学年内禁止办理区内转学。
3.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英模和因公伤残子女、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科左中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证书及相关文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予以入学保障。
4.为使阳光招生入学工作落到实处,划拨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学籍挂钩。中小学录入新生学籍时和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对接,凡未在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的中小学新生,不予办理学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禁止违规办理转学,对符合转学条件规定的学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5.由于目前为防控特殊时期,各校组织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要分社区、分嘎查村错时错峰进行。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阳光招生是一项民生工程,各部门、各苏木乡镇场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阳光招生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增强法治意识,针对阳光招生工作,旗成立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入学工作小组(详见附件),招生工作在小组的直接下开展,重大问题由小组集体决定。同时,建立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统筹和管理县域内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宣传、、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苏木乡镇场(街道)、社区(嘎查村)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采集、提供证明材料及审验等工作,确保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内容;强化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查处中小学校违规招生行为;继续实施均衡分班政策;建立学龄人口数据库,提前规划好义务教育阶段新建、改扩建学校工作,有效解决大校额和大班额问题;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旗招生工作小组统一管理。
宣传部门:具体负责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工作宣传,使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分班政策家喻户晓,得到社会和家长的广泛支持,回应群众关切。
部门:要求各苏木乡镇场派出所积极配合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每年春季开学前向中小学校提供辖区内的6-15周岁适龄儿童户籍花名册(中小学要确保户籍信息安全),以便中小学对生源的进行摸底,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外流情况和入学情况;做好苏木乡镇场、保康街道辖区内(重点指三大镇)外来务工、随迁、经商人员子女实际居住信息的摸排与核查工作,向辖区内学校(分社区、分嘎查村)提供随迁、务工、经商人员核查结果名单。
人社部门:做好苏木乡镇场、保康街道辖区内(重点指三大镇)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务工合同的审验工作,核实适龄儿童监护人是否属实在招生片区内务工;统一编制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务工合同范本,并统一进行编号,确保务工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学校做好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审验工作,确保随迁人员房产信息真实有效。
住建部门:做好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提供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拆迁回迁协议等房产证明的审验工作,对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提供的房地产材料,如实的出具相关证明 。
社区(嘎查村):根据辖区内流动人口入住登记情况,为属实在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如实提供居住满半年证明(截止到2020年8月1日前租房并实际居住满半年的),居住证明包括外来人员详细的居住地点和真实的居住日期等;统一编制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居住证明范本,并统一进行编号,确保外来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学校做好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明的审验工作,确保外来人员经商信息真实有效。
苏木乡镇场、街道: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的各项政策,保证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除身体原因外)全部入学;做好辖区内进行务工随迁人员的登记工作。
各中小学校:落实《科左中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在确保部门提供适龄儿童户籍信息保密的情况下,做好辖区内生源预测摸底工作,继续执行“均衡分班”相关政策,不得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苏木乡镇场(街道)要高度重视阳光招生工作,提高站位,要对照职责分工,会议专题部署,落实落细工作要求。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如实提供入学证明材料。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科左中旗网站、科左中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公布《科左中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内容,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家长报名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均衡分班的政策,使之家喻户晓,得到社会和家长的广泛支持。
(四)强化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的招生学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个人违规开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问责。
(五)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科左中旗招生入学工作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解决。
附件:
1.科左中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小组
2.科左中旗外来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附件1
科左中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
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唐红梅 旗副旗长
副组长:高宏伟 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党组
组 员:
郎丽侠 旗办公室副
邰铁龙 旗教科体局党委副、副局长
常晓峰 旗教科体局副局长
陈博峰 旗教科体局副局长
张俊刚 旗教科体局副局长
王玉海 旗教科体局党组成员
魏晨辉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宝华 旗局副局长
包福贵 旗人社局副局长
佟祥林 旗住建局副局长
张乌云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杨 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
范晓梅 保康街道副
任宇飞 保康镇副镇长
白马莲 宝龙山镇副镇长
刘德林 舍伯吐镇副镇长
牛海龙 巴彦塔拉镇副镇长
关青松 架玛吐镇副镇长
刘 爽 花吐古拉镇副镇长
白额尔敦腰林毛都镇副镇长
贾红梅 门达镇副镇长
王瑛艳 希伯花镇副镇长
付显忠 努日木镇副镇长
侯 剑 代力吉镇副镇长
乌日根 花胡硕苏木副苏木达
白春芳 协代苏木副苏木达
韩银梅 白兴吐苏木副苏木达
乌彬彬 图布信苏木副苏木达
孙尽逍 敖包苏木副苏木达
麻建平 珠日河牧场副场长
佟通拉嘎胜利乡副乡长
白志飞 丰库牧场副场长
肖智全 白音塔拉农场副苏木达
白大喜 东苏林场副场长
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教科体局,组长由高宏伟担任,副组长由陈博峰、王玉海担任,组员盖万东、蒋晓红、贾凤林、王木兰、金晓伟,具体负责全旗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的日常工作。
用户评论
这波信息太及时了!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赶紧去官网看看有没有什么我想要的政策消息。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么正规的地方发布的信息肯定可靠!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能够更新一些最新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方法。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不知道政务网上面有什么新的通知啊?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科左中旗的网事还挺给力,信息更新挺快的!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需要关注一下最新的教育政策,说不定可以帮到我的孩子。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现在很多政务信息都在这儿公布,方便 lắm!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感觉这个平台能快速了解当地的事情。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好有用的信息窗口,平时可以经常来看看官方消息。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作为科左中旗的居民,一定要关注这些官方公告吧!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些网站是不是都可以搜索到自己想要的具体信息?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个平台能够更加完善,方便大家查找信息。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相信这个平台会为科左中旗的发展贡献力量。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在网上手游娱乐之余,还是要关注一下官方消息的!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政府服务越来越便捷了,互联网真是一把利器!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些公告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政策和规定。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科技发展真是太棒了,可以这么简单方便地获取信息。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科左中旗的教育和政务管理做得越来越好!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