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局“择业”等你来!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用人单位简介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管理局(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是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行政机构。是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全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30余项各级各类教育考试、考试组织、招生及考试评审等工作,包括区研考、高考、相应高职学校、成人考试、大专至学士学位、初中入学考试、自学考试、社会考试。
2、招聘计划职位
根据需要,招聘编外人员12名,从事文秘、信息技术支持、财务会计管理、综合考试管理等工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公告、录入等工作由用人单位执行。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符合区内外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并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相应岗位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1)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同志为核心,坚决捍卫“两个立业”,实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正确价值观在分裂国家、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的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立志长期服务藏族教育考试招生事业,能够适应全年2个月以上全封闭入学管理。
4、具备拟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资格,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申请人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载学历、职称须与“学历或学位”、“专业要求”栏目中的学习形式一致(指申请者所对应的专业条件)。所申请职位的学历)。学历、专业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不符合岗位要求和资格的,不得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受到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尚未解除党纪和政治纪律的。
5、各级招考考试有违规行为或尚在停职期间的。
6.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
七、现役军人及现任公职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不准就业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等事宜按下列程序办理。请您在注册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0日9:00 - 2023年8月2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注册在网上进行。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顺序准备PDF文件,并汇总在以下名为“姓名+职位名称”的文件夹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地址:13989988919@163.com(与文件夹名称相同)。邮件主题请用姓名+职位名称。
(三)报名要求
1、位置选择。应聘者应认真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多次申请无效。
2.避开系统。与用人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用人单位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 填写信息。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善意申请。隐瞒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注册和就业资格。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注册,责任自负。
4. 截止日期。申请人须确保8月20日18:00前送达邮件,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资格初审
(5)领取入场券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须出示准考证使用,请妥善保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答疑时间150分钟。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题比例为1,333,602,根据实际情况划出及格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考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拉萨市城关区藏达东路8号)。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若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5、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指定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申请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二)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岗位适应性和专业素质等。
2、面试原则是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应聘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3、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分
1、总成绩=折算笔试成绩+折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照总成绩1:1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为准。总分将是相同的。笔试成绩相同者,晋级下一阶段。
六、体检和政治审查
(一)体检
总分合格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标准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造成体检结果虚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完成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检查
根据体检合格和更换情况确定检查对象。对主体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诚信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和就业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全面、集中检查,以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检查为重点,重点检查工作表现和诚信。政治审查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进行。
招聘职位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三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解职后,将实行解密期。两年内(自合同期满之日起),员工不得在我区从事教育考试招生咨询、志愿者申请指导等中介服务。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
八、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工资及日常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用人单位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政策。月平均应缴税前收入(不含“五险一金”单位配套部分)不低于1万元,具体以合同为准。
3、用人单位的事假、通讯、餐费、加班、工会、旅游等相关福利按照自治区教育部门对在职干部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教育考试、入学考试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用人单位年休假及探亲费用按《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计算。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因工作原因未请假的,视情况安排补假,不发放未使用的休假津贴。
5、用人单位可以参照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规定的行业职称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个人综合评价确定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用人单位子女参加我区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按照报考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不予退还。
2、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要求,认真核对应聘职位、个人信息、资格审核内容等,以免错失就业机会。如果您不符合申请条件,请不要申请,否则您的申请或聘用资格将被取消,并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4、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聘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该过程的结果将被公开。欢迎申请和社会监督。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于任何未解答的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付老师:0891-6314399、13989988919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政工办公室:0891-6599803
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891-6599817
附录:
1、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育人员岗位。
2、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聘用编外人员登记表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