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了一些故事,讲了一些制度,现在刚谈到一个关键问题,什么是国际经济法?
首先,国际法和我们正常意义上的国内的法有非常大的不同。假设A欠了B的钱,B可以把A告到法院,法院可以判A还钱。如果A还是不还钱,法院可以冻结A的资产或者强制A还钱。
国家之间呢?
A国和B国之间签了一个协定,但A国违反了这个协定,B怎么办呢?国际上一般的争端解决机制都要国家同意,什么意思呢?A国说我让你管你才能管,否则你说的没用。那一般国家谁愿意让人管着呀?我国家主权何在?之前唯一可以强制管的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体机制后面讲),还让美国搞瘫痪了(后面讲)。所以A国违反了协定,emmmm,那违反了就违反了吧,B国能怎么办呢?严正抗议一下吧,贸易上小小地报复一下吧(哪些产品提提关税,或者一些产品不跟你做买卖了什么的)。全面停止贸易关系,哎哟哟那可要不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没那么简单。断交?这太严重了,几乎不可能的。
所以以后看外交部严正抗议或严正谴责,也别指责他们什么事都没干了,其实在国际上,对方耍流氓,咱们也没有什么办法。国际协定叫做国际法,实际上也就是个国际间的合同,而且违反了合同还没有法院去告。
那么国际经济法包含哪些呢?
国际经济法是规制国家间经济关系的规则,可以从领域上和渊源上来仔细探究它的内涵和外延。
从领域上,在咱们已经讲完的故事这里,也就包括货物贸易。但在接下来要不断讲出来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国际金融、国际投资 、知识产权、国际服务、技术标准、卫生检疫、国际税收、环境、劳工、中小企业、互联网、数字贸易、政府采购、国有企业、反垄断、数字金融、国家安全等一系列的问题已经通通划归国际经济法了。以前国家间的关系是战争与经济,现在国际法不让大家打仗了 ,所以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国家间交往都是经济交往。国际经济法包罗万象。
从渊源上,国际经济法可不仅仅是国家间签订的有关经济的协定,还包含了国际惯例、国际组织决议和规范性文件、国内涉外经济立法以及法院判决和学说。是的,你没看错,国内有关国际经济的法律也是国际经济法。你想想,如果一个国家发布国内法,要求不许某样产品出口,这是不是明显是国际经济法的问题?因此,凡是对国际经济关系有影响的规范、文件,都属于国际经济法的研究范畴 。
所以,国际经济法已经发展为一个极其庞大、驳杂、相互交织的庞然大物。它现在还是个只管关税减让的小豆芽,到底是如何发展壮大的?我们可以跟随地球村逸事的脚步,一点一点地见证国际经济法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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