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是关于中考的事!长春家长快来吧!长春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实施意见来了,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推动学校素质提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多元化培养创新人才,促进教育公平,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实现长春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积极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教育教学的指导作用,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学生的发展。坚持正确导向,引导学校回归教育本质,提高教学质量。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重,促进普通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要坚持公平正义,完善规则程序,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坚持科学防疫,按照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二、中考工作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最后一次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学科学习的水平。考试成绩不仅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一。凡想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并报考高中的,都必须参加高中入学考试。
(一)做好登记工作
中考实行网上考试,按照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长春市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长招考字[2022]1号)《关于做好2022年长春市初中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长招考字[2022]2号)执行。
(二)做好考试工作
中考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
1.中考题
加强命题组织管理,确保命题质量。命题工作坚持有利于推动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从长春市初中的实际情况出发,以课程标准为基础,体现知识与能力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持续强化理化实验能力考核。各学科实验题得分不得低于试卷总分的30%。
二、中考时间、科目、成绩
(一)初三学业水平考试
总分750分。其中生物(50分)和地理(50分)已于2021年组织完成。
2022年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详情请参阅附件。
考试科目及分数: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道德法治与历史结合120分(道德法治60分,历史60分),开卷考试;物理、化学综合试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
(二)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2022年考试时间:6月30日,详见附件。
考试科目及分数:生物50分,地理50分。
三、中考内容调整
一是取消2022年初中考三年级体育现场考试。2022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成绩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20分的基础上。七年级、八年级学生的过程考核,按实际考核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二是2022年初取消三年级中考外语科目听力考试,满分25分计入中考外语科目成绩。
三是2022年初取消三年级审美与表现测试,测试成绩按满分40分计入平时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是取消2022年初三年级物理、化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以满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取消2022年初二年级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考试。
五是正常组织长春市2022年二年级生物、地理科目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资格,不计入中考总成绩。在校三年级考生因故无法参加2021年生物、地理学科考试的,须参加2022年生物、地理学科考试,考试成绩计入2022年中考总成绩。
4.中考试卷评价
7月5日至10日进行网上评分,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成绩查询
中考成绩将于7月12日在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官网(www.cczsb.com)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三)开展综合质量评价工作
各初中以《长春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初中版)》为基础,对学生的品德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社会实践等进行分项评价和综合评价,形成分项评价。识别结果和综合识别结果分别以分级形式呈现。分项识别结果作为择优推荐的依据;综合鉴定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确定毕业资格的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须于5月19日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四)做好初中毕业资格认定工作
毕业资格根据初中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初中毕业考试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C级以上的学生准予毕业,并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考试不合格或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未达到C级的学生,须经学校补考,重新认定合格,方可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初中毕业考试成绩由普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按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普通考试成绩占60%,中考成绩占40%。平时考试主要测试初中毕业生日常学习状况,涵盖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初中学校须在6月10日前完成平时考试成绩统计,并按程序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三、招生工作
(一)规范管理
1.制定合理的招生计划。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和普通职业招生规模大致相当的情况,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校(包括公立和私立)和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执行,防止设立新的大学校名额和大班名额。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双阳区、九台区、玉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公主岭市普通高中招收本县(市)学生;长春中心城区普通高中面向中心城区招收学生。其中,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长春十一中、长春市实验中学可招收双阳区、九台区考生;长春韩国中学可面向全国各市(州)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长春希望中学面向长春地区招收“双特生”。进一步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政策,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禁止提高优质初中分配比例。
2.实行“公民招募”。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招生应当按照批准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办法进行。严禁在规定招生范围以外的地区招生。减分录取。严禁外国人子女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收中国学生。
