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爱岗,廉洁热心。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未找到工作单位。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如尚未找到工作,其档案仍留存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存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同期从海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外教学科研机构与国内毕业生同期毕业者,是指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毕业生同期毕业的人员,毕业时间要求与国内毕业生相同。
(六)取得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地区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求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名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3月4日9:00—12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4日9:00至12月25日16:00;
3、答辩时间:3月4日至12月26日,9:00—16:00;
4.初审异议处理时间:3月4日9:00—12月26日18:00。
2. 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除外)即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是否通过招考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经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和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 注册须知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2寸(35X45 mm)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学校将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其申请将被取消。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招聘人数比例,招聘将于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应聘人数进行,满员即关闭招聘。
3.报考人员只能从岗位列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更换符合资格要求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与考场所用身份证相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
①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关系的,不得申请该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职务;与现有工作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申请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
③新的《江苏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规定》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后续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已在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在册);
④2024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五年未满的,或按照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从工作单位(岗位)辞退的人员,或按照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考取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
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
考核前,拟参加考核的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学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原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所在学院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
3、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材料。
2. 评估方法
1、岗位1-4的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试讲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在试讲通过者中,按试讲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试讲和面试结果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5岗位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在专业测试通过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空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合格人数。面试按学校制定的办法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等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安排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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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表
附录
2024 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师生放假及开学时间一览
关于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就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寒假及春季开学时间
1. 假期
学生假期至2024年1月20日;
2024年1月25日教职工放假,1月20-21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管理干部1月26日前到岗完成年度总结考核工作。
2. 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学生于2月25日、26日报到,2月27日(周二)正式开学;教职工于2月25日到岗上班。
2. 值班安排
1、寒假期间学校实行处级领导带班,其他人员轮流值班制度,请将值班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总值班处温松辉老师(邮箱:
),值班安排将在单位内部公布。
2.执勤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执勤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对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3、节假日使用印章仍需严格执行相关手续,时间相对固定。印章使用时间: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1:30。印章使用地点:党政办215室。
3.工作要求
1.校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23年工作并完成学期末的各项收尾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学期开始前,完成春季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2.学校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应在放假前针对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燃气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快递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检查及整改。保卫处应在假期期间做好校园治安防范、门禁管理、校园巡逻等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3.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节假日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健康防护意识,特别是要防范冬季传染病、防火、防诈骗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国际处、后勤处、保卫处及各教研单位要妥善安排留校师生节假日生活,保障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特别是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严禁违规用电、私自过夜。
四、全体师生在假期期间要注意劳逸结合、作息规律、适度运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要培育廉洁正气,廉洁过节,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假期。
学校值班电话:-2641500
先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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