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热爱表达的你#“坑爹”的劳务派遣制度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郑州、咸阳、台州等地招聘派遣制教师,工资为在编人员的80%,多数为定薪制。看了这个新闻,真是如鲠在喉,无待遇,工资有差别,工作不稳定,谁还全心全意去教学?如果这样,估计以后上师范的都会减少。
劳务派遣就是一个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的制度。我就是一名劳务派遣人员,在之前是和单位直签合同,属于聘用人员,虽然待遇和在编人员有差别,但该有的都有,如工龄工资、年休假、公积金,加班费、绩效奖等。前两年上级部门要求单位的聘用人员全部改为劳务派遣的方式,虽然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没有变化,但身份改变了,连带地我们的待遇也变了,没有了工龄工资、公积金,更别说年休假和加班费了。因为上级部门每年都 招标,劳务派遣公司也在更换,合同是一年一签,因此也没有年休假(不符合劳动法满一年第二年才有的规定)。原本和单位直签,待遇还说得过去,也有认同感。干活也很卖力负责,现在属于劳务派遣人员,单位认同感也没有了,没有较好的待遇,没有了心劲,只把自己的活干完,单位的利益与我无关。实际上单位领导也很头疼,没有稳定的员工队伍,经常换人,
工作效率、生产安全无法保障。因此我认为劳务派遣制度,收益的是派遣公司,对劳动者是极不公平的。而且不稳定的劳动关系,容易产生纠纷,不仅影响社会秩序不稳定,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应该取消此制度,还社会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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