3、中、高职综合培训和中等职业(含教师培训)招生计划和范围按照吉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4、技术工人招生计划和范围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长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执行。
5.规范民族高中招生管理。省级重点民族高中(含列入重点管理序列的学校)可跨市(州)招收因本地区无民族语言文字教学高中自愿报读的学生,或者转入和父母一起去的城市。不得在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地区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招生或者非法招生。
6.落实流动儿童就学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流动儿童,户籍地、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考试报名和报名服务,确保流动儿童顺利参加中考。高中入学考试在居住地进行。流动儿童在流动地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后,申请返回居住地就读普通高中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籍管理。
7.规范招生流程。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招生制度。招生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实施。任何学校都没有权力招收学生。
八、严格招生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组织招生、免试、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严禁学校混招生、违规办理入学后转学;严禁参与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的名义招收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各种考试以选拔学员,或者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夺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学生、分离学籍、空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和招生相关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志愿者申请表
1.职业学校志愿服务
中高职综合培养模式分为“3+2”(“3+3”)和“五年一贯制”两种模式。招生对象全部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3+2”(“3+3”)模式是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前3年注册为中职学生,学习3年,转学考试合格后升入高职学校。学制为2年(或3年)。 “五年一贯制”模式由高职院校自主实施。毕业后可获得高职(专科)院校学历证书。
(一)填报时间:5月25日至5月29日。
(二)职业学校分为提前批和第四批两批。
提前核准:中、高职院校综合培养志愿者专栏(平行志愿者)三个。每个志愿栏目下设三个专业栏目(平行专业)。中、高等职业学校综合培养填写“3+2”(“3+3”)。以及“五年一致”的学校愿望和专业。
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栏目(平行志愿)3个,每个志愿栏目3个专业栏目(平行专业)。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及专业。
2. 普通高中志向
(一)填报时间:5月25日至5月29日。
(二)普通高中志愿者分为三批:
第一批:自主招生、推荐生、统一招生、省级示范高中实验班。有四个选择栏:第一选择栏,自主招生;第二选择栏目,推荐学生;第三选择栏,统一招生;第四个选择栏,实验班。
第二批:省重点高中自主招生、推荐生、统一招生、实验班、民办学校。志愿者栏目共有七个:第一栏目,自主招生;第二栏,推荐学生;第三栏,希望高中双特长生;第四至第七纵队(平行志愿),省重点高中统一招生,实验班和民办学校。
第三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统一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志愿者栏目有五个:第一栏,自主招生;第二至第五栏(平行志愿),为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实验班和艺术学校。
(三)允许双阳区、九台区考生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实验中学、长春十一中、长春实验中学统一招生申请及高中申请在该区。他们不能参加中心城市高中志愿者在线申请征集。
(四)历届初中毕业生在报考普通高中时,仅允许报考第三批择校学校。
(五)报考普通高中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试卷作题的考生,只能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校。
(三)招生工作
一、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当考生志向和中考成绩相同时,按照“分数相似原则”,根据中考语文、数学成绩综合认定结果,优先录取考生、外语以及综合素质评价。
(三)不得重复入场。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下一批学校的录取。
2.入学方式
(1)确定最小控制线
根据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综合培训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确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暂不公布。
(二)分批录取、网上分批征集志愿者
招生工作按照先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后招收普通高中、最后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原则组织。中、高职学校综合培养模式采取提前批次招生,招生计划和范围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需要面试的专业,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高中阶段招生实行分批招生。一批志愿录取完成后,对能够一次性录取的,一次性完成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无法一次性填写的学校剩余计划将纳入学校征集计划,进行网上一次性征集招生,其中各批次普通高中的志愿者征集和补充招生将在本批普通高中招生后进行。中、高职业综合培养模式的志愿者招募和补充招生将在普通高中招生后进行。招生信息通过长春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每批次志愿者分为三个志愿者栏目,均为平行志愿者。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者收集日为7月19日,第二批志愿者收集日为7月21日,第三批志愿者收集日为7月23日。 中学及以上志愿者收集截止时间职业教育是7月25日。
征集志愿者分为集中征集志愿者和自费征集志愿者。通过市招生考试中心官网公布征集计划和志愿学校管控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招募志愿者控制线在线填写申请表。征集志愿者登录密码必须为您身份证号后6位。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不再组织考生填写志愿者申请表,不再打印志愿者信息表。以考生网上填写的信息为准。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网上征集志愿者。
(四)推荐学生工作
推荐学生工作必须坚持自愿报名、择优推荐、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过程公开、结果公平。
1.确定推荐学生比例
城市省级示范高中保送生比例占统一招生计划的80%,城市省属重点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一招生计划的60%,城市省级重点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一招生计划的60%民办高中自费计划占30%。计划推荐生比例不包含自主招生计划和实验班招生计划。
双阳区、九台区、玉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公主岭市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招生计划的75%。
2.推荐生名额分配
省级示范高中保送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市区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给各市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按照“学校平均数”和“学生平均数”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名额。前往辖区所有初中。
