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第五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第六条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八条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21年学校实行部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政策。各招生专业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一)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三)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四)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第九条选考科目要求第一款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第二款河北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一 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选考物理或历史均可。第二 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第三款山东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一 新闻传播学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第二 外国语言文学类选考科目要求思想、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第三 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第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第十四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第十五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第一款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款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三款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第十六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第一款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二款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三款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新媒体艺术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四款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五款河北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六款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七款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八款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第九款学校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舞和民间舞。第十款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第条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我校不做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第十九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专业要求无色弱、无色盲、无平跖足,矫正视力不低于4.8。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招生监察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河北传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我校学子正常顺利完成学业。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问题;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设有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并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河北传媒学院网址:http://www.hebic.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hebic.cn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311-85334781、85334780(传真) 邮 箱:zs@hebic.cn
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调整版】
河北传媒学院
一、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
注:1.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为全国拟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我校公布为准。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不限制选考科目。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报名条件。
2.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合格。
3.我校艺术类招生各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表》。若与教育部最新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
(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三)报名方法
考生在“小艺帮”APP上完成相关专业报名审核及网络视频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录一《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络考试操作说明》。
(四)报名考试费
初、复试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200元/专业,复试报名考试费100元/专业;只一试的专业,报名考试费200元/专业。
三、考试方式
(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等4个专业进行网络视频考试,考试形式为初、复试。考生根据考试科目要求,使用智能手机在“小艺帮”APP上进行网络视频录制和上传。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摄影、数字媒体艺术等9个专业实行网络视频考试,考试形式为一试。考生根据考试科目要求,使用智能手机在“小艺帮”APP上进行网络视频录制和上传。
(三)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学等3个专业实行网络视频考试,考试形式为全程录像的笔试考试。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使用智能手机在“小艺帮”APP上进行网络视频考试,全程录制考生笔试考试过程,考试结束时上传考生考试全过程录像和作品照片,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邮寄至我校。
(四)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安排考试场次和考试时间,考生根据我校各专业考试安排进行网上约考,所有网络考试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详见附录二《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络考试科目及视频录制要求》。
五、招生省份及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全国20个省份招生,各省份招生专业考试调整详细见附录三《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省分专业说明》。
六、录取原则
(一)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二)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按河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五)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学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安徽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等专业使用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按照安徽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七、特别说明
(一)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
(二)我校的摄影、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因专业培养目标及考核内容与美术关联度不大,依据教育部相关精神,经与各省考试院协商,对部分省份考生不要求美术类统考合格,相关内容详见后续说明。若与教育部最新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三)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视频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凡参与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相关要求。
(五)若教育部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调整,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因考试形式变化,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已报名专业考生,我校将统筹安排退费事宜;
对不认可我校网络视频考试形式或其他原因需要退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附录四《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退报名申请表》,予以退报名。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所有。
八、评审方式
网络视频考试仍以专家组评审的方式给予最终成绩。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视频制定明确评分标准,严密评分组织、严格评分纪律,评分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确保考生成绩复核及申诉渠道的畅通,保障考生权益。
九、监督和违规处理
为防范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考试系统在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多次进行身份认证和活体检测。学校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录五《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网络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加强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复核和复测不合格或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经查实属违规或作弊者,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通报该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凡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分省、分专业排名。
(二)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统一邮寄,成绩公示日期待定。
(三)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发放合格证,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1430
咨询电话:(0311)85334781 (0311)85334780(传真)
邮箱:zs@hebic.cn
用户评论
想去河北传媒学院读个专业的话,这里能查到很多资料耶!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了解河北传媒学院的录取政策可以去看看他们的网站吧!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看来河北传媒学院官网更新还挺频繁的。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招办信息网真是太方便了,不用到处跑就能看清录取结果。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要是能查到往年的招生简章就好了,这样更容易了解学校情况。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不知道河北传媒学院今年有哪些新的专业啊!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个网站还挺容易用,很快就能找到我想要的信息。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看了一下录取分数线,感觉有点高捏!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了解具体的教学环境和师资情况可以去官方网站看看吧!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河北传媒学院的专业还是挺全面的,很有特色。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要是能线上提交申请就好了,太麻烦了还要跑去线下填写表格。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想了解一些学校周边的信息也可以参考招生网站上的内容啊!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录取结果查询好方便啊,可以随时随地查看!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感觉河北传媒学院的校园环境看起来很舒适呀。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明年还能参加河北传媒学院的面试,看看老师们的教学风格!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以后学*的时候要关注一下学校官网的动态消息,说不定会有新的发展方向呢!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个网站信息还挺详细的,让我对河北传媒学院了解得更透了。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可以把招生简章翻译成多种语言,让人们更容易了解学校情况。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能提供一些学生申请指导和答疑服务呢!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