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大连市教育局重要提醒!的问题,以及和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防疫须知
(一)考前准备
1. 监测您的健康状况。考前14天至1天,考生每天测量体温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考区已提前通知)。考试当天,考生必须出示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才能参加考试。
2、考生须提供考点所在地区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检测前48小时内间隔超过24小时(即从进入检测中心进行首次检测的时间,倒推48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无论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都必须明确注明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所在地有其他要求的,以公告为准,下同)。随时关注并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入学检查
1、考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准考。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N95口罩,并在现场出示: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纸质准考证;
(三)首次检查前48小时内两次间隔超过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返回辽宁的考生,还应在返回辽宁前48小时内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您所在考区的要求比上述要求严格的,以您所在考区的要求为准);
(4)“辽视通健康码”(绿码);
(5)《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一例外);
(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进入考试中心前还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否则,您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试中心或考场时不得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检查过程中,除身份证明外,必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3、考生进入考场报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生必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分开进入考场和考场。候选人之间必须避免密切接触和交流。
4、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拥挤,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在考场停留。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个人防护,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不遵守规定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视通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考生,需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交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核通过后进行转码。
3、考生对《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视通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并自愿承担和接受相关责任由于不执行。相应处理。故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接触史的考生,以及拒绝配合考试疫情防控,造成疫情蔓延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考生,将不被录取。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和旅行行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考场规则
1.考生应掌握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了解考点位置及周边情况,以及前往考点的最佳路线和交通流量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午休时间,避免去考试的路上堵车。考试当天出发前,须仔细检查是否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我市要求的防疫证明材料以及考试必备用品。考试。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的身份核验和必要的个人物品检查,并服从管理。
3、除2B铅笔、黑色书写笔或签字笔等必要的考试用品、非封闭式橡皮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外,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接收或发送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如手机,进考场。
4、收到答卷和试卷后,应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涂)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等。因遗漏、错误填写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考试结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如果遇到试卷、答题纸发放错误、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缺页等问题,可以在考试开始前举手询问并向监考人员报告;如果在考试开始后报告变更,考试时间将被推迟,且不会提供任何补偿;不得向监考人员提出与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
5、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可以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标准语言回答问题。
6、考试开始后15分钟内,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提交试卷的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书写。监考人员按顺序领取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依次退出考场。
8、考试结束后,回放考场监控录像并进行审查。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诚信审查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定,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扰乱考试秩序、违反纪律、作弊。考点、考场的考试状况全范围、全时段、无盲点在线监控记录。考试中心、考区、市招考办公室、省招考办公室、教育部联网。可以在任何级别查看任何考场的信息。考试实施情况。考试结束后,省、市、区将对考场录像进行审查,发现作弊、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监考人员还将利用身份验证系统对指纹和面部信息进行核对和比对。
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记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旦考生违纪或作弊,其成绩或全部高考成绩将被取消。作弊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高考。存在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协助考试作弊的行为、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高考试题、答案、代考或者让他人代考的行为等,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咨询电话
中山区:82635860-1
西岗区:83683522
沙河口区:84328373
甘井子区:86601714
旅顺口区:86367773
金浦新区:87693375
普兰店区:83112745
瓦房店市:85601171
庄河市:89812253
大连市招聘考试委员会办公室:84613729
用户评论
大连市教育局重要提醒!内容肯定很重要,赶紧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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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教育局的提醒,家长和学生都要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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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大连市教育局发布了什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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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次提醒能解决一些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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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提醒,关乎教育,事关孩子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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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的提醒,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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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重要提醒,家长一定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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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内容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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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提醒内容是什么呢?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大连市教育局提醒,希望能够帮助到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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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的提醒,希望能够让教育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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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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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的提醒,一定有重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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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和老师都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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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重要提醒!大家一起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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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提醒,让我们一起关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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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教育局发布提醒,希望教育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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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的重要提醒,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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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提醒,希望能够改善教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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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提醒,我们要积极响应!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