城市省级重点高中和第二批录取的民办高中推荐招生名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高中地理位置、办学条件和学生实际分配情况,分配给相应学生。每年招收的学生。初中。
三、推荐生报名办法
市区各初中通过校园网站、公告牌等渠道公布学校获得的推荐生人数。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招收推荐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20日。
4. 如何推荐学生
推荐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初中具体实施。推荐学生报名后,不再单独组织考试。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价结果提出推荐。其中,运动健康考核成绩以体育中考成绩为准。综合质量评价五项评价结果均达到B级以上,具备推荐资格。各初中应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配名额和学生注册情况进行择优推荐,按照1:3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
各初中必须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和五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学校显着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月20日至24日。公示完毕后,应当将公示内容汇总打印一式两份,分别报学校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成绩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五、推荐学生申请表如何填写
推荐学生进入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在5月25日至5月29日填写普通高中申请表时,同时填写推荐学生申请表。符合推荐生条件的考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的推荐生。
六、推荐生录取办法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五个考核等级、初中推荐生名额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
初中推荐生计划未完成的,以申请学校所在区同一普通高中的最佳推荐生录取。当区内计划未完成时,其中,未完成的公立高中将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网上受理申请,在学校统一招生控制线上录取;未完成的民办高中将纳入学校自费招生计划,计划在网上征集志愿者,在学校自费控线进行招生。
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评价等级的数量和顺序完全相同时,在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满分750分)、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验四个方面的具体分数接下来将进行操作和社会实践。录取取决于成绩;其中,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体育和健康以中考成绩为准。当五个评价等级、顺序和具体分数相同时,按照“同分比较原则”优先录取。比较顺序为:中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综合鉴定结果择优录取。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申请保送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填学校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线30分,同时,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五)自主招生、实验班、艺校招生
1. 报名方式
考生可以根据普通高中的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特色的学校。 5月25日至29日,可通过市招生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普通高中、实验班、艺术学校自主招生申请。自主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请,不能同时申请。所有申请自主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的考生还必须填写考试专业。
2. 专业测试
(一)普通高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和实验班专业测试工作方案。艺术院校应当制定与学校相一致、涵盖各专业的总体检测工作计划。以上须报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二)考试工作由普通高中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测试过程中的检查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类别、科目选派,纪检部门负责监督。
(三)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须在高中显着位置公示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方为录取资格。
三、入学方式
(一)自主招生
每批次优先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招生工作按照《长春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长教机字[2021]9号)、《长春市2022年普通高中艺体类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长教体字[2021]17号)等文件开展。
(二)实验班
实验班招生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号文件(长教机字[2021]10号)执行。
(三)艺术学校
根据艺术院校报送的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和中考成绩录取。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60分的最低控制线。未完成的艺术学校招生计划正在网上征集志愿者。
(六)做好长春希望中学“双特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长春希望中学面向长春地区招收“双特生”。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子女;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子女、孤儿、事实孤儿等;县级(含县级))经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子女;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家庭子女;持有烈士家属证的烈士子女;持有住房和土地部门证明并依赖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贫困家庭子女。
2.资格审查
符合双特生条件的考生需填写《长春希望高中双特生困难标准资格认定表》,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长春希望中学将进行审核,确定合格名单。
三、报名方式
符合双特生条件的考生,可于5月25日至5月29日通过市招生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自愿选择希望高中“双特生”申请栏目。中心城区考生填写第二批第三选择栏;四县(市)双阳区、九台区考生应填写第一志愿栏。
4入学方式
录取时,根据考生意愿、合格名单、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四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已被希望高中“双特生”项目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该区高中招生;未进入希望高中“双特生”计划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县高中招生计划。 (市)区招生。双特教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第二批城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30分。对于未完成的双特生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网上征集志愿者。
公主岭市采取单独下达计划、确定控制线、招收特殊学生的方式。
(七)落实相关奖励政策
1、驻边疆县(市)、荒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种、一类、二类海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20岁入学点减少。
2、烈士子女入场减20分。
3、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减10分录取。
