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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发布,一志愿复试工作 3 月 30 日开启

佚名 2024-06-01

西安财经大学2024级硕士研究生招生

入学复试分数线

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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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明:

1.“①”代表招生简章中专业所列的研究方向。

2.我校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30日至3月31日,符合我校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所报考学院网站通知,提前规划好行程,做好复试准备,保持手机畅通。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教[2023]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考研录取[2024]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2024年全国研究生复试绿色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平稳有序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综合衡量、德育为先,提高复试的科学性、有效性,不断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届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2. 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实行学校和招生学院两级管理。

(二)成立学校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3. 第一次志愿复试安排

1. 重测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应于4月3日前完成,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细则为准。

2. 复审方式及费用

我校2024年硕士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考试方式,分时段、分批次、分专业在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有序开展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报考文学院、法学院的考生在我校翠华西校区复试,其余考生在我校长安校区复试。

本次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但食宿需考生自理。

3. 复审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复试合格人数不足120%的专业,按照实际合格名单组织复试。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人选名单,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要指派专人对拟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业成绩核查结果、学生证等原报名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四比对”(报名数据库、学业成绩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诚信档案数据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实,严防复试“冒名顶替”。如考生学业成绩(学籍)信息核实存在问题,复试前必须完成学业成绩、学历资格核实。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由各学院确定,并提前告知考生。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如下:

1、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全体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须提供);

3、准考证(所有考生自备);

4、《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生政审表》(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考生本人提供);

5.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考生本人提供);

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复试素质与能力测评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全体考生提交);

7.有效的《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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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的《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如无法网上核查,可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持有境外学历,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

注: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生,本科毕业证须于2021年9月1日前颁发,副学士学位毕业证须于2019年9月1日前颁发。

9.《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报考“高校退役学生专项计划”人员提供);

10.硕士生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

11.个人竞赛成绩、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参与项目、发表论文、获奖情况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补充材料。

材料1、4、6、10的样表可登录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材料下载”栏目下载。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供审核,并提交复印件(1、4、10须为原件)各学院留存备查。

各学院对评审结果负责,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符合加分政策(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且已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的考生,须于3月27日12:00前向学校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研究生院将进行审核,不再受理申请。材料电子版(主题为“姓名+手机号码+加分申请”)发送至邮箱后,致电()告知。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对申请者是否符合加分资格进行审核。

(五)重考内容及分数

1.笔试。

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科目以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西安财经类专业及参考书目表》为准。

2.综合面试。

一般包括外语听说测试、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评、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评(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测评),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说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的正确性、语言的准确性、流利性和得体性等方面综合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

职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在校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本专业发展潜力的了解情况;创新精神与能力等。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评: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学科(专业)以外的实际工作表现;敬业精神、责任心、纪律性(遵守法律法规)、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与礼仪等。

3.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125604)、审计硕士(125700)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5.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额外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补考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补考将以笔试形式进行。每门补考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再参加补考。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学位证书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及自考、网络教育考生不再参加补考。

6. 各学院将在复试期间组织思政教育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辅导员等到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状况。思政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我校还将采用“函询”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7.复审形式与上述要求不同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 总成绩计算方法及排名

1.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复试折算成绩。

2、初审折算分数=初审分数÷5×60%(管理联审初审折算分数=初审分数÷3×60%)。

3.复试换算分数=(专业知识测试分数+综合能力测试分数)÷2×40%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生按专业和学习方式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考试成绩、初试第一门商务课程成绩排序。

(七)相关要求

1.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供审查。

2.复试结束后,复试评分记录、考生答题记录、复试过程视频等原始材料将报送研究生院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更改。

3.通过候选人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候选人以往学习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全面考察。

4.各学院要建立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随机抽取复试题目”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5.重视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

7. 如果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可能会对考生进行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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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转学及重考安排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工作办法》,将选取部分插班生参加复试,调整复试具体安排请留意各学院后续发布的通知。

插班考生复试程序和所需材料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1. 复审时间

“全国研究生复试调整服务系统”中调整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调整模块将于4月8日正式开放,各专业调整复试工作应于4月21日前完成。

(二)转让的基本条件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2.初审成绩(单科成绩、总成绩)达到甲类地区全国初审成绩的基本要求。

3.转学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上应与转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转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报考第一志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学、审计学等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初审成绩达到转入地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全国初审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互转,但不得转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转至上述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的调整,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6.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须先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确保科学性。

7、已参加我校复试且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再报考我校同一专业的复试。

8.不具备同等学历的考生。

(三)调整要求

各学院应制定规范的插班生进入复试的选拔规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不得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究生院、提交插班申请书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标准作为选拔依据。对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同一初试科目的插班生,应以考生初试成绩为依据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

学校将根据招生空缺情况发布调整信息,调整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所报考学院网站。

五、招生

1、我校只招收在职、已分配工作的非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和已分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生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就业合同后方可入学。

考生报考硕士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如考生无法参加补考或无法被录取,招生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得修改,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须经陕西省招生办和教育部组织的招生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办批准的名单为准,研究生院对批准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发放。

4.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5、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附加考试科目不合格,不予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本科毕业生和入学时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入学资格无效。

6.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指标,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招生。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出现问题,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如学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按顺序替换下一位。若后期有追加指标,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拟录取专业,并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招生。

六、信息披露与监督

(一)学校及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积极推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各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复试结果。研究生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分数线、本学院复试录取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

(三)复试录取名单由学校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布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应说明变动情况,并再公布10个工作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公布期间以真实姓名提交书面材料申诉。未经学校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注册。

七、其他

(一)考生要自觉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参加考试的意识。对研究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最高可达开除学籍;对受聘考生,应当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并视情节给予考生所在单位党纪或者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复试细则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及时了解复试及录取情况。

(四)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遗漏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公立院校

介绍

一、学院简介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师范培训、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目标是培养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强、实践技能娴熟、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是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省市共建特色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高校、改革开放40周年河南省具有国内影响力高校、全国应用课程联盟、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执行**单位、2020年度河南高等教育示范院校、2020年度国内高质量就业示范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驻马店文明单位、驻马店平安学校、驻马店诚信学校。

二、组织领导人才引进工作

学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校长担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人事、教务、学生、各教学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为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人才引进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申请者须具有双一流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2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该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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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未受刑事处罚期限届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无学历、学位人员;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同意的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学校)、国有企业职工;

5.根据政策规定,在指定单位工作,未履行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考试中,被查明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且尚未履行禁考期的人员。

四、人才招聘岗位

五、人才引进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

此项人才引进计划在中国河南人才引进与创新发展大会官网()、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同步发布。

2. 注册

采取线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河南人才招聘与创新发展大会官网()查看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岗位,点击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中应包含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应聘人员也可于10月24日在郑州人才招聘会主会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展位现场报名。

报名开始及结束时间:2020年10月1日上午9:00—2020年10月24日下午5:00。

(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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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于10月24日下午5点前到郑州人才招聘会主会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展位确认资格,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4. 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将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访谈组织

学校专门成立面试工作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面试工作。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答辩题目由面试工作组随机出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长为20分钟。

(3)访谈结果

面试工作组成员将充分审议、现场评分,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当天未到场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候选人,最后面试成绩相同的候选人将获得额外的答辩机会。

5.体格检查

体检由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学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师资管理办〔2017〕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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