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
法律是明确的
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责任提供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对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减轻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要求,
法律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和外出考察的负担,畅通学校与家庭的沟通渠道,促进学校与家庭教育合作。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学*、休息、娱乐、锻炼的时间,避免增加未成年人的学*负担,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一系列照片展示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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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妇联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长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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