4.军人子女平时立二等功、战时立三等功以上者,减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见义勇为”及以上荣誉称号者或其子女减10分录取。
六、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归侨子女减5分录取。
7、除英语外,考生参加日语、俄语等其他语种的外语考试,减5分录取。
八、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减分1分录取。
9.驻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航空、潜艇、航天、核相关岗位等高危高危岗位军人子女,驻边境县(市)军人子女、沙漠地区和国家指定的边远地区。一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殊、一类、二类海岛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录取,减免20分。
10、驻战斗部队、驻国家指定的一类、二类边远地区部队、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三类海岛部队军人子女,减免10分录取。
11、消防救援人员因公牺牲、残疾一级至四级的,减10分录取。
12.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省二等功以上人民警察子女,按规定录取减少10点。
十三、优秀学生子女优待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两类奖励和照顾条件的,只计算最高的一项,不得累加。如果您是自行注册或推荐的学生,您将无权享受护理政策。以前的初中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照顾加分考生申请表》。照顾名单须在初中显着位置和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示5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单位责任,在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工作程序。一、统一工作要求。重点加强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管理,加强民办高中招生、自主招生、实验班招生管理,规范招生流程,确保招生公平。
(二)完善考试管理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试管理制度,加强试卷运输、储存、发放、考试管理、阅卷等全过程管理。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考试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齐心协力,积极防控,妥善处理各类问题,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稳定。 5月26日前,各县(市)区要对中考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调查报告应于5月28日前报市招聘中心。
(三)完善学籍管理。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学校和学生注册部门根据招生管理部门的录取名单审核学生的入学资格。未经招生管理部门录取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学校不得为未注册的学生设立学籍。各院系不得违规安置跨地区招生的学生。普通高中新生报到工作须于9月30日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报到注册按照现行管理制度进行,于11月20日完成。
(四)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隶属关系,进行逐校检查,重点关注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招生章程和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由批准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问责、取消学校荣誉称号,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对违法招生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纳入教育局监管。他们将被追查到底,绝不会被容忍。
(五)加强政策宣传。要做好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实验班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宣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要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中考招生相关政策,积极营造中考招生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指导辖区各初中学校制作考试招生通知书,提前告知每位学生和家长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经家长签字确认后交回学校备案。
双阳区、九台区、玉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公主岭市将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5月18日起,将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
长春市2022年中考时间表
用户评论
终于等到啦!长春中考政策出来了,赶紧收藏起来,仔细研究下。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市中考政策终于公布了,家长们赶紧看看,今年又有哪些新变化呢?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个政策发布的太及时了,今年孩子就要中考了,赶紧看看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政策解读一下啊!哪些政策变化比较大?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中考政策,今年的变化比较多啊,要赶紧了解一下。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中考政策发布了,赶紧看看有什么变化,方便我们做好准备。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中考政策,终于等到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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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考政策发布,家长们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做好准备。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中考政策,一定要好好看看,今年变化挺大的。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市中考政策来了,快来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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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考政策发布,家长们赶紧看看今年有什么新变化吧。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政策发布了,家长们要认真研读,做好准备工作。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实施意见发布,家长们要认真了解。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中考政策,赶紧收藏起来,方便以后查看。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中考政策,家长们一定要关注,做好孩子的教育规划。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市中考政策发布,家长们可以提前了解,为孩子的中考做好准备。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市中考政策发布,家长们要认真阅读,了解今年的考试政策和招生政策。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中考政策来了,家长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帮助孩子顺利升学。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市中考政策,家长们要及时了解,做好孩子的学习规划。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长春市中考政策发布,家长们可以根据政策变化,调整孩子的学习计划。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